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14-1140299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3-31
- 公开日期:2014-03-3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景政发〔2014〕2号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北景港镇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
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
各村场(居)、各单位:
现将《北景港镇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 考核方案 印发 通知
北景港镇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
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
2014年,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为契机,以治理生育环境、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指针,以“保双模”争创一流工作水平为目标,采取形式多样的考核方法对各村场居委会、各单位进行客观、公正的分类评估,并以此兑现奖罚。
一、考核类型
依据考核评估综合得分对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既排类又排名,从高到低划分为六个类型:模范单位、先进单位、合格单位、黄牌警告单位、重点管理单位和一票否决单位。
进入模范单位门槛指标:一是年度内无违法生育或在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一例违法生育;二是3年内社会抚养费征收率80%以上;三是按工作要求全年手术任务落实率80%以上。
进入先进单位基本条件:一是年度违法生育不得超过2例;二是3年内社会抚养费征收率70%以上;三是按工作要求全年手术任务落实率80%以上。
二、工作目标
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继续保持“双模”荣誉称号,争创全县第一流工作水平。
三、工作重点
1、严格控制违法生育,确保全镇符合政策生育率在89% 以上;
2、三年内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70%以上;
3、完成市、县下达的重点手术任务;
4、全面升级村场(居)基础网络阵。
5、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四、政策推动与奖励
1、政策推动。0—14岁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每年可享受不低24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在村场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收益、征地补偿费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开展“生育关怀”活动,对独生子女家庭、留守儿童、留守老人、计生贫困户、计生干部家庭、和其它育龄群众提供照顾和帮助,特别是对年满60岁以上的独生子女和两女贫困户家庭又暂不符合农村奖励扶助政策的每年给予500—1000元特别扶助,因病致贫、节育手术并发症等计生家庭可一次性给予500—2000元的资金补助。
2、手术奖励。手术集中活动期间重点手术(结扎、流引产)百分之百完成任务的奖励单位现金1000元,每完成一例结扎或一例流引产单独奖励现金200元。
3、工作奖励。(1)各级检查验收奖励。在省、市、县抽样中调查中无统计质量差错、无虚假手术、流动人口管理率98%以上的村场单位,对村场实行奖励。具体奖励标准是:县检奖励(半年、年终)1000元、平时抽查400元;市检奖励3000元,省检奖励4000元。(2)工作人员办点工作奖励。计生办工作人员负责办点村场单位人口出生调查、手术督促、流动人口数据上报、基础网络阵地建设,对各项数据信息上报的准确率负责。从绩效工资中抽出3000元作为浮动奖励工资,对办点村场的工作进行考核后发放,具体奖励标准如下:省、市县三级检查无统计质量的奖励1500元;完成分配重点手术任务100%奖励1000元;完成其它工作奖励500元。
4、举报奖励。对提供“两非”线索协助结案后可奖励现金5000元;对举报“两公”人员违法生育协助结案后奖励现金3000元;举报其它违法生育查实的奖励2000元,并严格为举报人员保密。
5、工作经费。三年内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个案征收率达80%以上,按个案征收总额的5—8%下拔给单位工作经费(由会计到镇财政所开出《湖南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往来结算收据》)。
五、工作指标
1、全镇出生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89%以上;
2、2013-2014两年内出生上报准确率和符合政策生育准确率100%。
3、
4、育龄妇女婚迁和新生儿、学龄前儿童入户村场(居)和计生办审核率100%;
5、2012年至2014年三年内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80%以上;
6、流动人口信息服务管理到位率98%以上。
7、“两扶”家庭上报准确率和及时率100%,(居委会和部门单位考核特别扶助家庭和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上报准确率)独生子女保健费足额发放到位;村场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费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
8、季度查环查孕率90%以上,妇科病查治率在60%以上;
9、全面实施“阳光计生”村务公开制度,配齐组级信息指导员履行每季度一次全会制度落实了工作报酬;
10、无计划生育重大信访和群众集体上访事件发生,群众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晓率90%以上,计划生育宣传品入户率100%,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率98%以上。
六、考核内容、分值及计分办法(200分)
考核实行双百分制记分,共十项内容。
1、领导重视(20分)。主要责任人亲自抓计生工作,村支委有二次以上专题研究计生工作会议记录记5分,少一次扣2分,村干部有责任分工制度的记4分,村干部直系亲属无违法生育的记5分。配齐组级信息指导员履行职责的记2分,每季度例会有记录记2分,落实报酬,并有帐可查的记2分。
2、控制违法生育(30分)。2014年度无二孩以上违法生育记满分,违法生育每例扣5分。
3、统计质量(20分)。各项信息统计上报准确率、符合政策生育准确率100%的记20分,2013-2014两年内出生人口、避孕节育措施、流引产手术、婚姻异动、死亡、流动人口信息、药具发放七项信息分月按时上报,跨月漏报一次扣4分。无上年度违法生育错、漏报记5分,增加一例扣5分。
4、重点手术完成(20分)。分配重点手术任务全部完成的记满分,欠一例结扎扣2分,欠一例流引产扣3分,欠一例上环扣1分。
5、优生遗传检测(5分)。出生缺陷干预目标人群达100%记5分。少一个扣1分。
6、社会抚养费征收(30分)。2012年至2014年三年内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80%以上记满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2分。
7、流动人口管理(20分)。流动人口信息提交、反馈、协查、督办等情况的反馈及时率为100%记15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2分,婚育证明办证率98%以上记5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
8、“阳光计生”阵地建设(20分)。全年有广播宣传稿4篇以上的的记2分,有10次以上广播会记录的记3分。有三位一体阵地挂牌和办公桌、药具柜、孕检床、宣传挂图的记5分,人口计生协会组织健全,有活动室、有活动和工作记录(两次以上)、有联户职责、有帮扶合同的记5分(查看资料)。按分月管理要求落实村务公开,出生公开2年、生育证发放公开1年、新增“两扶”名单、三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公开、计生责任未落实情况公开记5分。
9、避孕节育(15分)。
10、手术打假治假(10分)。
11、政策奖励(10分)。年度内“两扶”家庭上报准确率和及时率100%的记5分,虚报或者错报1例以上不记分。2013年独生子女保健费足额发放到位的记满5分,下降一个百分比的扣1分。
七、加减分项目及责任追究
(一)加分项目(加总分)
1、代表县接受省检无统计质量问题的加5分;接受市检无统计质量问题的加4分;接受县半年或者年终检查无统计质量问题加3分。
2、村场(居)单位提供有效“两非”线索并查获成功的,每例加3分;
3、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费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等法定利益导向政策兑现落实到位的加2分。
(二)减分项目(减总分)
在省、市、县抽样检查中出现统计质量问题影响工作成绩的年终考核扣减村场单位总分,具体减分标准为,省检出问题减5分,市检出现问题减4分,县检出现问题减3分。
(三)责任追究
设置考核评估“高压线”。村场(居)单位在人口计生工作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当年的评估类型中予以 “一票否决”:
1、省市各类检查中,出现一例以上人口出生和手术上报严重统计质量问题的;
2、2013至2014年两年内出现违法生育5例以上(含5例),且3年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低于50%的;
3、年终综合考核倒数第一名且总分低于110分的;
4、因工作失职造成群众集体上访影响恶劣,或因违法行政导致恶性案件发生的;
5、在省、市检查中严重干扰调查被省通报或导致废除样本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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