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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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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2012-07-27
  • 公开日期:2012-07-2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北景港镇深入推进打黑除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北景港镇   2012-07-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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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办发〔2012〕18 号

 

 

中共北景港镇委员会办公室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景港镇深入推进打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

《北景港镇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2年7月2日

 

 

                                          

北景港镇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维护我镇社会政治稳定和净化社会风气,坚决遏制各类刑事案件高发态势,巩固党的基层政权,根据上级有关精神,镇党委、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在全镇范围内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时间为期半年。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及全县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主动进攻,打早打小,综合施策,除恶务尽”的方针,稳、准、狠地打击黑恶势力,做到“打黑要打尽,除恶要除光”。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和经济基础,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北景港镇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陈明同志任组长,唐忠爱(具体负责打黑除恶工作)、周循清(具体负责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邓永新、熊国荣同志任副组长,程学锋、蔡国汉、丁豪等同志及各村场和部门单位支部书记为成员。各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络。镇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打黑除恶办公室(简称“打黑办”),办公地点设镇派出所,熊国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下设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纪委,程学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

三、目标任务

两个目标:一是坚决实现市委、市政府“五个确保”和“四个不放过”的目标。即:确保所有的黑恶犯罪线索都能及时发现掌握;确保所有的黑恶犯罪重点人员都能纳入视线、管控到位;确保黑恶案件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侦结、起诉、判决;确保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和“保护伞”被全部铲除;确保不发生黑恶势力操纵控制的恶性群体性事件。黑恶势力“保护伞”没打掉的不放过,违法违纪人员没查处的不放过,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没摧毁的不放过,追缴、没收非法所得判决没执行的不放过。二是以“两打”促“两提升”,实现“三个优化”。即以打黑除恶和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促进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的提升,达到优化社会秩序、优化经济秩序、优化社会风气的目的。

四、工作重点

要按照“摸得清、抓得准、打得狠、除得尽”的十二字方针,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重拳出击,除恶务尽。在扫黑除恶方面,主要突出以下八个方面的打击重点:

1、以暴力、胁迫和其他手段,有组织的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以暴力、胁迫、滋扰等手段,在相对固定区域和行业内为所欲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扰乱公共秩序,集多种违法犯罪于一身的恶势力团伙。

3、有组织的实施杀人、抢劫、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及涉枪、涉暴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

4、组织煽动、策划、胁迫、幕后操纵上访人员聚众缠访闹访以及非法堵门、堵路、堵桥,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道路交通秩序、重点工程建设秩序等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

5、在建筑建材、交通物流、采矿、砂石、渣土运输、典当行、高利贷、公共娱乐、贸易市场等领域内,特别是涉足国家和省市县重点建设工程,实施非法垄断,强行插手征地拆迁,以及在车站、码头、饭店等公共复杂场所,强收“保护费”、欺行霸市、强占资源、强揽工程、非法获利的黑恶势力。

6、隐伏在宾馆、洗浴、美容院等休闲娱乐场所,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及从事其他色情服务,开设赌场、吸毒及放高利贷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

7、通过暴力、恐吓、威胁、贿选等手段,当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担任基层组织领导职务的黑恶势力团伙成员。

8、以合法企业形式为掩护,进行集资、融资等金融犯罪、串通投标、走私、非法经营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

在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方面,主要突出以下六个方面的打击重点:

1、在市场管理领域,国家公职人员对垄断经营、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行为不及时处理,甚至为其提供支持,纵容袒护的;

2、在金融领域,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放高利贷,或为放高利贷者提供资金、收贷等帮助,纵容非法拘禁、暴力讨债的;

3、在工程建设领域,国家公职人员对强揽工程等行为不及时制止或从中参与收益分配,甚至利用职权影响直接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

4、在娱乐休闲领域,执法人员纵容包庇强迫卖淫、吸毒贩毒、聚众赌博等行为,或为以上行为逃避处罚通风报信,甚至以各种形式参与收益分配(如占干股)的;

5、有交通运输领域,国家公职人员对不具备营运资质车辆的非法营运行为不及时查处,或以入股等形式参与非法营运车辆收益分配的;

6、在公安司法领域,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对黑恶分子的犯罪行为以各种理由不立案查处,也不主动展开调查或采取相关措施,不行使职权,以消极的方式放任或贻误战机的;二是利用职权为黑恶分子通风报信,或做虚假证明,或替其说情开脱,或为执法办案设置障碍,或出谋划策让其逃跑、毁灭罪证,帮助黑恶分子逃避处罚的;三是在案件查办中利用职权以证据不足、查处难度大为由,查处一部分案件,丢漏一部分案件,甚至查小漏大的;四是查处从犯、同案犯、漏掉主犯,或者只查个案,不深挖细查组织犯罪的。

