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14-1140318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9-30
- 公开日期:2014-09-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景政发〔2014年〕3号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2015年度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个缴经费的通知
各村场、部门单位:
根据《华容县2015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精神,镇党委、政府把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列入到了镇、村两级的一项长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内容,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面向全镇参合农户征收2015年度个人合作医疗基金(以下简称个缴经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北景港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万伟同志任组长,王东、陈霞同志任副组长,李大鹏、张国良、郭学华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合医办,由陈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实行“主要负责人包片,办点干部包村,村场干部包组、包户”的征收责任制。各办点干部、村场支部书记是村场个缴经费征收的第一责任人,其他村场干部是具体责任人。各村场要相应地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会计具体负责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目标要求
1、征收标准: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按人平90元的标准征收,新增户头必须以户为单位交纳10元办卡工本费,补卡必须交10元补卡工本费。
2、征收时间:确保在10月31日前足额征收到位。
3、目标要求:根据整户参与的原则,按农村在册人口(包括外出务工人员)征收。(具体任务见附表)各村场必须在11月15日前将参合农户花名册报镇合医办。登记造册工作必须做到有钱就有人、有人就有户、有户就有册、有册就有卡,钱、人、户、册、卡五个环节不可缺一。对错报、漏报、瞒报农村合作医疗参与人数,造成参合患者不能领取住院补助的,其损失由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负责,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深入宣传发动
各村场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把新调整的政策作为重点认真进行宣传。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照“大病统筹”为主、兼顾门诊的原则,讲深讲透。将“进一步扩大补偿范围,进一步调高补助标准,特别是提高重大疾病补偿水平”等多项新补助政策宣传至每家每户。切实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互助共济意识以及参加合作医疗的优越意识,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观念家喻户晓,老幼皆知,深入人心,实现“要我参合”到“我要参合”的转变,在全镇上下形成农民自觉参与,积极主动缴纳个缴经费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考核兑现
为确保2015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缴经费按时征收到
位,保障2015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顺利开展,镇党委、政府将2015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缴经费征收工作纳入村场年度工作考核。
附:2015年度村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缴经费任务明细表。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合作医疗 个缴经费 通知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年9月22日印发
|
(共印80份)
2014年度村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缴经费任务明细表
单 位
|
任务数
|
人数
|
备注
|
合 计
|
3025170
|
33613
|
|
沙 金
|
161910
|
1799
|
|
横 洲
|
113940
|
1266
|
|
南 顶
|
121680
|
1352
|
|
青 和
|
113850
|
1265
|
|
群 兴
|
117810
|
1309
|
|
景 港
|
140490
|
1561
|
|
石 桥
|
81000
|
900
|
|
五 爱
|
126450
|
1405
|
|
八 一
|
110700
|
1230
|
|
协 和
|
105930
|
1177
|
|
明 月 湾
|
91080
|
1012
|
|
春 垸
|
67680
|
752
|
|
怡 云
|
119790
|
1331
|
|
天 星 洲
|
104850
|
1165
|
|
联 华
|
136620
|
1518
|
|
联 盟
|
185850
|
2065
|
|
农 科
|
41940
|
466
|
|
景 二
|
112770
|
1253
|
|
育 婴
|
98100
|
1090
|
|
建 丰
|
137700
|
1530
|
|
赛 南
|
110970
|
1233
|
|
禹 九
|
125730
|
1397
|
|
小 港
|
75330
|
837
|
|
赛 华
|
84420
|
938
|
|
鲤 鱼 鳃
|
86580
|
962
|
|
红 旗
|
113220
|
1258
|
|
沙 湖
|
77490
|
861
|
|
下 西 湖
|
35100
|
390
|
|
牛 氏 湖
|
26190
|
2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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