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22-1963459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6-29
- 公开日期:2022-06-2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北景港镇2021年度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北景港镇委员会办公室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
北景港镇2021年度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
问题整改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落实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暨突出问题整改动员部署会要求,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县委办《华容县2021年度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结合我镇自查发现的问题,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等上级部门工作要求,以抓好中央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为主线,一体推进中办督查、国务院大督查、暗访调研反馈问题和各级考核、督查、排查、审计等发现问题的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深入排查、以上率下、全面整改;坚持严实导向,较真碰硬、立行立改、标本兼治、彻底整改:坚持目标导向,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达标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我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突出问题整改在7月18日前取得实效,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成效保持全县先进,以实干实绩向党中央交上一份满意答卷,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问题及整改措施
根据中央考核评估反馈问题,结合我镇自查发现问题,共梳理出11类具体问题,并明确具体整改措施。
1.关于“村两委重视不够,思想滑坡比较明显”的问题。有的村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重视不够。有的村开会研究相关工作,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的问题;有的村没有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乡村振兴工作队伍积极性不高。
整改措施:一是在6月召开镇党政负责人会议,重点研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听取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二是实行工作情况报告制。各村每月15日前向镇乡村振兴办报送一次具体工作推进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送);镇乡村振兴办收集汇总后,向镇党委报告,报送情况作为各村乡村振兴考核的依据。三是所有办点干部、结对帮扶干部,在集中整改期间,必须每周下到联点村指导工作开展、督办解决具体问题。四是镇乡村振兴办负责收集问题,拿出具体整改措施;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报镇党委研究、部署、督办、逐一清零。五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完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和部门单位责任制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同个人和单位的评先评优、绩效奖金直接挂钩。(责任单位:镇党委、镇政府、党政办、党建办、乡村振兴办、各村、各部门单位)
2.关于“对有效衔接的新部署新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的问题。有新上任干部缺乏“三农”工作经验,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业务不熟悉、政策掌握不全面、情况了解不深入,存在想干不会干的问题。有的新驻村干部进入角色较慢。
整改措施:针对新上任干部,一是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抓好分级分类培训、兜底培训,补齐镇村干部能力素质短板,在2022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干部轮训。二是全面对标“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目标和“三个转向”(把工作对象转向所有农民、把工作任务转向推进乡村“五大振兴”、把工作举措转向促进发展)要求,对照乡村振兴工作责任清单,召开全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暨突出问题整改部署动员大会,进一步压实各村(社区)、部门单位的责任。三是开展基层党组织整建提质专项行动。坚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述职制度。对村(社区)开展换届“回头看”,确保镇党委班子成员2022年6月中旬前对所有村(社区)回访调研一次,与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逐一谈心谈话,对村(社区)两委班子运行情况逐一分析研判,对推进乡村振兴不胜任不尽职的予以调整。四是坚持从严整治作风。由镇纪委监委牵头,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督查、有效衔接问题“清单式”专项监督和作风整治行动,持续纠治乡村振兴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责任单位:镇党委、镇政府,镇纪委、党政办、党建办、乡村振兴办、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3.关于“政策衔接不够到位”的问题。中央、省、市、县相关衔接政策出台后,有的村(社区)、部门单位没有将政策“吃透”,没有入户宣传不到位,群众政策知晓率不高,影响相关政策落实的效果。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全面梳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配套政策。各村(社区)、部门单位,每年年初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严格抓好贯彻落实,对未如期完成任务或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责任。二是持续落实“两不愁三保障”等过渡期帮扶政策,加大帮扶政策宣传力度、广度和深度,确保延续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镇党委、镇政府,镇纪委、乡村振兴办、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4.关于“医疗保障政策还需持续巩固”的问题。有的村医保政策宣传覆盖面小,对未参保人员情况跟进不及时。