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18-1386195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6-22
- 公开日期:2018-06-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景办发〔2018〕26号
中共北景港镇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
为大力发展壮大我镇村级集体经济,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号召力、凝聚力、服务力,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加快发展我镇村级集体经济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1.目标任务。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强力推进“六大工程”建设战略目标,创新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模式、增长方式和实现形式,采取多种途径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服务能力。工作目标是:消除“空壳村”,扶持薄弱村,壮大富裕村,逐步形成村级产业稳步壮大、经费有效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管理日趋规范的良性机制。2018年底,实现基础较好的村集体经济有新发展,基础较差的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新进步,无收入的村找准和兴办一个好的发展项目、集体经济发展有新起色,力争使全镇85%以上的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6万元以上,其中20%的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
2.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原则,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防止造成新的污染;坚持市场主导原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避免“村村点火、户户冒烟”,防止形成新的不良债务;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因村施策,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走多元化发展之路;坚持村为主体原则,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作用,把村集体增收和农民增收有机结合起来,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村民。
二、积极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
3.突出发展物业经济。鼓励村集体通过出租、股份制等形式经营物业,获得稳定收入。盘活闲置的村部、学校、旧厂房等资产和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物业项目,特别防止低价出租,租期过长,收回成本畸高的事件发生;依法依规整合相关帮扶资金,鼓励村集体就近置办商铺门面、仓储设施、厂房等物业。
4.大力发展服务经济。鼓励村集体以提供统一管理、有偿服务等形式,领办创办各类服务实体,为农民提供技术、信息、物资、流通、仓储等服务;大力开展农超对接、直采直配等服务;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立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支持村集体建立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和标准化农贸市场;鼓励发展通信、文化、餐饮、娱乐等服务业。
5.因地制宜发展资源经济。在符合村镇建设规划的前提下,鼓励村集体以入股、租赁和流转等形式,依法合理开发利用村域内土地、森林、水面、自然景观等资源,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林下经济,建设特色农产品种养基地,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
三、加大改革创新和政策扶持力度
6.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村集体以可支配的资源、资产、资金等要素为依托,广泛吸收农民入股,按照产业发展规律,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鼓励村集体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流转农民的承包地成立土地合作社。鼓励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村集体领办创办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积极发展农村混合型经济,引导村集体吸纳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投资入股,允许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交叉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村集体和农民的利益共同体。
7.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集中连片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通过整治新增加的耕地可以确权归村、组集体所有。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在土地征收时,可安排留用地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8.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特别是农业银行、农商行、邮政储蓄银行等主要涉农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逐步实现行政村金融服务全覆盖,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纳入评级授信范围,设立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专项信贷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在信贷支持上实行计划优先、利率优惠。加强农村担保体系建设,积极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开展生产设施、集体山林权、村级股权等抵押贷款业务,抓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村集体资产、农房等抵押贷款试点。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
9.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引导农村各类产权(资源)流转进入交易平台,通过拍卖、招投标、网络竞价等方式,实现保值增值。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赋予农民对落实到户的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10.加强社会力量帮扶。把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部门联村的重要内容,作为建设扶贫的重要任务。组织镇党政负责干部与经济薄弱村结对帮扶,从村支两委班子建设入手,在规划、人才、资金、信息、项目等方面予以扶持。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社会各界人士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加强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强村与弱村之间的结对帮扶,鼓励企业带资金、带技术、带设备、带原料与村集体合作开发,互利共赢,引导各类产业发展资金和优势资源向农村流动。
11.加强信息化服务。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整合资源,协同创新,构建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提供便捷高效的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专业培训、技术指导等信息与服务。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2.选优配强村支两委班子。切实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实施“村党支部书记人才工程”。大力推进“能人治村”,打破地域、身份、行业限制,注重从致富能手、农民合作社负责人、优秀民营企业家、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选拔优秀人才担任村组织负责人。提倡村党组织、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班子“三位一体”,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大力实施村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带领群众发展集体经济的本领。
13.充分发挥各类人才作用。充分发挥农业科技人员、致富能手、种养大户、农村经纪人、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等人才的作用,大力培育新型农民,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水平。加强科研机构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合作,支持科研人员带资金技术与村集体合作开发。
五、落实保障措施
14.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夯实基层基础的重要任务,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由镇组织办牵头协调,镇经管局具体负责。
15.加强部门配合。各有关部门要紧密协作,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服务。财政所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国土所要切实保障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努力盘活土地资源资产;农技推广中心要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重要职责,给予大力扶持;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先进典型的宣传,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16.加强集体“三资”监管。加强农村经营管理队伍建设,完善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台账。加强村级民主管理,搞好村级财务公开。完善村账镇代理制度,强化会计监督。完善村级财务审计制度,加强审计监督。加快“阳光三农网”建设,建立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网络监管系统。建立村级物业资产备案制度,由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村集体物业资产不得随意转让、变卖,因特殊原因需转让、变卖的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报镇经管站备案,确保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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