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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2-07-27
  • 公开日期:2012-07-2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党员雷锋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北景港镇   2012-07-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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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办发〔2012〕12号

 

 

中共北景港镇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党员雷锋行动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村(场)、部门单位党支部:

《关于深入开展党员雷锋行动的实施意见》已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2年4月10日

 

关于深入开展“党员雷锋行动”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镇党委决定,在全镇共产党员中深入开展“党员雷锋行动”,推动党员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基层党组织的职能任务、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创先争优的基本要求,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尽己所能、乐于奉献、帮助他人、服务社会,唱响“我奉献、我快乐、我行动、我自豪”主旋律,广泛开展以“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社会、服务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彰显核心价值取向,弘扬当代雷锋精神,加快科学发展进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四镇”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目标要求

“党员雷锋行动”以动员党员参与志愿服务、义工活动为主要载体,通过学雷锋,见行动,引导广大共产党员增强党性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投身公益事业,服务基层群众,密切党群关系,努力成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社会和谐稳定和科学发展的促进者,创造一批有广泛影响、受群众欢迎的党员服务品牌,推进建立参与广泛、形式多样、活动经常、机制健全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营造“我学雷锋我光荣,人学雷锋我尊敬”的社会氛围,形成践行雷锋精神、争当先进模范的生动局面。

三、方法措施

(一)广泛发动,自愿申请。各党组织要大力宣传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雷锋事迹、雷锋精神和雷锋式模范人物,动员广大党员参与到学雷锋见行动活动中来。党员根据自己的意愿,向单位党组织或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参加党员雷锋行动申请,并填写《北景港镇党员雷锋行动招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由基层党组织进行登记造册,并报镇党委组织办备案。

(二)分类组建,公开承诺。原则上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组建党员雷锋服务队,并由基层党组织根据党员的特长、技能结合服务项目,设若干服务分队或小组。党员雷锋行动服务项目具体分为十大类,即便民利民类、扶贫帮困类、就业指导类、治安维稳类、卫生保健类、环境维护类、宣传教育类、文体娱乐类、文明劝导类、助农增收类。参加“党员雷锋行动”的党员,要结合志愿服务项目,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接受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议。

(三)创新形式,务实推进。“党员雷锋行动”要始终把公益性放在首位,充分体现无偿、利他的基本要求,充分利用8小时以外时间做好事、办实事;要紧紧围绕创建文明集镇、关爱弱势群体、城乡环境整治、三年绿化行动、平安景港建设五个重点开展服务活动。实行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丰富形式、务求实效。具体的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由各基层党支部集思广益、自主安排。一般可采取四种服务形式:一是集中服务。确定每月最后一个周六为全镇党员雷锋行动日,集中开展服务活动。同时,结合重大纪念日和节假日,设计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具有党建特色的服务活动。二是定点服务。在车站、医院、敬老院、特教学校等公共服务场所和公益事业单位设立党员雷锋行动服务网点和窗口,为群众提供常态化服务。三是预约服务。依托镇、村党务服务中心(点),受理服务对象口头、电话、信函、网络等多种形式的服务诉求,及时提供党员志愿服务。四是结对服务。采取“一助一”结对帮扶的形式,即由一名党员志愿者或一支党员志愿服务队为一个困难家庭、一个相对集中的困难群体提供经常性服务。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要带头参与“一助一”帮扶活动。

(四)规范管理,健全机制。对“党员雷锋行动”参与者,由基层党组织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注册登记,统一服务理念,统一服务标识,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行为规范。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志愿者的教育培训和专业指导,建立党员志愿服务登记制度和党员志愿者业绩档案,把《北景港镇“党员雷锋行动”服务记录》(见附件)作为党员志愿者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和推荐典型的主要依据,全镇每年表彰一批“党员雷锋标兵”。建立党员雷锋行动”统筹协调机制,由各党组织掌握、收集服务对象的需求,统一分派党员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健全党员雷锋行动”评价机制,将各基层单位开展党员雷锋行动”情况纳入年度党建考评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推进党员雷锋行动”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四、活动安排

1、召开座谈会。围绕雷锋的先进事迹以及我们身边的好人好事,组织开展学习座谈会。

2、环境保洁服务活动。为解决生产生活环境“脏、乱、差”问题,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对交通要道、大型沟渠、集镇、农户庭院的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整治。争取全镇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有明显改善。

3、文明交通服务活动。组织广大镇村干部职工,对街道、车站、商场、十字路口等人群聚居区,对车辆乱停乱放、乱扔垃圾、乱倒污水、占道经营、随地吐痰、破坏公共设施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和整治。

4、惠民科技服务活动。①咨询服务。以镇党政办、民政办、计生办、司法所、劳动保障等部门,组织党员志愿者为群众提供业务咨询、社会救助优生优育、政策法规宣传、就业咨询等方面的政策宣传和法律咨询等服务,为群众答疑解惑、排忧解难。②科普宣传。组织志愿者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灭鼠、灭蟑螂办法,食品安全卫生引导等科学知识,进一步推进我镇科技教育,普及学科学、爱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理念。③农技指导。以镇农业推广服务中心为指导,组织志愿者开展棉花、水稻、蔬菜种植、水产养殖等技术指导,,帮助群众现场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5、关爱传递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参与“一助一”结对帮扶活动,同时开展敬老慰问,打扫卫生、整理居室等为孤寡老人送温暖活动,提升道德素质。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党员雷锋行动”活动领导小组,由陈明同志任组长,乐翔同志任副组长,胡先兵、陈宇峰、涂思洁等同志为成员,协调负责“党员雷锋行动”的组织指导。基层党支部(总支)要建立“党员雷锋行动”服务点,负责党员志愿者登记、注册,并组建有特色的党员志愿服务队,对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进行具体组织、指导和考核。

(二)营造活动氛围。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作用,深入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大力宣传弘扬志愿精神,切实增强“党员雷锋行动”的影响力、吸引力,叫响“党员雷锋行动”品牌,吸引更多的青年志愿者、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参与活动。

(三)树立良好形象。党员志愿者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志愿者服务的各项规定,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服务任务;不得以党员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自觉维护党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和党员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注重总结提升。要不断总结经验,巩固传统服务项目,拓展创新服务领域,促进党员志愿者服务个性化、专业化、品牌化,大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专业化水平,形成“党员雷锋行动”的长效机制。

附件:1、北景港镇“党员雷锋行动”招募报名登记表;

2、北景港镇“党员雷锋行动”服务记录。

北景港镇“党员雷锋行动”招募报名登记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入党年月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单位电话

 

家庭电话

 

手    机

 

 

本人能提供的志愿服务种类

(在能提供服务种类后的括号内打√)

便民利民( )

扶贫帮困( )

就业指导( )

治安维稳( )

卫生保健( )

环境维护( )

文体娱乐( )

文明劝导( )

助农增收( )

其    他( )

 

 

本人能提供的志愿服务时段

周一—周五

 

周六—周日

 

备注

 

 

北景港镇“党员雷锋行动”服务记录

(      年度)

服务队名称

 

 

队长姓名

 

副队长姓名

 

 

总人数

 

党员姓名

 

 

 

 

活动情况

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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