另外部分脱贫人口存在侥幸心理,参保的积极性不高。且脱贫人口医保报销实际比例从过去的80%左右下降15-20个百分点,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升高,按照现行帮扶措施应对风险压力较大。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医疗政策进村入户宣传力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简单明了的方式,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活用电子显示屏、宣传牌、宣传长廊等载体,以召开广播会、村民代表会等形式,集中宣传医疗保障政策,扩大宣传覆盖面。二是完善各部门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定期开展信息比对,全面掌握参保情况,并加大督导力度,确保过渡期内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等特殊群众全部参保。(责任单位:镇党委、镇政府、乡村振兴办、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卫生院、各村、社区)
5.关于“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我镇仍存在防返贫监测标准把握不精准,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风险、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情况关注不够。有的帮扶干部政策理解不透彻,尺度把握不精准,帮扶措施简单化。
整改措施:一是抓紧完善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行动”:以“11类群体”为重点,对照“5个必须纳入”,全面排查“应纳未纳、体外循环”、“帮扶不及时不精准不落实”、“风险消除不稳定”、“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数据信息不全不准和录入不及时”问题,除“五种情形”必须纳入监测对象之外,对其他存在返贫致贫风险,且符合监测对象纳入条件的,按程序纳入。二是简化识别程序,缩短认定时间,从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根据返贫致贫风险类型,逐户制定针对性的具体帮扶措施,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各村原则上在10天内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做到监测对象认定的信息对比与识别程序同步进行、制定帮扶计划与监测对象认定同步开展。三是完善部门联动机制,统筹低保户、危房改造户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识别工作,拟新增为低保对象或危房改造对象的,凡符合防返贫监测条件,均同时识别为监测对象。四是严格风险消除,在防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行动中,对已消除风险的农户要再走访、再排查、再核实,重点核实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对风险消除不稳定的进行回退;对又出现新返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纳入,并逐一落实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责任单位:镇党委、镇政府,乡村振兴办、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各村、各部门单位)
6.关于“部分脱贫户特别是低收入脱贫户持续增收压力大”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脱贫群众增收监测预警。充分利用防返贫监测信息员、驻村工作队、村组干部和帮扶联系人等力量、每季度对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增收情况进行监测,重点监测是否有增收渠道、就业稳不稳、收入水平等情况。二是突出稳定就业和产业帮扶两个关键。深入实施脱贫群众稳定增收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湖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2022-2025年)》,对稳定脱贫户,给予产业、就业等针对性帮扶,提升脱贫质量;对重点监测户,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实行结对帮扶,及时落实帮扶措施,保证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家庭有1人就业,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享受就业帮扶全覆盖,到2025年力争人均纯收入达到1.2万元。三是完善产业发展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探索“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将脱贫户、监测户融入产业链各环节,通过资产折股量化获得入股分红、生产托管获得固定收入、订单农业保底回收农户产品、参加务工获得工资报酬等方式,增强联农带农效益,调动脱贫群众积极性。四是组织脱贫群众用好小额信贷政策,做到“应贷尽贷、应收尽收”,同时在帮助脱贫户、监测户发展到户类产业项目,确保不出现金融风险。五是逐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针对没有劳动力的低收入脱贫户,落实今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4600元的标准,2025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达到6000元以上。六是加大脱贫群众持续增收情况的考核力度。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中增加产业、就业分值比重,形成鲜明考核导向。(责任单位:镇党委、镇政府,乡村振兴办、财政所、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各部门单位)
7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产业支撑仍有不足”的问题。有的村产业基础薄弱,技术、设施、营销、人才等存在明显短板,产业链和价值链较短,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较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不高,产业发展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村级集体经济产业相对单一。部分企业、合作社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带动农户增收能力较弱。脱贫户融入产业链各环节不足,产业联农带农效应不强,不利于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整改措施:一是补短板。加快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加快产业发展步伐,带动农民增收。二是抓龙头。持续实施“六大强农”行动。组织开展产业帮扶协议履行情况“回头看”,对目前仍在实施期限内的产业帮扶协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督促帮扶主体兑现帮扶协议承诺,确保脱贫人口收益不受损。