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12-1140222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2-12-06
- 公开日期:2012-12-0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景政发〔2012〕4号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
通 知
各村(场)民委员会:
实施动物疫病预防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一项指令性任务,是降低畜牧业经济损失和保障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根据县政府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精神及县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的部署。我镇今年秋季动物集中免疫工作将从9月20日开始,10月31日结束。11月上旬组织检查验收,为扎实做好今年的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秋防责任制
镇成立秋季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由韩君同志任组长,徐春娥同志任副组长,黄光辉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场)委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动物防疫站,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动物疫病防疫公益性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防疫工作任务,强化防疫工作责任。各村场要迅速成立以村委主任为组长、村级防疫员、养殖大户为成员的秋防工作小组,各相关部门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动物秋防工作顺利进行。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集中免疫工作
动物秋防工作的关键是切实加强免疫工作规范化建设,做到操作规范、程序严格、记录完整、消毒到位,确保集中免疫期间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等重大疫病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过程中对规模养殖场户可推行业务主管部门免疫告知并监督业主按免疫程序免疫的制度,对散养户则实行集中免疫和定期补免制度,特别是要做好畜禽免疫注射登记卡的公示、张贴。统一规范养殖大户的消毒登记册,防疫登记册和诊疗登记册的工作,保证免疫工作及时到位。
三、统筹兼顾,切实加强疫情监测和检疫工作
动物防疫站要进一步健全疫情监测体系,合理布设监测点和流调点,增加监测的频次,加强对种畜禽场、活畜禽交易市场、中小规模养殖场等重点部位的重大动物防病监测力度,规范疫情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产地检疫工作,主要是规范检疫申报点建设,严格落实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规定,做好“瘦肉精”抽检工作,严格执行病死动物“四不准、一处理”制度,确保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四、深入宣传发动,确保秋防工作效果
结合县政府“四秋生产”会议精神的要求,各村场要通过召开广播会、开辟公开栏、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传达上级秋防工作会议精神,传授动物防疫知识,教育引导群众配合搞好秋防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督查组到各村场巡查、督导秋防进展情况,坚决杜绝秋防工作出现死角和空白点,确保在全省秋季动物疫病免疫效果评估工作中所有病种免疫抗体水平全部合格。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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