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11-1140193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1-12-16
  • 公开日期:2011-12-1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中共北景港镇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景港镇2011年政法综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北景港镇   2011-12-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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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办发〔2011〕2号

中共北景港镇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景港镇2011年政法综治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

《北景港镇2011年政法综治工作要点》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落实。

2011年3月7号

主题词:2011   政法   综治   工作要点

中共北景港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3月7日印发

                                          (共印70份)

北景港镇2011年政法综治工作要点

2011年全镇政法综治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用最大忠诚履行好最大职责,紧紧围绕我县继续实现“国优、省优、市优”三个确保和争创“全国平安县”目标发力。主要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狠抓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力维护全镇社会大局稳定,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全县“四县一中心”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一、进一步加强综治民调工作力度,确保我镇综治民调工作全县排名稳步提升

(一)严格考核责任。根据省、市新的考核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对各村场各部门单位提出相应的目标考核要求,并严格兑现以下责任。村场未进入前5名的不予呈报全县先进,综合排名倒数第1名且分数在80分以下的实行“一票否决”。部门单位综合排名分数在80分以下的实行“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

二、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面提高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水平

(二)广泛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除黑务尽,除恶务尽。要继续保持打击“两抢一盗”等侵财犯罪和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环境。全面开展禁毒工作,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大力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建设。严控邪教活动。

(三)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深入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深入排查违法犯罪高危群体和重点人员,严密管控工作。加强农村社会治安形势分析和预警,严厉打击各种制假售假、坑农害农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做好治安防控与震慑犯罪工作。

(四)继续加强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师生人身和财物安全等治安问题,严厉打击学校周边地区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继续净化学校及周边文化环境,加大防火、防中毒、防意外事故等工作力度,加强食堂、浴室、宿舍等公共场所和校园重点场所的管理,严防集体中毒、校舍倒塌、火灾等群死群伤事件。

(五)着力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防范新格局。大力推广使用经济适用、防范效果好的物防和技防设施。在村场农户和重点地区普遍推广使用电子防盗报警系统等技防设施。严密公共复杂场所、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防范,构建专业巡防与群众联防相结合的群防群治新格局。

三、创新管理体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社会管理

(六)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建立衔接机制,落实安置政策,进一步规范集教育、培训、救助为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发动社会力量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帮扶,落实帮教、帮扶责任。适时召开工作会议,总结推广工作经验。

(七)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创新。探索“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服务管理模式。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推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流动人口尽快融入当地社会。进一步加强以出租房屋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落脚点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减少治安和安全隐患。

(八)加强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要加强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继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行动”,推进专门工作者队伍建设,深化“为了明天”各种创建活动。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综治工作网络

(九)充分发挥好矛盾调处中心的作用。加强乡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 “三调联动”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充实工作人员,狠抓基层工作队伍和一线调解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大对民间矛盾纠纷和劳动争议的排查调处力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十)健全综治工作网络。进一步建立健全治安防控网络,配齐配强综治领导力量,形成全方位、全覆盖格局,并要保证综治队伍的相对稳定性。

五、落实工作责任,坚持和完善维稳工作机制

(十一)完善领导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宗旨,把保稳定与保增长放在同样的位置,齐抓共管,做到在政治和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和发展,在改革和发展中实现政治和社会的长期稳定。

(十二)坚持排查化解机制。一是要抓好情报信息工作。要重视情报信息工作,多渠道建立情报信息网络,全方位收集情报信息,把握维稳工作先机。二是抓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排查和化解稳控工作。坚持矛盾纠纷平常月排查、特护期周排查,在排查过程中,领导干部要亲自挂帅,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露盲区和死角。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分类建立好台帐,并落实好“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定时限、一包到底”五个一的包案处置方案,在特护期还要对重点人员落实“人盯人”的稳控措施。

(十三)要强化突发不稳定事件的处理。一般不稳定事件按“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由维稳责任单位组织处理。对重大不稳定事件,上报上级维稳办同各维稳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处理。

(十四)要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要把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作为决策重大事项的必经程序。对未开展风险评估或评估后执行不到位的项目,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

(十五)切实开展涉法涉诉的集中接访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集中接访工作放在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高度,克服各种困难,抽调精干人员,做到专人专职专责,同时在经费上要给予充分保障。各部门接待人员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不得相互推诿,敷衍拖延。

六、加强政法综治工作队伍建设和综治工作督查、考评力度

(十六)进一步强化队伍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教育。定期搞好政治理论学习,业务技能大练兵等活动,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政法综治工作的需要。

(十七)大力发展群众性综治自治队伍建设。加大群众性治安信息员、综治协管员、治安联户岗、家庭治安联系人等群防群治队伍的建设和规范力度,完善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十八)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进一步强化综治委成员单位部门职能作用,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综治考评体系,搞好对群众安全感的测评,加大对工作创新和工作成效的考评力度,充分发挥考评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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