重点发展“一特两辅”主导优势产业,统筹全镇农产品精深加工、仓储保鲜设施建设,推动各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力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三是强集体。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消薄清零”行动。着力打造村集体统筹发动、合作社示范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推动“三种模式”。四是优保障。将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明确要求“2022年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重不低于55%,后续每年增加5%”。(责任单位:镇党委、镇政府,党政办、党建办、乡村振兴办、财政所、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8.关于“脱贫劳动力就业稳定性不强”的问题。主要表现为零工占比较高,收入不够稳定,就业务工时间6个月以上的人数同比下降,部分帮扶车间、公益岗位吸纳脱贫劳动力数量下降。
整改措施:重点围绕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就业率和务工信息准确率“两率”,促进脱贫劳动力就业稳定。一是加大对失业脱贫劳动力的监测预警力度。通过防返贫监测帮扶信息平台数据比对、每季度防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驻村帮扶、结对帮扶等方式,及时预警。二是落实就业帮扶政策。继续落实“湘就业”信息支持、一次性交通补助等政策,落实就业培训、劳务协作等帮扶措施,帮助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确保镇外务工对象年务工时长6个月以上的人员稳中有增。三是支持就业帮扶车间做大做强,提供更多更稳定的就近就业岗位,积极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四是镇利用乡村建设和以工代赈项目、村集体经济收益等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稳定光伏公益岗位数量和帮扶力度,实现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人口数量与2021年相比稳中有升。(责任单位:镇党委、镇政府,乡村振兴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各部门单位)
9.关于“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不够深入”的问题。总体上讲,集中安置点不同程度存在基础设施不完善、产业就业不稳固、社会管理跟不上、群众办事“两头跑”、人居环境脏乱差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问题排查,以集中安置点为单位,逐一排查属地管理原则是否真正落实,基础设施配套是否完善,住房安全是否存在隐患,安置点管理组织是否健全,教育、卫生、户籍管理、不动产登记等公共服务工作开展是否正常,搬迁户办事是否存在“两头跑”问题。二是加大“两业”帮扶力度,对有劳动力的搬迁户要实现“每户至少一人就业”的目标,落实好搬迁户后续产业帮扶政策。三是完善配套设置,进一步配齐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生活污水管道、消防设施等基础设施。四是优化公共服务,落实搬迁群众户籍管理、合法权益保障、社会融入等举措,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融入、逐步能致富。(责任单位:镇党委、镇政府,乡村振兴办、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各部门单位)
10.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精神文明建设还需加强”的问题。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往村覆盖、往户延伸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个别村场脏乱差现象比较突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意丢弃堆放,厨余污水乱流。个别群众在结婚彩礼方面存在攀比现象。目前,乡村普遍缺乏整体规划和系统设计,群众参与度也比较低。
整改措施: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整改方面:一是认真落实《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意见》《湖南省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及拟出台的《关于扎实推进“十四五”期间全省农村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确保我镇今年农村户厕改(新)建任务如期完成。二是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水平稳步提升。对全镇现有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排查,逐步将处理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加快推进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按照“应接必接、应收尽收”的要求,将具备条件的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生活污水接入乡镇污水处理厂。加强农村垃圾转运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三是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着力整治垃圾乱扔、生活污水乱排、禽畜粪便乱拉问题,促使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问题整改方面:一是继续组织开展文明村(社区)、文明家庭评选,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建设。2022年底前实现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全覆盖,常态化开展移风易俗等各类实践活动。二是深入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行动,营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的良好风气。从严整治高价彩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文明行为。三是完善乡村治理方式,坚持政府主导、典型引领,推广“一三六”乡村治理模式,即完善一个制度(村规民约),建好“三支队伍”(村支“两委”班子队伍、集体经济队伍、群众自治队伍),创建“六无村居”(无非正常上访、无治安刑事案件、无公共安全事故、无诉讼、无违法建设、无逾期贷款),实现“法治、自治、德治”“三治”融合;运用清单制管权管事,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小微权力、村级事项、公共服务等清单,规范村级组织运行;运用积分制落实好村规民约,积极推行以工代赈、筹工筹劳,引导农民积极参与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激发内生动力;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村民说事等创新经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镇党委、镇政府、镇纪委、乡村振兴办、平安办、治陋办、宣传办、派出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卫所、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11.