• 索引号:00638229X4/2023-2139588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10-30
  • 公开日期:2023-10-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开展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景港镇   2023-10-30 11:22
浏览量:1 | | | |

景政办发〔2023〕32号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持续跟踪监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情况,按照县乡村振兴局工作安排,继续组织开展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对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信息系统”)数据信息进行更新完善和动态管理。主要包括3项内容:一是脱贫户、监测对象基础信息、“两不愁三保障”、人均纯收入等指标变化情况;二是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成员自然变化情况。

    (二)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主要包括3项内容:一是巡视、督查、暗访、考核及日常排查发现的问题是否举一反三整改落实到位。二是整户长期外出、新增残疾人、多子女就学、受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新增大病户,以及新申请农村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是否开展排查识别,落实一户一画像,对重复提示出现风险的对象,更新一户一画像相关情况,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是否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是否落实兜底保障政策,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是否稳定。三是是否存在产业项目失败、住房和饮水安全保障不到位等风险隐患。

  (三)统计2022年度脱贫户和监测户教育补贴及雨露计划补贴有关数据。以2022年度入户采集计入收入的数据为准,对2022年度脱贫户和监测户教育补贴及雨露计划补贴计入收入的情况进行核实统计。

  二、工作安排

  年度动态管理与第二轮集中排查两项工作结合开展,于2023年10月下旬开始,2024年1月上旬结束。

  (一)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年度动态管理与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部署,10月下旬完成。

  (二)开展培训。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对乡村振兴系统干部、驻村干部、办点干部和村干部讲解有关政策和系统操作等内容,11月3日前完成。

  (三)入户走访。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工作力量,拓展完善工作方式,分为12个排查小组,组织驻村工作队和结对联系干部等基层力量进村入户采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信息,并针对性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11月17日前完成。

  (四)数据录入。各村(社区)要统筹安排,11月24日前完成信息更新录入工作。省乡村振兴局将根据各地工作进展,开放全国信息系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数据录入功能。

  (五)数据分析。在做好数据录入工作的同时,各村(社区)要加强数据监测分析,组织力量对疑似采集不准的情况进行核实。省、市将适时开展数据分析和实地监测调研,通过分阶段封库管理等方式强化数据监测分析,帮助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六)总结报告。数据封库后,各村(社区)要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年度数据分析相关工作,以村(社区)为单位形成信息采集和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总结,经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将盖章扫描件(含电子版)报镇乡村振兴办,2024年1月4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年度动态管理和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涉及内容多,时间紧、任务重。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培训,强化调度指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进度质量。

  (二)规范工作流程。信息采集工作原则上由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成员具体负责,村小组长协助配合入户了解情况,谁经营问谁、谁务工问谁、谁经手问谁,逐项采集收入项目。对未整户外出的农户,必须入户;对农户整户外出等特殊情况,可采用电话访谈等方式。进一步强化信息采集工作责任,信息采集员为第一责任人,所有收入数据要经脱贫户(监测户)认可并由脱贫户(监测户)和信息采集员双方签字确认;要严格落实逐级审核责任,县将抽取一定比例进行复核。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由镇级统筹名单,抓好落实。

  (三)严把数据质量。各村(社区)要根据当地实际组织做好数据分析和实地核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采集数据质量,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减轻基层负担。各村(社区)要强化工作统筹,科学合理安排工作时序,避免重复入户采集信息、重复填表报数,切实减轻负担。

  四、有关说明

  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如收入、务工时长、家庭成员自然变化等,计算周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状态类指标(如健康状况、在校生状况)取值的时间节点为2023年9月30日24时。

  2.为减轻基层负担,镇级已经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全国信息系统下载2023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对照表开展入户采集。

  3.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脱贫人口信息动态管理监测指标解释和计算口径,明确学生学费和基本食宿等生活费的教育专项补贴,以及雨露计划补贴等不计入收入。为精准掌握全省2022年度脱贫和监测户教育补贴(含雨露计划)计入收入情况,各村(社区)要认真组织核实,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以村(社区)为单位填报,经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盖章扫描件(含电子版)报镇乡村振兴办。

附件:1.2023年度脱贫户和监测户收入采集表(样表)

    2.2023年度脱贫户和监测户信息采集表(样表)

    3.防返贫致贫监测摸底调查表(非监测户)

    4.监测户防返贫致贫摸底调查表(监测户)

    5.《脱贫户和监测户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

    6.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回退、清退”统计表

    7.2022年度脱贫户和监测户教育补贴(含雨露计划)计入收入情况统计表

    8.2023年度脱贫村信息采集表(样表)

    9.《脱贫村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