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10-1140163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0-08-22
- 公开日期:2010-08-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切实做好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
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党组织:
“公开承诺”是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方式,为便于基层操作,确保“公开承诺”落到实处,促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迅速融入创先争优活动,现就切实做好“公开承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公开承诺的对象
全镇各级党组织及全体共产党员。年龄偏大、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所在支部研究同意后可不参与公开承诺活动。
二、公开承诺的原则与目标
公开承诺的原则:客观实在,讲求实效,充分体现“更高标准、更严管理、更具公信力”要求。
公开承诺的目标:通过开展公开承诺,切实做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有平台,履行职责有目标,群众监督有标准,民主评议有依据,永葆先进性。
三、公开承诺的方法步骤
一是“提”诺。党组织对照“五个好”的基本标准,认真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研究提出承诺事项,填写《党组织公开承诺书》;党员结合岗位实际和自身特点,对照“五带头”的基本要求,量力而行,提出符合工作实际和本人能力的承诺内容,填写《党员公开承诺书》。二是“议”诺。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会议,对党组织和党员拟公开承诺事项,逐一进行讨论,看承诺内容是否切实可行和具有可操作性。对不符合实际,达不到标准的承诺事项,进行调整和修改。三是“审”诺。基层党组织的《党组织公开承诺书》由上级党组织审核;领导干部的《党员公开承诺书》由党委审核;普通党员的《党员公开承诺书》由所在党支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党组织和党员签字(章)确定。四是“示”诺。通过党员群众会议、党务公开栏、宣传板报以及制作承诺牌等形式,将党组织和党员的承诺事项、完成时间、监督电话、落实情况等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五是“践”诺。党组织和党员根据承诺事项,制定具体措施,积极主动履行承诺,确保承诺落实到位。六是“评”诺。结合“百姓评官”活动进行,一季度一次,采取述职自评、代表问评、领导点评、民主测评的形式进行,评议分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等次,评议结果记录在册,年终时进行总评。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公开承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要把“公开承诺”作为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与党员目标管理、党员设岗定责、镇村干部“四进四办”等活动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及岗位技能培训,增强党员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履行承诺的能力,确保活动有序进行。
2、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公开承诺书》,要逐级从严把关,确保承诺事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6月10日之前,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公开承诺必须上墙公示。公开承诺后,基层党组织和机关单位党员干部还要将承诺事项按月分解,分步实施。
3、跟踪督查,讲求实效。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要将公开承诺制的推行情况置于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之下,并加强跟踪督查,实行定期讲评,促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自觉践诺。要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践诺情况与年度考核、民主评议、评优评先等结合起来,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对履行承诺不力、群众意见较多且经调查属实的党组织和党员,视情况予以相应处理。镇党委将对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201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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