关于“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如个别项目资金报账不规范,部分项目绩效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编制全镇统一的项目入库、项目实施、资产管理模版,印发资金管理制度,指导各村规范资金项目使用管理。二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担起监管责任,将资金和项目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突出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培育富民产业,帮助脱贫群众增收。四是建立财审联动资金监管机制,实行资金的全过程监管,继续开展资金绩效评价,确保衔接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在2022年9月底省级第三方机构对各县市区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开展全覆盖实地核查之前,开展衔接资金项目自清自查,做到问题全部清零。五是完善健全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长效运行机制。加强分类管护,压实各村、各部门单位管护责任。重点加强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风险防范,强化公益性资产有效管护,指导农户管好到户类资产。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要优先支持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过渡期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形成的资产一并纳入管理体系。六是建立奖惩分明的资金分配机制。将各级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与衔接资金分配挂钩,对于使用管理规范、绩效评价结果优秀的村,在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对于存在突出问题,或是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甚至虚假整改的,视情节扣减分配资金。(责任单位:镇党委、镇政府、镇纪委、乡村振兴办、财政所、各村、各部门单位)
三、实施步骤
整改工作贯穿全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至6月中旬)。镇党委会议审议整改方案,并以“两办”名义印发。召开全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暨突出问题整改部署动员大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各村(社区)、部门单位对照中央考核评估反馈问题和我镇自查发现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整改工作措施。
2.集中整改阶段(6月中旬至7月中旬)。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结合防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等工作,开展全覆盖、地毯式排查,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做到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动态清零,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各村(社区)、部门单位集中整改报告于7月8日前报乡村振兴办。
3.巩固提升阶段(7月下旬至12月底前)。进一步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对已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已纳入常态化工作范畴的问题,坚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镇党委、政府组织力量,对各村(社区)、部门单位整改落实情况随机开展暗访、核查,及时通报情况,督促整改落实。
四、组织保障
1.压实整改责任。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坚决扛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重大政治责任,切实担负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各村(社区)、部门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要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各单位分管同志是具体责任人,负责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整改工作由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排查有关问题,按照各自职责细化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情况纳入村(社区)、部门单位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难度大、工作滞后的单位进行挂牌督办,对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约谈提醒。
2.统筹协调推进。坚持系统谋划,面上问题统一部署、一体推进;点上问题一事一议、一案一策,切实增强整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问题整改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集中排查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全面彻底查摆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问题整改。
3.坚持标本兼治。聚焦整改重点,紧盯关键环节,强化跟踪问效,将当前问题和长远问题、特殊性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表层显性问题与深层隐性问题结合起来系统部署,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建立整改工作推进机制,对集中整改期内能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要专项整治的问题,精准发力;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持续整改,形成长效机制,确保中央、省、市、县、镇各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2021年度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
附件
