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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5-22
  • 公开日期:2014-05-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北景港镇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北景港镇   2014-05-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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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政办发〔2014〕6号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景港镇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场

现将《北景港镇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4月15日  

 


北景港镇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为切实组织实施好精准扶贫工作,根据扶贫办的要求,结合我实际,特制定北景港镇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对全农村贫困户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识别出农村贫困户,建立健全农村贫困户档案,为开展直接帮扶提供依据。同时,在大扶贫格局下,引导民政、交通、教育、卫生、建、农业、林业、水利、国土、文化、电力等部门资源及社会各界力量向农村贫困户倾斜,构建通用的扶贫工作信息平台。

农村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镇主抓落实,对每个贫困户建档立卡,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地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脱贫目标,并实行动态调整。计划用7个月左右的时间(从2014年4月至2014年10月底前),完成全县农村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并录入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

二、基本原则

㈠严格对象标准。农村贫困户包括扶贫户、扶贫低保户、低保户和五保户。扶贫户必须是以户为单元,家庭主要劳动力在60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较强的脱贫愿望、处于扶贫标准线下的农村家庭居民。民政部门已识别登记的低保户和五保户,这次全部纳入贫困户一并建档立卡;扶贫低保户是指有劳动能力和脱贫愿望的低保户。从2014年6月份开始,新确认的农村低保对象原则上在识别登记出来的贫困户中依规依程序纳入。

㈡规范识别程序。要召开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政策精神家喻户晓。要按照“户主申请、村民小组提名、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村委会审查、乡镇政府审核、县扶贫办复核、县人民政府审批”的程序进行,村委会要有贫困户民主评议和票决的会议记录及代表签名,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扶贫办要有贫困户审核的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

㈢公平公开公正。工作全程实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村级民主评议前,要将贫困户识别政策和建档立卡人数在村内公布,并通知到每一位农户家庭。参与民主评议的村民代表要有广泛的代表性,严禁优亲厚友,体现结果公正。村委会审查和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扶贫部门审核的结果要在当地群众活动的主要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严防暗箱操作。

㈣直接到户到人。要把政策宣传、对象申请、情况调查、评议会议落实到每个农户家庭,确保贫困农户的参与权、表达权。严禁民主评议敷衍了事、流于形式。农户申请要由户主提出,严禁亲友代替和提供虚假承诺;要杜绝平均分配,务必突出重点、整户入选,严禁拆、分户和空挂户;到户调查要直达预选对象,严禁口头调查或推测估计;登记的贫困户要有相关影像资料。

三、实施步骤

建档立卡工作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和时间安排如下:

㈠对象识别阶段(2014年4月—2014年5月底)。

1、宣传动员(2014年4月初--2014年4月底)。村场要召开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动员大会,认真传达国家、省相关政策,下达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责任。要充分发挥宣传窗、网站等媒体作用,宣传贫困户建档立卡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把政策交给群众,营造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支持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的浓厚氛围。要认真开好乡镇工作会议、村组动员会议,一环一环搞好衔接,一级一级抓好落实。

2、群众评议(2014年4月—2014年5月底)。以乡镇为责任主体,同步在本辖区行政村开展群众民主评议。要开好村民小组全体村民会议、村民代表评议会议,以申请农户得票多少决定其是否成为预选贫困户;村级投票情况和贫困户审核结果要分别在行政村和乡镇政府驻地公示7天,要加强对村级评选对象的情况审查,严防条件不符者入选。

㈡建档立卡阶段(2014年4月—2014年6月底)。村场要按照全省统一制定的表格,采集汇总贫困户家庭情况,做到一户一卡、一村一册,通过汇集全部乡镇、村贫困户资料,形成县级农村贫困户档案资料库。档案资料要做到真实、全面,并由贫困户、采集人、审核人共同签名确认。

㈢信息化管理阶段(2014年7月初—9月底)。贫困户档案数据要分村场按时录入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汇总分析、动态管理机制。扶贫办将在系统内部对各乡镇信息系统的资料录入情况、数据齐备情况、动态管理情况进行监测,未按要求完成的要重新修正完善。

四、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

㈡强化人员培训。

㈢严格督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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