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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6-04
  • 公开日期:2021-06-0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北景港镇关于印发《北景港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月”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北景港镇   2021-06-04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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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办发〔2021〕13号

 

 

中共北景港镇委员会办公室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景港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月”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

经研究,现将《北景港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月”行动方案》予以下发,请严格对照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北景港镇委员会办公室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

 

北景港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月”行  动  方  案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标准,持续巩固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翻身仗,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月”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扎实有效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通过扎实开展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月”行动,抓牢抓实“七项重点”工作内容,全面整治村庄公共区域、农户庭院卫生死角,进一步深化村庄清洁行动,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引导群众提升环境与健康意识,夯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促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行动时间

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7月6日,为期一个月。

三、重点内容

(一)清垃圾。深入开展集镇街道、村组屋场、房前屋后、各级公路、一线大堤沿线范围内的垃圾清扫、收集、转运和处置等工作,公共区域垃圾桶(箱)、垃圾围垃圾及时清理到位,全面完善环境卫生管理长效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清水体。全面清理辖区内的河、湖、港、沟、渠、塘等水域的水体障碍物、漂浮物、堤岸堆积物等各类垃圾,确保水域畅通,无漂浮垃圾、无污水直排、无黑臭水体、无杂草丛生,无畜禽散养,促进辖区水环境持续向好。

(三)清粪污。督促引导辖区内所有家畜养殖户(规模养殖和散养)全面开展粪污治理,确保养殖户排放达标,家禽10只以上要圈养。

(四)治杂乱。全面整治辖区内特别是公路两侧、村庄巷道、房前屋后、公共活动场所、集贸市场、农户周边等地段的乱堆乱放、乱丢乱倒、乱贴乱画、乱停乱靠、乱搭乱建、私拉乱接、断壁残垣等乱象,全面治理出店经营、占道施工、马路市场等现象,确保公共区域干净整治有序,农户门前“三包”到位,房前屋后干净整治,坚决杜绝各种乱象。

(四)治焚烧。各村(社区)加强巡查,严格禁止焚烧垃圾、秸秆行为,一旦发现立即劝导制止,加强教育;对性质恶劣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报镇有关部门从严打击。同时,要及时清理各类焚烧痕迹。

(五)垃圾分类。进一步完善和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模式。严禁私自填埋和焚烧,确保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转运率100%。

(六)完善制度。一是严格落实农户“门前三包”制度;二是严格落实卫生费收取制度。各村(社区)要按照至少每人每月1元的标准收取卫生保洁费,并建好台账;三是严格落实评比制度,各村(社区)要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每月开展一次评比,评比结果在各村(居)民小组醒目位置公示。

(七)加强文明建设。持续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各村(社区)成立红白理事会可以与卫生理事会合并,实行红白理事报告制度,严禁搭台唱戏,红白喜事气球拱门不超过2个,严禁燃放鞭炮行为。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北景港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月”行动领导小组,由程猛同志任组长,朱胜同志任第一副组长,李茂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廖旭峰、邓永新、涂天健、蔡金鹏、马振军、吴仁贵、何柳、刘简与等同志任副组长,镇人居环境整治办、水利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治陋办、市监所、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为成员,全面加强本次行动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镇人居环境整治办。

2、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各村(社区)是本次“集中攻坚月”行动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专门班子,采取分片包组的形式,进一步分解责任,确保整治行动快速有序推进。二是压实行业责任。相关部门要按照“行业管理”的原则,加强工作督导。镇人居环境整治办:负责“清垃圾”、“治杂乱”、“垃圾分类”“完善制度”等内容督导指导工作,做好日常上传下达、综合协调工作。水利服务站:负责“清水体”相关工作督导指导工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清粪污”、秸秆禁烧等相关工作督导指导。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协助负责生活垃圾(含垃圾分类)、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督导指导。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行动中相关执法工作。治陋办:负责移风易俗行动督导指导工作。市监所:负责出店经营、占道施工、马路市场整治工作督导指导。三是压实联点责任。行动期间,各党政负责人下沉一线,包干负责联点村(社区)整治工作。

3.大力宣传造势。各村(居)要做好宣传发动,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广播会、自媒体等各类宣传手段,掀起全民关心、群众自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热潮。要通过完善村规民约、开展真评比、典型曝光等方式等进一步加强村民维护村庄环境责任意识,建立群众参与、群众管理的监督体系,推动形成有制度、有标准、有考评的长效机制。

4.严格督查考评。本次“集中攻坚月”行动纳入各村(社区)年终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建立督查考核机制,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做好督查考评工作(督查考核办法见附件1),并充分运用督查考核结果。本次“集中攻坚月”行动结束后,镇领导小组将组织两次(原则上每周一督查、一通报、一排名,特殊情况另行通知)督查考核和一次讲评,根据各村(社区)考核得分情况,对综合排名(两次考核加权平均)前三的实行奖励,由镇予以通报表彰和现金奖励,第一名奖励工作经费1.2万元,并在讲评会上作典型发言;第二名奖励工作经费8000元;第三名奖励工作经费5000元。对在督查考核中综合排名倒数一、二名的村(社区),其分管负责人在镇讲评会上作表态发言,同时在全镇通报批评。