2021年度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
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关于“村两委重视不够,思想滑坡比较明显”的问题。 1.在6月召开镇党政负责人会议,重点研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听取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 程 猛
朱 胜 党政办 乡村振兴办、
各村、各部门单位
2.实行工作情况报告制。各村每月15日前向镇乡村振兴办报送一次具体工作推进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送);镇乡村振兴办收集汇总后,向镇党委报告,报送情况作为各村乡村振兴考核的依据。 廖旭峰 乡村振兴办 各村
3.所有办点干部、结对帮扶干部,在集中整改期间,必须每周下到联点村指导工作开展、督办解决具体问题。 秦 静 党建办 镇机关、各部门单位
4.镇乡村振兴办负责收集问题,拿出具体整改措施;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报镇党委研究、部署、督办、逐一清零。 廖旭峰 乡村振兴办 各村、各部门单位
5.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完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和部门单位责任制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同个人和单位的评先评优、绩效奖金直接挂钩。 廖旭峰
秦 静 党建办
乡村振兴办 各村、各部门单位
序号 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2 关于“对有效衔接的新部署新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的问题。 1.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实施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落实“全员、精准、有效”要求,抓好分级分类培训、兜底培训,补齐镇村干部能力素质短板,通过市、县、镇三级联动,在2022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干部轮训。 程 猛
朱 胜 镇党委办
镇政府办 镇机关、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2.全面对标“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目标和“三个转向”(把工作对象转向所有农民、把工作任务转向推进乡村“五大振兴”、把工作举措转向促进发展)要求,对照乡村振兴工作责任清单,召开全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暨突出问题整改部署动员大会,进一步压实各村(社区)、部门单位的责任。 程 猛
朱 胜
廖旭峰 乡村振兴办 各村、社区、
各部门单位
3.开展基层党组织整建提质专项行动。坚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述职制度。对村(社区)开展换届“回头看”,确保镇党委班子成员2022年6月中旬前对所有村(社区)回访调研一次,与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逐一谈心谈话,对村(社区)两委班子运行情况逐一分析研判,对推进乡村振兴不胜任不尽职的予以调整。 廖旭峰
秦 静 党建办 各村、社区
4.坚持从严整治作风。由镇纪委监委牵头,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督查、有效衔接问题“清单式”专项监督和作风整治行动,持续纠治乡村振兴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吴仁贵 镇纪委 各村、社区、
各部门单位
序号 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3 关于“政策衔接不够到位”的问题。 1.组织全面梳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配套政策。各村(社区)、部门单位,每年年初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严格抓好贯彻落实,对未如期完成任务或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责任。 廖旭峰
吴仁贵 镇纪委
乡村振兴办 各村、社区、
各部门单位
2.持续落实“两不愁三保障”等过渡期帮扶政策,加大帮扶政策宣传力度、广度和深度,确保延续性和有效性。 廖旭峰 乡村振兴办 各村
4 关于“医疗保障政策还需持续巩固”的问题。 1.加大医疗政策进村入户宣传力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简单明了的方式,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活用电子显示屏、宣传牌、宣传长廊等载体,以召开广播会、村民代表会等形式,集中宣传医疗保障政策,扩大宣传覆盖面。
2.完善各部门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定期开展信息比对,全面掌握参保情况,并加大督导力度,确保过渡期内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等特殊群众全部参保。 廖旭峰
秦 静
何 柳 乡村振兴办
党建办
宣传办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卫生院
5 关于“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抓紧完善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行动”。
2.简化识别程序,缩短认定时间,从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根据返贫致贫风险类型,逐户制定针对性的具体帮扶措施,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各村原则上在10天内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 廖旭峰 乡村振兴办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
各村、各部门单位
序号 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5 关于“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3.完善部门联动机制,统筹低保户、危房改造户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识别工作,拟新增为低保对象或危房改造对象的,凡符合防返贫监测条件,均同时识别为监测对象。
4.严格风险消除,在防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行动中,对已消除风险的农户要再走访、再排查、再核实,重点核实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对风险消除不稳定的进行回退;对又出现新返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纳入,并逐一落实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廖旭峰 乡村振兴办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
