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12-1140152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2-07-27
- 公开日期:2012-07-2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景办发〔2012〕22号
中共北景港镇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景港镇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
《北景港镇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2 年7月23日
北景港镇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精神,弘扬我国优秀诗词传统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我镇知名度,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创建“中华诗词之乡”活动。为促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1、努力争创“中华诗词之乡”,力争明年上半年达标并挂牌。
2、推进诗词进街道、村组、企业和机关的相关工作,创建北景港中学、华容二中、街道三个示范单位,同时进入镇机关,争取进入相关基础较好的部门单位和村场。
3、进一步发展会员,壮大诗词队伍,在现有会员三十多人的基础上,力争近两年内发展会员100人以上。
二、具体措施
1、促进诗词进学校的工作,由学校组与华容县诗词协会北景港分会抓好诗词进学校的工作。把“诗词进校园”创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中,并确定专人领导,具体抓好诗教工作。
2、对诗词协会诗集的采编发行给予充足经费保障。近期启动诗联征稿活动,组建编辑班子,力争下半年出书。
3、收集整理北景港镇(含历代诗人)诗人的诗词创作成果。
4、定期举行诗词培训班、诗词讲座和讲演。
5、在镇机关进门处临街墙面建好诗墙,在机关大院的绿化带园林雕刻好标志性的诗词石碑,以提高“中华诗词之乡”的规格和知名度。
三、相关要求
1、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积极创造良好环境,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2、各诗词小组要设立专门的诗词学习创作园地,为会员营造良好的学习和创作氛围。
3、在学校、机关等基础好的单位办好诗词教学和创作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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