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18-1447056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7-12
- 公开日期:2018-07-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景政办发〔2018〕17号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景港镇人民政府财务管理制度》的通 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北景港镇人民政府财务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切实落实。
2018年7月12日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镇财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在加强约束力,压缩三公经费的基础上机关继续实行财务统管,开支适度从紧,特定如下办法:
一、加强领导和监督
1、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纪委书记、值班负责人、财政所长为成员的财经领导小组,负责财政预决算管理,重大财经政策制定和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大开支的审批,机关日常财务管理由镇长负责。
2、成立由人大主席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财政所所长,结算员为成员的财务监督小组,负责整个财政财务监督管理,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二、健全审批制度
1、集体审批制度
所有开支金额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一律要书记、镇长、值班负责人、纪检书记、财政所长、签字后方可报账。
2、镇长审批制度
乡镇机关、内设站(所)的财务收支统一由财政所归口管理,分户记账。各项支出由经手人写明清单并签字,分线负责人核实,送分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账。每月25号至月底为集中审批日,原则上当月发生的支出当月审批,无特殊情况不得跨月。超过一个月未批的支出一律不得再报批或报支。坚决做到“六不支”,即未预算且未履行报批程序的不支,超预算计划的不支,用途不清或无经办人签字的不支,发票及附件不符合规定的不支,未经纪委副书记例行资金使用监管审核签字的不支,超期限未报账的不支。
三、严格票据管理
镇机关设票证管理员一名,固定资产管理员一名,记账会计一名,机关出纳一名,村账镇代理电算会计一名,村账镇代理资金会计一名,村记账会计一名,以上七个岗位由财政所归口管理。各办线指定报账员一名。站(所)财务收支统一使用财政票据,食堂票据仅用于由办公室负责接待的费用、会议用餐费用。各线办严禁使用自制票据和白条。机关财务严禁使用娱乐场所、非定点采购商场购物大额票据和加油站票据。
四、严格备用金管理使用制度
1、备用金的管理
备用现金留存限额原则上为单位5天内的日常业务开支需用量;备用金由财政所进项专项管理,必须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和开支权限使用,备用金定期根据取得的发票编制备用金支出一览表,及时反映备用金支出情况;备用金定额原则上每季度核定一次,如因机构、人员、业务等因素变化可对备用金适当调整。
2、备用金的支付
(1)现金支付超过1000须向值班负责人申报,待审批后方可执行,不允许干部职工借支公款。
(2)支付范围为:除工资统发项目外的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支付给个人的零星支出,具体包括办公用品、邮寄费、劳务费、和向个人支付的租赁费、维修费等。
五、集体资产管理
1、集体资产实行登记表和台账分开管理,办公室负责实物的领用和登记表的审核,财政所负责资产台账的登记,登记表和台账要载明资产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金额、保管人,反映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情况。
2、公共场所使用的物品由工勤人员保管,不得随意外借,特殊情况外借,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并指定专人负责追还。
3、干部职工调离需做好资产交接手续。
4、由乡镇纪委牵头,办公室和财政所派人参加,每年组织资产清查不少于一次,核对账、表、实,发生短少,由使用人或保管人按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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