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23-2140025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3-15
- 公开日期:2023-03-1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景政办发〔2023〕10号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华容县乡村振兴局关于明确光伏帮扶公益岗位有关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
现将《华容县乡村振兴局关于明确光伏帮扶公益岗位有关要求的通知》(华振局发〔2023〕3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按照要求认真落实。
华容县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
华振局发〔2023〕5号
华容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明确光伏帮扶公益岗位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乡镇、田家湖生态新区乡村振兴办: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高脱贫群众收入,经报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同意,现就2023年大垱湖和村级光伏电站收益补助公益岗位事项明确如下:
一、岗位设置
按照光伏帮扶项目收益80%以上要用于公益岗位,其他用于特困对象补助和小型公益事业的要求,结合村集体产业、公益类项目需求,设置保洁员、护理员、安保员、护林员、护路员、治安巡防员、河道管理员、绿化管理员、交通协管员、光伏电站管理员等公益岗位。
二、岗位要求
光伏帮扶公益岗位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热心公益事业的脱贫户、监测户。年龄在18-70周岁(含)之间,有一定劳动能力,能正常履职;中途不能胜任或不服从安排的,由村场(社区)按程序及时替换;用人单位必须与聘请人员签订公益岗位聘用协议书(附件2),2023年4月1日到2024年3月31日为一个时间段(协议时间)。
三、工资标准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乡村公益岗位工资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大垱湖光伏帮扶公益岗位受益人员每年每人县级补助4000元;村级光伏帮扶公益岗位受益人员每年每人村级补助2000元,县级补助2000元。
四、岗位申报
1.户主申报。由脱贫户、监测户本人提出申请,或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提出名单。
2.民主评议。由支村两委召集党员、组长、脱贫户、监测户代表、群众代表对申报的对象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申报名单,参会人员需在会议记录本上签字。
3.村级公示。名单确定后,由村委会在公示公告栏、群众集中地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写2023年度光伏帮扶公益岗位花名册(附件3、4), 并上报乡镇。
4.乡镇复核。对村级上报的光伏公益岗位帮扶名单,由乡镇乡村振兴办组织办点干部、村级乡村振兴专干、驻村工作队等逐户上门核实,根据核实情况进行协商调整,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县乡村振兴局。
5.县级审批。县乡村振兴局组织人员对乡镇上报的公益岗位帮扶名单进行随机抽查,对达不到要求的,由乡镇立即组织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县乡村振兴局对整改情况组织复查,复查合格后对乡镇下达批复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五、督查考核
光伏帮扶公益岗位工作纳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县乡村振兴局将不定期组织督查,督查情况作为岗位工资发放奖补、年度考核的依据。
请各乡镇3月31日前将公益岗位花名册报县乡村振兴局。(联系人:包旺)
附件:1.光伏帮扶公益岗位名额分配表
2.公益性岗位申请审批表
3.公益岗位聘用协议书(范本)
4.村级光伏帮扶公益岗位花名册
5.大垱湖光伏帮扶公益岗位花名册
华容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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