各村、各部门单位
6 关于“部分脱贫户特别是低收入脱贫户持续增收压力大”的问题。 1.加强脱贫群众增收监测预警。充分利用防返贫监测信息员、驻村工作队、村组干部和帮扶联系人等力量、每季度对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增收情况进行监测,重点监测是否有增收渠道、就业稳不稳、收入水平等情况。 廖旭峰 乡村振兴办 各村
2.突出稳定就业和产业帮扶两个关键。深入实施脱贫群众稳定增收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湖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2022-2025年)》,对稳定脱贫户,给予产业、就业等针对性帮扶,提升脱贫质量;对重点监测户,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实行结对帮扶,及时落实帮扶措施,保证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家庭有1人就业,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享受就业帮扶全覆盖,到2025年力争人均纯收入达到1.2万元 廖旭峰
蔡金鹏 乡村振兴办、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
序号 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6 关于“部分脱贫户特别是低收入脱贫户持续增收压力大”的问题。 3.完善产业发展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探索“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将脱贫户、监测户融入产业链各环节,通过资产折股量化获得入股分红、生产托管获得固定收入、订单农业保底回收农户产品、参加务工获得工资报酬等方式,增强联农带农效益,调动脱贫群众积极性。 廖旭峰
涂天健 乡村振兴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财政所、各村
4.组织脱贫群众用好小额信贷政策,做到“应贷尽贷、应收尽收”,在帮助脱贫户、监测户发展到户类产业项目的同时,确保不出现金融风险。 廖旭峰
蔡金鹏 乡村振兴办 财政所、各村、各部门单位
5.逐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针对没有劳动力的低收入脱贫户,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我镇经济发展水平挂钩的联动机制,落实今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4600元的标准,2025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达到6000元以上。 廖旭峰
蔡金鹏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各村、社区
6.加大脱贫群众持续增收情况的考核力度。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中增加产业、就业分值比重,形成鲜明考核导向。 程 猛
朱 胜 镇党委办
镇政府办 乡村振兴办、财政所、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序号 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7 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产业支撑仍有不足”的问题。 1.补短板。加快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加快产业发展步伐,带动农民增收。 朱 胜
廖旭峰 乡村振兴办 财政所、各村、各部门单位
2.抓龙头。持续实施“六大强农”行动。组织开展产业帮扶协议履行情况“回头看”,对目前仍在实施期限内的产业帮扶协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督促帮扶主体兑现帮扶协议承诺,确保脱贫人口收益不受损。重点发展“一特两辅”主导优势产业,统筹全镇农产品精深加工、仓储保鲜设施建设,推动各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力提升农产品附加值。 朱 胜
廖旭峰 乡村振兴办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各村
3.强集体。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消薄清零”行动。着力打造村集体统筹发动、合作社示范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推动“三种模式”。 程 猛
朱 胜
廖旭峰
秦 静 党政办
党建办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乡村振兴办、财政所、各村
4.优保障。将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明确要求“2022年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重不低于55%,后续每年增加5%”。 朱 胜
廖旭峰 乡村振兴办 财政所、各村、社区
序号 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8 关于“脱贫劳动力就业稳定性不强”的问题。 重点围绕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就业率和务工信息准确率“两率”,促进脱贫劳动力就业稳定。
1.加大对失业脱贫劳动力的监测预警力度。通过防返贫监测帮扶信息平台数据比对、每季度防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驻村帮扶、结对帮扶等方式,及时预警。
2.落实就业帮扶政策。继续落实“湘就业”信息支持、一次性交通补助等政策,落实就业培训、劳务协作等帮扶措施,帮助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确保镇外务工对象年务工时长6个月以上的人员稳中有增。
3.支持就业帮扶车间做大做强,提供更多更稳定的就近就业岗位,积极吸纳脱贫人口就业。
4.镇利用乡村建设和以工代赈项目、村集体经济收益等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稳定光伏公益岗位数量和帮扶力度,实现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人口数量与2021年相比稳中有升。 廖旭峰
蔡金鹏 乡村振兴办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各部门单位
序号 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9 关于“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不够深入”的问题。 1.加强问题排查,以集中安置点为单位,逐一排查属地管理原则是否真正落实,基础设施配套是否完善,住房安全是否存在隐患,安置点管理组织是否健全,教育、卫生、户籍管理、不动产登记等公共服务工作开展是否正常,搬迁户办事是否存在“两头跑”问题。
2.加大“两业”帮扶力度,对有劳动力的搬迁户要实现“每户至少一人就业”的目标,落实好搬迁户后续产业帮扶政策。
3.完善配套设置,进一步配齐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生活污水管道、消防设施等基础设施。
