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24-2167004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1-02
- 公开日期:2024-01-0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切实抓好2024年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重点时期安全防范工作,现将《北景港镇2024年岁末年初重点时期安全防范暨第一季度领导带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下发给你们,请深入贯彻落实。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日
北景港镇2024年岁末年初重点时期安全防范暨第一季度领导干部带队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岁末年初重点时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重点时期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湘安办发﹝2023﹞11号)和《华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2024年岁末年初重点时期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以及近期国、省、市、县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经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紧紧盯住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认真分析研判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强化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的领导,成立北景港镇岁末年初重点时期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程猛为组长,镇长朱胜为常务副组长,分管负责人吕啸野为副组长,各村(社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安委办主任唐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执法大队,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岁末年初各行业安全风险加大,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一是处于“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岁末年初生产经营活动趋于旺盛,抢工期、赶进度较为普遍,加之冬春季低温寒潮、雨雪冰冻、大雾等极端气候现象趋于频繁,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风险剧增。二是处于“重点时段的敏感期”。2024年元旦、春节、“两会”等重要节日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等重大活动接踵而至,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任务艰巨。针对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问题,各村(社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重点加强以下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全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要组织人员对辖区的道路交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恶劣天气预警和应急救援处置;强化“两客一危一货”、校车、公交车、工程车、渣土车等重点车辆及其车站、码头、桥梁等重点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并建立台账;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两站两员”建设,加强“春运”期间安全防范,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相关交通运输企业落实“一会三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重点时段、恶劣天气的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加强对多发、易发事故路段、节点的改造和综合治理,完善道路安全防护基础设施,全力降低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止连环碰撞和群死群伤事故。
(二)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建筑施工主体、主管部门和各村(社区)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以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机械或起重伤害、触电、火灾等事故为重点,突出抓好脚手架、起重和搅拌机械、深基坑支护等专项治理,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遇到极端寒冷天气,及时停止施工作业。全面排查治理公用设施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确保辖区供电、供水、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三)加强工贸领域安全监管。对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清零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工贸企业非法生产、购买、使用、运输、储存危险化学品和通过物流寄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违禁品等行为;对企业检维修、外包、动火等特殊作业执行严格的安全管理,重点排查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关键生产部位,特别是芥菜腌制池生产使用环节的作业审批;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五带头”落实情况;检查园区企业落实“双七条”“五大行动”及“一会三卡”情况;检查规模以上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创建100%,新入园企业100%进行“三同时”情况;排查治理中毒窒息、容器爆炸、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烫、触电和防火、防爆等风险隐患。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要对辖区的危险化学品储存、罐装、运输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摸排管控,节日期间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实行升级管理,确保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等冬季防护措施执行到位。镇应急办要强化途经人员密集场所等区域的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排查,落实管道企业日常巡护措施,严格监督管道周边施工作业,严防乱挖乱钻引发管道泄漏着火爆炸等事故。
(五)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批发仓库:重点排查是否经营超标、违禁、非法生产的产品;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是否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是否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重点排查是否落实烟花爆竹储存、运输、保管等管理规定;库房内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超高堆码、堵塞通道等问题。零售网点: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现象; 是否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是否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和来源不明的产品;是否有超许可证规定限量行为。各乡镇(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旺季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六)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制订燃气安全检查计划、方案,并按要求对餐饮企业等用户进行户内燃气设施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录入燃气安全明白卡,实行清单管理、明确整改责任人、完成时限、限期办结、动态清零;加大对燃气违法违规问题打击力度,对影响恶劣的行动依法从严处罚;建立燃气违法行动举报奖励制度,向社会公布燃气安全风险举报电话,建立公众举报查实奖励制度;燃气企业严格落实燃气安全管理“六化”工作要求;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落实送气上门一次、入户安检一次、宣传教育一次。
(七)加强冬春火灾安全监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为主线,加大对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商场影院、景点景区、养老院、学校、医院、市场、大型商业综合体以及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城中村”等高风险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加强防火和燃气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整改消防“三合一”“多合一”等火灾隐患,严防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各村(社区)广泛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敲门行动”,严防“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窒息事故发生;加强森林火灾和野外用火的巡查监管,出现火情打早、打小、打了。
(八)加强人密场所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安全措施,严格控制参与人数。加强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期间大型文娱、集会、庙会以及其他群众自发活动的安全管理,加强人流动态监控,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确保安全稳定,让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
此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行业特点,对安全生产风险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全力防止和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同时,严格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防御,确保部署、物资、演练、宣传、队伍、值守“六到位”。
四、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3月15日):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整改,建立台账。
第三阶段(2024年3月16日至2024年3月底):组织开展“回头看”督导检查,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三管三必须”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要求,增强做好岁末年初重点时期安全防范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各村(社区)要利用“村村响”广播、召开庭院座谈会议、干部上门入户“敲门行动”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特别要大力宣传冬春两季安全用电、用气、用火以及安全乘车、乘船和其他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意识。
(三)强化应急处置,加强值班值守。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好应急处置预案,要加强值班值守和备勤工作,保持通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加强事故灾害舆情监测、研判,发现舆论热点立即核实、及时外置、主动回应,正确引导舆论,严防负面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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