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21-1885976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5-19
- 公开日期:2021-05-1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景政办发〔2021〕11号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湖水系下西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
经研究同意,现将《东湖水系下西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东湖水系下西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华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华容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华纪发〔2021〕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抓好东湖水系下西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和提高下西湖水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治理,下西湖水环境有明显改善,水质稳定向好,总磷指标逐年降低,到2021年底退出劣Ⅴ类。
二、整治内容
1、严格禁止投肥养殖。下西湖以及流入下西湖的沟渠、鱼塘等水体要禁止投肥投饵、限产减量;特别是要加大养殖尾水的治理力度,严格控制尾水进入下西湖。通过加大宣传、设立举报有奖电话、强化监管和执法等方式,切切实实禁投;同时,做好禁投工作的实施和督查督办。
牵头责任人:涂天健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减量施用农药化肥。下西湖集雨面积范围内的农田,逐年减少施用农药化肥,并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措施。
牵头责任人:涂天健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3、严抓畜禽退养。加大下西湖周边1000米范围内的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在2021年底前明显提质。
牵头责任人:涂天健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治理生活污水污染。下西湖沿线1000米范围内,未接入污水厂管网的农户,建设三格式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到2021年底污水处理率不低于95%。
牵头责任人:李 茂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5、加强企业监管。加强对集雨面积范围内涉水企业(重点是蔬菜加工企业及小型企业)监管和执法,明确整改措施和达标期限,企业污水达标后排放或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加强环湖排污口整治,严厉打击偷排、漏排、乱排行为。
牵头责任人:李 茂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6、加强水质监测监管。对下西湖及流入下西湖的鱼塘、水库水质进行严格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为治理提供依据。
牵头责任人:蔡金鹏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服务站
7、加大宣传力度。设置标识标牌,张贴政府禁投公告,宣传发动群众对破坏下西湖水环境的行为进行制止、举报。相关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形成高压态势。
牵头责任人:李 茂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8、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下西湖周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减少面源污染,及时清理白色垃圾、生活垃圾、漂浮物和死鱼等。
牵头责任人:涂天健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组织机构
成立北景港镇下西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朱胜任组长,正科级干部、副镇长涂天健,党委委员蔡金鹏,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马振军,党委委员李茂(常务)任副组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水利服务站、派出所、协和村、沙金村、联华村、怡云村、建丰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蔡新海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下西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1、坚持提高站位,精准整改。各相关部门和村(社区)要高度重视下西湖水环境问题,切实提高站位,根据镇定方案对标对表、精准施策、整改到位。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挂帅,进一步细化责任,落实措施,把各项具体工作落实落地。
2、坚持加强调度,强化督查。下西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进行调度,对整治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对整治工作进度和质量予以督查督办,对整治进展滞后、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一律追责问责。
3、坚持动态治理,确保长效。水质治理提升是长期的、动态的工作,各相关部门和村(社区)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主动作为,在全面治理的基础上,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行动机制,确保整治不反弹,共同推进水质治理工作常态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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