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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1-12-16
  • 公开日期:2011-12-1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景港镇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北景港镇   2011-12-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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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政办发〔2011〕17号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北景港镇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        

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

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北景港镇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四日

北景港镇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对《关于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为了加强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解决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参保率低、投保难的问题,遏制涉及摩托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构建和谐交通、打造“平安华容”的目标,华容县交警大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华容支公司联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摩托车集中办理“交强险”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北景港镇为了配合开展好本镇范围内的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构建和谐平安北景港,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从统筹城乡发展和推动农村发展的全局出发,把整治摩托车参保率低、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作为全面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管理的重点内容,净化我镇农村道路交通环境,保障群众安全出行,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整治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委员唐忠爱任组长,派出所教导员熊国荣、综治办专干蔡国汉、交警四中队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村场为成员单位,蔡国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摩托车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各村场和交警中队对摩托车车主和驾驶人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集中办理摩托车“交强险”等措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路检路查整治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未投保“交强险”、不按规定载人、违反道路交通信号行驶等摩托车突出行为,并达到如下整治目标:

1.全镇摩托车登记率达到80%以上,摩托车定期检验率达到70%以上。

2.全镇摩托车“交强险”承保率达到80%以上。 

3.涉及摩托车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下降10%以上。

4.整治任务见附表1。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从2011年6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至9月10日)

①全镇召开专门会议,对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全面部署,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

②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车、标语等新闻和广告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宣讲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危害性、整治的必要性,在墟场、单位、学校、集贸市场、公路沿线等群众聚集地宣传专项整治行为的相关政策、措施,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为摩托车办牌办证、参加保险的主动性(宣传标语内容见附件3)。

2.全面实施阶段(9月11日至11月30日)

    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会同人保财险华容支公司在交警中队和各乡镇派出所设立摩托车办牌办证和保险服务点,制定管理制度,公示办牌办证及保险流程、收费标准及业务办理须知等内容。

②人保财险华容分公司会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成小分队,深入村场设立流动服务阵地,宣传办理牌证和“交强险”的必要性,宣传“交强险”、承保、理赔规程,集中办牌办证和办理“交强险”业务。小分队下村集中办理业务时,各村场支部书记、治调主任必须全力以赴,搞好配合,各集中办公地点安排见附件2,采取提前一天通知,每个集中办公地点办公一天,依顺序开展的方式进行。

③坚持每月由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力量,采取设点查控和巡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整治,对无牌无证、未办理交强险和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④6月13日起,人保财险华容支公司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大厅设立服务窗口,受理摩托车投保业务。

3.总结评比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由镇综治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验收,并于2011年12月10日前分别向县公安局交警支队和人保财险华容支公司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组织开展总结表彰活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紧密配合。各村场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召开村、场、街道、社区负责人会议,明确任务目标,并纳入年度考评。

2、加强宣传,依法管理。要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提高摩托驾驶人和车主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群众办理摩托车“交强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认真履行职责,在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年检、年审、处理交通事故时严格把关,并每月开展路检路查工作,依法督促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查核把关和执法执勤中,公安交警要注意理性、文明、规范。

3、把握政策,加强服务。严格做到不拒保“交强险”,鼓励购买驾驶人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不限制其他财产保险公司保单。人保财险华容支公司要充分利用自身网络优势,方便群众投保,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设立业务窗口,推行承保一站式服务;落实专人负责交警代办业务;与交警中队、当地公安派出所一起下乡进村办理摩托车相关业务,提高摩托车承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4、推行八项便民措施。为加强推进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期间,推行八项便民措施:一是对交纳摩托车购置税暂时有困难的,可实行先登记注册,限期交纳;二是凡主动申请办理摩托车牌证的,一律不实行交通违法处罚,免收摩托车检验费;三是凡主动申请摩托车驾驶证的可不经驾校培训直接报考;理论考试可采用纸质试卷;考试时间间隔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四是车辆公告过期或撤销的摩托车,其他手续合法有效的可办理注册登记;五是车辆出厂合格证遗失的,只要该车型属于公告产品,可以办理注册登记;六是购车发票遗失的可凭发票复印件或辖区派出所、村委会证明(证明其财产所有权)办理注册登记;七是农村摩托车驾驶人体检可由县级卫生医疗机构委托乡镇一级卫生院代检,体检结果加盖县级卫生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八是对涉嫌盗抢的摩托车,移交公安刑侦部门查处,对属于非法拼装或到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强制收缴解体。

附件:

1、各村场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目标任务;

2、北景港镇摩托车集中办证、办保险下村安排表;

3、北景港镇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标语。

附件1

2011年各村场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目标任务

单  位

目标任务

单  位

目标任务

合计

2000

沙  金

90

联  盟

90

横  洲

80

农科站

30

南  顶

80

景  二

70

青  和

80

育  婴

70

群  兴

80

建  丰

80

景  港

70

赛  南

70

石  桥

60

禹  九

80

五  爱

80

小  港

60

八  一

80

赛  华

60

协  和

70

鲤鱼鳃

60

明月湾

70

红  旗

70

春  垸

60

沙  湖

60

怡  云

70

下西湖

30

天星洲

70

牛氏湖

20

联  华

80

居委会

30

注:数据统计时间为2011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附件2

北景港镇摩托车集中办证、办保险下村安排表

办证顺序

办证地点

办证村场

1

横洲村部

沙金、横洲、南顶、青和

2

镇影剧院

群兴、景港、景二、居委会

3

农科桥

石桥、八一、五爱、农科

4

协和村部

协和、明月湾、春垸、下西湖

5

联华村部

联华、天星洲、怡云

6

联盟村部

联盟、育婴、牛氏湖

7

赛南村部

赛南、建丰、禹九

8

红旗村部

小港、赛华、红旗、鲤鱼鳃、沙湖

附件3

北景港镇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标语

1、加强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3、净化农村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农村群众安全出行

4、构建和谐交通,打造平安景港

5、坚决整治摩托车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行为

6、摩托车必须有牌、有证、有保险,才能上路行驶

7、摩托车必须遵守道路交通信号、按规定载人、按规定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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