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14-1140297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3-28
  • 公开日期:2014-03-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派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组的通知
来源:北景港镇   2014-03-28 00:00
浏览量:1 | | | |

 

 

             

             

 

 

 

景办发〔20147

 

 

中共北景港镇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派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组的

       

 

各村场(居)、部门单位、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

为加强对全镇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确保活动沿着正确轨道健康有序推进,根据县委部署,镇党委决定向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派出5个指导组。

镇指导组的职责是: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县委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督促抓好落实;参加所指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向所指导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所指导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相关工作和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参加所指导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并作出综合评价;加强对所指导单位各个环节“回头看”工作的督促检查,做好查漏补缺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及时向镇教育实践活动办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镇指导组在镇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紧紧依单位党支部开展工作;全面准确把握中央精神和省、市、县委要求,严格指导把关,保证教育实践活动的正确方向;抓住指导重点,突出重点对象、重点要求、重点环节,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坚持以好的作风开展指导工作,加强学习、团结协作、严守纪律,树立良好形象。

各党支部要积极支持党委指导组的工作,为指导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顺利实现。

附件:北景港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组名单

 

 

  2014328

 

 

 

 

中共北景港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43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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