五、工作步骤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时间为期半年。

第一阶段(6月15日至7月15日):宣传发动阶段

要组织召开专门动员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扫黑除恶和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镇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打黑办”和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办公室设立专门举报箱、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同时要出台线索征集奖励措施,并通过广播、宣传标语、横幅、短信平台、网络、电视台等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以广泛征集鼓励广大群众及时举报犯罪线索,对举报属实的,在严格保护当事人隐私的情况下对举报人予以重奖。尤其对镇“打黑办”的举报电话(4500096、13707404846)和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办公室举报电话(13974063788),以及县“打黑办”的举报电话(4251010、13548903309、13548903319)、电子信箱(xdhb2012@126.com)和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办公室举报电话(4188181、18974032597、18974032197)、电子信箱(xdsb2012@126.com)要利用多种途径向社会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二阶段(7月16日至12月15日):深挖狠打阶段

镇“打黑办”和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办公室要认真梳理、深入摸排黑恶犯罪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线索,及时上报,定期研究。凡是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要立即成立专案工作组,不纠缠于细枝末叶,不贻误战机;凡是持械参与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一律报送劳教;凡是持枪参与违法犯罪的,一律先刑拘。同时,正确把握黑恶犯罪的“四个”基本犯罪的构成要件以及恶势力团伙“三案三人”的范畴,深挖严惩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腐败分子,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

第三个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总结表彰阶段

主要是回顾总结全镇扫黑除恶和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专项斗争的成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并对专项斗争工作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人员予以奖励。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在全镇开展扫黑除恶和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专项斗争,是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迫切需要,是加强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各村场、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本辖区、本系统的扫黑除恶和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专项斗争,深入排查犯罪线索,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关心、支持、协同配合我镇扫黑除恶和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工作大局,切实把思想行动认识统一到党委、政府的部署上来,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2、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镇各级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充分履行职责,加强在扫黑除恶和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斗争中的协调和配合,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村场和部门单位齐抓共管、对黑恶势力进行围歼的合力。政法部门是扫黑除恶的主力军,要统一思想,提前介入,稳、准、狠地打击黑恶势力,坚决杜绝案件久拖不决、不了了之等现象。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掌握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线索,及时依法依纪严肃惩处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公职人员。交通、文化、建设、国土资源、工商、安监、信访等部门要结合日常行政管理,深入排查、发现、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主动提供给公安机关侦办。人大、政协机关要积极协助政法机关对涉黑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切实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决不能让黑恶势力头目谋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职务和荣誉的图谋得逞。宣传部门要与政法部门及时研究制定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报道的方案,全力做好扫黑除恶的宣传报道工作。财政部门要切实保障扫黑除恶和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工作经费。

3、采取坚决措施,深挖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要把“五个确保”和“四个不放过”作为检验这次专项斗争是否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志。要坚定信心,排除一切干扰和阻力,采取坚决和过硬的措施,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深挖彻查、狠狠打击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要把扫黑除恶与加强政权建设结合起来,高度警惕,严密防范黑恶势力以恶涉政,坚决防止黑恶势力操纵基层组织,利用人民内部矛盾制造事端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防止涉黑涉恶人员利用政治光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强化法制意识,严格执法办案。要切实加强对政法干警的法制教育,增加法制观念,坚决杜绝违法执法、徇私枉法。要注重调查取证,强化经营意识,在先期秘密侦查、获取罪证的基础上,一鼓作气、斩草除根。要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时效意识、人权意识,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在专项斗争中,既要防止将黑恶势力作为一般刑事犯罪或治安案件来降格处理,也要防止因“扩大成果”将一般刑事犯罪作为黑恶势力犯罪来对待。要通过开展经常性执法规范化检查活动,确保办案质量,促进公正、规范执法。

5、完善长效机制,严格责任追究。要继续坚持联席会议、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定期通报、督查督办、分级侦办、办案协作、责任倒查等工作机制;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政法机关与各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要加强跨区域合作机制建设,严防黑恶势力向内外扩张。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警示、诫勉谈话、“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督促考评机制,对于工作责任心不强,摸底排查漏报、迟报或摸排不细致,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甚至酿成重大事端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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