附件:1、北景港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月”行动督查考核办法

2、北景港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明查暗访评分表

 

 

附件1

北景港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月”行动督查考核办法

 

一、督查时间

7月上旬。

二、督查及计分方式

1、督查方式。由指挥所抽调工作人员,采取明察暗访的模式,实行两次督查考核(每周一督查、一排名、一通报),对全镇12个村(社区)进行实地督查,根据两次督查考核加权平均分进行综合排名。督查时每个村(社区)时间不少于120分钟,随机抽查村组主干公路大面5公里(含河道大堤),第二次督查复核上一次督查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每个村先查村大面再抽查3个组,每组不少于10户,查看农户房前屋后及田间地头。社区集镇查看主街1公里,次街500米。另根据需要不定时查看各村(社区)资料台账。

2、计分方式。考核计分按百分制计分标准和倒扣分办法执行,各村(社区)考核成绩按照相关比例计入年度考核总分。

三、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具体见附件1(村)、附件2 (社区)。

四、分组安排

待定。

五、相关要求

1、每天检查村(社区)确定:督查组指定。

2、村民小组确定:督查组根据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3、采取倒扣分制,扣分点当场记录、扣分,检查完后现场签字确认。

4、督查组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规定,确保检查公正公开   公平。

5、迎检村(社区)干部必须提前至村部等候,每个检查组安排一名熟悉情况的村(社区)干部带路。

 

 

 

 

 

 

 

 

 

 

 

 

 

 

 

 

 

 

 

 

 

 

 

 

 

 

 

 

附件2

北景港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明查暗访评分表

单位:          村                            日期:     年    月    日

考核内容

评分细则

扣分原因

扣分

村庄公共区域(35分):通过主干道硬化、绿化到位,公共区域干净整治有序,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屋场卫生定期评比公示,沟渠疏浚畅通,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断壁残垣,无裸露垃圾,无乱丢乱放的农业生产废弃物,水域无漂浮垃圾,无污水直排,无黑臭水体、无杂草丛生,无畜禽散养。

抽查农户20户,村庄公共区域与农户庭院不严格划分。发现垃圾围未拆除、成堆成片垃圾、污水排放、新的燃放鞭炮和垃圾焚烧痕迹等一处扣1.5分;

其余不合格现象,根据情况扣0.5分,扣完为止。

 

 

农户庭院(30分):农户门前“三包”到位,房前屋后干净整治有序,无裸露垃圾,无杂草丛生,有分类垃圾桶,有垃圾分类,杂物柴草和农具摆放整齐,排水沟畅通,无粪污直排,家禽牲畜实行圈养,无乱搭乱建,无破烂围墙围栏,无彩条塑料袋乱挂,红白喜事气球拱门不超过2个,无燃放鞭炮行为,无焚烧垃圾秸秆,交纳保洁费。

 

 

沿路沿渠(35分):沿途无裸露垃圾池及裸露垃圾,无占用机动车道经营,无乱堆乱放,无乱停乱靠,无破烂“空心房”和断壁残垣,无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主干道硬化绿化,沟渠疏浚畅通,公共区域垃圾桶(箱)、垃圾围垃圾及时清理。

检查时所经过的公路沿线每发现1 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

 

 

合计

 

 

 

检查人员签字:                      村(社区)签字:        

北景港镇集镇人居环境整治明查暗访评分表

单位:北景港镇社区               日期:    年    月    日

考核内容

评分细则

扣分原因

扣分

集镇街道(35分):街道和机关院内干净整洁,商户门前三包落实到位,有分类垃圾收集设施,垃圾清运及时,无裸露垃圾,无出店占用机动车道经营,有停车区(场),无乱堆乱放,无乱停乱靠,无乱搭乱建,无破旧广告标语横幅,无打牌赌博现象,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结合部无脏乱现象。

发现垃圾围未拆除、成堆成片垃圾、污水排放、新的燃放鞭炮和垃圾焚烧痕迹等一处扣1.5分;其余不合格现象,根据情况扣0.5分,扣完为止。

 

 

农户庭院(30分):农户门前“三包”到位,房前屋后干净整治有序,无裸露垃圾,无杂草丛生,有分类垃圾桶,有垃圾分类,杂物柴草和农具摆放整齐,排水沟畅通,无粪污直排,家禽牲畜实行圈养,无乱搭乱建,无破烂围墙围栏,无彩条塑料袋乱挂,红白喜事气球拱门不超过2个,无燃放鞭炮行为,无焚烧垃圾秸秆,交纳保洁费。

 

 

公路沿线(35分):沿途无裸露垃圾池及裸露垃圾,无占用机动车道经营,无乱堆乱放,无乱停乱靠,无破烂“空心房”和断壁残垣,无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主干道硬化绿化,沟渠疏浚畅通,公共区域垃圾桶(箱)垃圾及时清理。

检查时所经过的公路沿线每发现1 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

 

 

合计

 

 

 

检查人员签字:                       村(社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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