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12-1140140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2-07-27
- 公开日期:2012-07-2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景办发〔2012〕9号
中共北景港镇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景港镇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村(场)、部门单位党支部:
现将《北景港镇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2年3月28日
主题词:基层组织建设 分类定级 实施方案 通知
中共北景港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3月28日印发
‘(共印40份)
北景港镇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
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我县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指导意见》(华组发〔201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要求
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要坚持突出重点,主要是对村(场)党组织和机关、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党支部定级。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回避问题,不降低标准;坚持规范易行,合理确定工作步骤、程序和要求,保证分类定级推进有序、操作简便。
二、主要指标
按照《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中组发〔2012〕6号)提出的基层党组织“五个好”标准和“一个好的支部,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带头人、一个好的发展思路、一个好的工作制度、一个好的活动阵地、一个好的保障机制”的要求,综合考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定位、职责任务,确定“党组织带头人、工作思路、工作制度、活动阵地、保障机制、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等七项分类定级指标。具体实施中,可结合各领域各行业基层党组织的特点,对七项指标进一步细化分解。
三、分类定级
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可区别行政村(场)、机关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不同领域分类进行,结果可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分类定级可按百分制评分的方式进行,分别赋予七项指标分值,总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好”,80—89分为“较好”,60—79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
行政村(场)党组织分类定级,按照“村(场)党组织自评、党员群众测评、乡镇党委评定、县委组织部审核、报市委组织部备案”的程序进行;其他领域的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按照“基层党支部自评、党员群众测评、上级党委评定、并按党组织隶属关系报上一级党委审核和备案”的程序进行。要广泛听取意见,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开展调查分析,切实把底数搞清,把问题找准。镇组工办将采取抽样调查、典型剖析等方式对基层党组织的分类定级严格审核把关。定级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注重听取党员群众的实际反映。全镇分类定级工作在4月7日前完成,并上报定级结果和相关材料。
四、晋位升级
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新的提高,普遍实现晋位升级。力争到2012年年底,“较差”类党组织晋位升级率达到90%以上,“一般”类党组织晋位升级率达到30%以上,“较好”类党组织晋位升级率达到20%以上。建立分类定级管理台账,指导基层党组织制订整改提高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明确争创目标和任务。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对“好”类党组织要注意选树标杆,巩固提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较差”类党组织要采取得力措施,帮助转化升级。制定晋位升级考核办法,年底对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情况进行考核,重新分类定级。强化表彰激励,把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情况与基层党组织书记绩效报酬、表彰奖励挂钩。对不胜任现职的党组织书记,及时进行调整。
五、加强领导
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是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重要基础,也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力抓手。各村(场)、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分类指导,制订实施方案,全面调查摸底,规范操作程序,细化分类标准,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要认真总结分类定级、晋位升级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建立健全经常性发现、整顿提高“较差”类党组织的工作机制。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推介基层党组织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努力形成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附件:1、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
2、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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