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14-1140319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9-30
- 公开日期:2014-09-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景政办发〔2014〕12号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景港镇农村低保专项整治方案》的
通 知
各村场:
《北景港镇农村低保专项整治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四年九月三日
北景港镇农村低保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镇农村低保规范管理水平,准确核定农村低保对象,加强动态管理,实施分类保障,真正做到应保尽保,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我镇农村低保对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以操作程序化、管理规范化、结果公正化为目标,通过扎实有效的专项整治,达到低保标准制定科学、对象认定准确、操作程序规范、动态管理有效、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实现“阳光低保”、“公正低保”的目标。
二、坚持原则
1、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3、坚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的原则;
4、坚持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应保尽保的原则。
5、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
三、参与人员
各村(场)办点干部、镇民政办工作人员、村(场)干部及民主评议小组成员。
四、核查对象
已纳入保障的农村低保对象,符合农村低保条件未纳入保障范围的对象。
五、核查方法
1、村场办点干部、村干部要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并参考家庭实际支出核定家庭收入。入户采取“三看三问一访”的方式,即看家庭住房情况、看实际的生活状况、看家庭实际人口;问身体状况、问收入状况、问生活状况;走访周边住户及群众。
2、各村场办点干部要详细填写《城乡低保家庭入户调查表》并存档。
3、在专项整治中,各分片负责人要组织监督各村(场)进行民主评议并作好评议记录。符合低保条件的,镇、村将按规定程序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无异议的予以续保或新增,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程序予以停发。
4、对国家公职人员、低保经办人员及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必须公示、单独建立档案,并在民政部低保信息系统中进行备注。
5、坚持“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错办追究制度,出现问题严肃追究调查人员的责任。
6、在整治中要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杜绝集体访和越级访事件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六、核查范围
(一)家庭情况因病、因残、因年老体弱、因天灾人祸或生存条件特别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200元的农村特困家庭可申请享受农村低保。
(二)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取消农村低保救助资格:
1、自然减员(出嫁、死亡、应征、服刑等)的人员;
2、凡进入社保、领取退休工资且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的;
3、举家外出,村委会不清楚家庭情况且难以监管的;
4、夫妻双方均在本地、外地劳务性打工且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的。
5、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8-60周岁,女18-55周岁)具有劳动能力但不就业的人员(正在就学的除外);
6、低保户子女已成年就业的;
7、种养殖大户或因家庭建设投入过大造成困难的;
8、享受农村低保人员因年迈、年幼无劳动能力,但其法定赡养、抚养人具备明显赡养、抚养能力的;
9、“合户保”形式的低保对象;
10、村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直系亲属(含配偶、父母、子女等)已享受低保的;
11、通过信息对比,收入明显高于保障标准的。
七、工作步骤
此次农村低保对象核查工作,于2014年9月3日开始,9月16日结束,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阶段(9月3日—9月5日)
1、召开全镇农村低保整治动员会。2、以村为单位,分片负责人及办点干部牵头组织好村场低保整治工作的动员会,要求原保对象和新增对象参加并告知每一户原保和新增低保对象。
(二)入户调查阶段(9月9日—9月11日)
各村场要对本村场的农村低保自清自查,在自清自查时要对所辖区域的每一户低保户的家庭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办点干部要认真填写好《华容县农村低保对象入户调查表》。
(三)评议阶段 (9月12日—9月13日)
各村场组织本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场)组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人员组成的评议小组对申请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办点干部全程参与召开民主评议会,并作好评议记录,民主评议人员每村不得少于20人,2/3以上评议人员同意方可享受低保待遇。
(四)张榜公示阶段 (9月14日—9月16日)
张榜公示以村(场)为单位组织办点干部将评议结果张榜公示在各组醒目位置。
(五)上榜资料阶段 (
公示无异议后,各村的村会计要将低保花名册和评议记录的复印件于
八、纪律要求
低保动态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它关系到特困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落实,并对全镇社会稳定起着至关重要作用。为此要求:
1、镇机关干部及参与调查工作的同志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圆满完成这项工作。
2、在动态管理及分类施保过程中要注意工作方法,深入实际,摸准情况,确保调查情况客观真实,对农村低保对象入户调查率要达到100%。对符合条件的原保对象不能盲目取消,对新申报对象要严格按程序办理。
3、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走过场和循私舞弊现象。
4 、国家公职人员不允许对村场打招呼定低保,干预农村低保审核工作。
5、参与调查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上级要求生活从俭,出行从简,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规范自己的言行。
6、做好信访接待。此次的农村低保核查工作涉及面大,各各村场要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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