4.优化公共服务,落实搬迁群众户籍管理、合法权益保障、社会融入等举措,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融入、逐步能致富。 廖旭峰 乡村振兴办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各部门单位
序号 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0 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精神文明建设还需加强”的问题。 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整改方面:
1.认真落实《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意见》《湖南省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及拟出台的《关于扎实推进“十四五”期间全省农村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确保我镇今年农村户厕改(新)建任务如期完成。
2.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水平稳步提升。对全镇现有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排查,逐步将处理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加快推进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按照“应接必接、应收尽收”的要求,将具备条件的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生活污水接入乡镇污水处理厂。加强农村垃圾转运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及时清运生活垃圾。
3.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着力整治垃圾乱扔、生活污水乱排、禽畜粪便乱拉问题,促使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李 茂 镇人居环境整治指挥所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环卫所、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序号 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0 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精神文明建设还需加强”的问题。 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问题整改方面:
1.继续组织开展文明村(社区)、文明家庭评选,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建设。2022年底前实现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全覆盖,常态化开展移风易俗等各类实践活动。
2.深入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行动,营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的良好风气。从严整治高价彩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文明行为。
3.完善乡村治理方式,坚持政府主导、典型引领,推广“一三六”乡村治理模式,即完善一个制度(村规民约),建好“三支队伍”(村支“两委”班子队伍、集体经济队伍、群众自治队伍),创建“六无村居”(无非正常上访、无治安刑事案件、无公共安全事故、无诉讼、无违法建设、无逾期贷款),实现“法治、自治、德治”“三治”融合;运用清单制管权管事,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小微权力、村级事项、公共服务等清单,规范村级组织运行;运用积分制落实好村规民约,积极推行以工代赈、筹工筹劳,引导农民积极参与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激发内生动力;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村民说事等创新经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助力乡村振兴。 马振军
吴仁贵
何 柳 平安办
治陋办
宣传办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序号 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1 关于“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1.编制全镇统一的项目入库、项目实施、资产管理模版,印发资金管理制度,指导各村规范资金项目使用管理。 廖旭峰
蔡金鹏 乡村振兴办
财政所 各村
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担起监管责任,将资金和项目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廖旭峰
蔡金鹏 乡村振兴办
财政所 各村、各部门单位
3.突出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培育富民产业,帮助脱贫群众增收。
4.建立财审联动资金监管机制,实行资金的全过程监管,继续开展资金绩效评价,确保衔接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在2022年9月底省级第三方机构对各县市区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开展全覆盖实地核查之前,开展衔接资金项目自清自查,做到问题全部清零。
5.完善健全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长效运行机制。加强分类管护,压实各村、各部门单位管护责任。重点加强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风险防范,强化公益性资产有效管护,指导农户管好到户类资产。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要优先支持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过渡期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形成的资产一并纳入管理体系。 朱 胜
廖旭峰
吴仁贵 镇纪委、乡村振兴办、财政所 各村、各部门单位
序号 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1 关于“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6.建立奖惩分明的资金分配机制。将各级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与衔接资金分配挂钩,对于使用管理规范、绩效评价结果优秀的村,在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对于存在突出问题,或是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甚至虚假整改的,视情节扣减分配资金。 朱 胜
廖旭峰
吴仁贵 镇纪委、乡村振兴办、财政所 各村、各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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