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0547/2021-1886883
- 发布机构:三封寺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8-11
- 公开日期:2021-08-1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三封寺镇应对变异株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现将《三封寺镇应对变异株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三封寺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所
2021年8月11日
三封寺镇应对变异株新冠肺炎本地疫情
应急预案
根据新冠病毒变异株(主要指德尔塔变异株)传播速度快、病毒载量高、传播能力强、致病性强、潜在风险大等特点,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防控原则,为切实做好变异株新冠病毒肺炎本地疫情(以下简称“本地疫情”)的应急处置,在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本预案。
一、快速启动响应
1.快速启动指挥体系。发生本地疫情时,按照“提级管控、属地管理”指导下设置现场指挥所,由全金龙任政委、胡剑任副政委,罗雯任指挥长,熊拥军任常务副指挥长,其他党政负责人分别任副指挥长。在发生本土疫情时,确保第一时间全面激活应急系统,各工作组有负责人现场指挥调度,响应迅速、措施果断。现场指挥所在原常态化指挥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综合协调组、防控救治组、摸排管控组、后勤保障组、宣传舆情组、市场管控组、安全维稳组、交通管控组、学校防控组、督查组、干部调配组、外事服务组、民政服务对象管控组的指挥体系设置,并对各组进一步明确主体、细化职责,实现疫情处置及时、医疗救治到位、摸排管控有力、信息上下畅通、社会舆情稳定等综合协调高速运转模式。同时各组应在应急响应后,建立健全每日例会制度,评估疫情发展态势,研究制定防控措施,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在省市县联合工作组的指导下,现场指挥所还要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强化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要求,迅速部署、扎实推进。防控救治组要适时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重点掌握核酸检测筛查、医疗救治、社区管控、人员隔离、环境消杀等技术要求。
2.快速统筹调度资源。现场指挥所负责统筹调度以下资源开展疫情防控:(1)调度流行病学调查资源。根据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数量,由卫生院、派出所、市监所、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单位组成的联合流行病学调查组,并适时补充足够的流调队伍,保证紧急状态下20人以上的流调人员。(2)调度集中隔离转运资源。按照1:100的比例启用隔离房间,首发病例按1:500启用隔离房间,按照100:2配备医务人员及足够的工作人员。(3)调度核酸检测资源。根据辖区常住人口数,设置12个采样点,配备24名采样人员,进一步完善全员核酸检测物资储备,全面加强核酸检测能力。(4)加强物资保障。统筹生活必需物资和防疫物资的政府储备、生产动员、物资调拨、运输保障和质量监管等,确保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5)需要跨区域调度和上级支援的,由现场指挥所向上级现场指导工作组提出请求,并由上级现场指导工作组协调调度力量支援(资源评估依据见附件1)。
二、快速先行处置
1.快速报告阳性信息。核酸检测采样后转移至定点检测单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第三方公司),在发现本土核酸检测初筛阳性时,必须严格落实“四早”的要求,第一时间向县卫健局和县疾控中心报告,逢阳必报,逢阳即报,决不能因为层层审核延误疫情报告。
2.快速审核上报信息。各部门要按照“初报求快、续报求准”的原则,第一时间向镇指挥部书面报告。首次报告内容应包括感染者基本情况、流行病学调查及密切接触者排查等情况。后续报告内容包括疫情最新情况,每日工作进展及统计表(见附件2)。复采复检确认阳性明确诊断后,县人民医院或市级定点救治医院应于2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3.快速协同调查处置。按照“前端混编、后台合署”模式,卫生与公安同队出动,实现前期流调判定、中期追踪、后期管控全程信息化,提升流调效率,加强信息互通共享,杜绝管理漏洞。对阳性检测者第一时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追踪轨迹、严格管控。卫生和公安部门要建立每日会商研判机制,提高流调效率。同时尽快对检测阳性者进行隔离、治疗
4.快速流调管控。在上级现场指导工作组的指导下,镇指挥所要配合县级联合流调组及时对感染者发现点、居住点、工作点、活动停留点“四个关键点”开展流调溯源调查,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判定和找到可能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做到应隔尽隔、应管尽管,要规范隔离场所管理。疫情分析研判组要迅速采取措施确定封闭封控区域范围,卫生部门要第一时间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四个关键点”的人、物体和环境表面采样。
5.快速检测复核。卫生院要对检测阳性感染者采集鼻咽拭子标本(采样管不含裂解液)、全血(不含抗凝剂),连同原阳性标本送县疾控中心,再转送至省市疾控中心进行复核,开展基因测序。省市疾控中心将根据病原学、抗体检测结果,比对分析病毒毒株的可能来源,分析关联个案和事件的传播链。
三、快速流调溯源
1.调查活动轨迹。卫生部门对初筛阳性个案进行复采复检时,要同步联系公安部门开展病例发病(无症状感染者首次阳性标本采样)前14天至隔离前的活动轨迹调查,填报《个案轨迹调查表》,形成活动轨迹初步调查报告(见附件3)。同时根据其活动轨迹,对可能污染的场所、环境进行消杀工作。
2.报送核心信息。及时向县联合流调组收集和报送《个案核心信息》(见附件4),按照规定时间初步完成重点场所研判与界定,补充《个案轨迹调查表》并形成地图标记。
3.排查追踪高危人群。卫生部门要分析可能的感染来源、排查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可能暴露人群等高危 人群(密切接触者界定指导意见见附件5),摸清传播链。
四、快速实施管控
1.确定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场所。根据感染者的活动轨迹确定涉疫重点场所及暴露时段,现场指挥所根据现场调查结果综合研判,划定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应该精准到楼栋、小区(村小组)、社区(村)、街道(乡镇)。区域内出现1例确诊病例时应划定为中风险地区;14天内出现超过10例确诊病例或发生2起及以上聚集性疫情时,应调整为高风险地区。
2.分级实施区域防控。现场指挥所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疫情形势分析研判,科学划分封闭区、封控区,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设置警戒区。(1)封闭区。将阳性个案的发现点、居住点、工作点、活动点及周边区域划为封闭区,实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封闭区全体人员前7天核酸检测一日一检,第10、14天各检测1次。封闭区14天内(自最后一例阳性个案隔离管控日期起计算)无新增感染者则解除封闭。(2)封控区。将阳性个案的密切接触者及共同暴露高风险人群的居住点、工作点、活动点及周边区域划为封控区,实行“只进不出,严禁聚集”的管理措施,原则上每户只能派1人在指定时间外出购置保障物资。封控区全体人员第1、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封控区7天内无新增感染者,经现场指挥所组织评估后转为警戒区管理7天,如无新增感染者则解除管理。(3)警戒区。根据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视情将封闭封控区周边区域划为警戒区,实行“两点(居住点-工作点)一线、非必要不离开”管理措施。警戒区全体人员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警戒区14天内无新增感染者解除管理(封闭区、封控区、警戒区管理见附件6)。
3.强化社会面管控。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镇指挥部将落实辖区社会面管控。减少人员集聚,停止非必要聚集活动。严格大型活动监管,不开展线下节庆和大型会议、联欢、聚餐等活动。暂停卡拉OK、电影院、健身房、室内游泳馆、酒吧、洗浴中心等密闭场所营业,暂停培训机构(含托管)线下服务。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测温、扫(亮)码、佩戴口罩及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扫(亮)码等防控措施。
五、快速社区排查
1.快速识别管控风险人群。(1)“全面围”一般人群。对曾在阳性个案感染地所在乡镇(街道)逗留时间不超过1小时的人员,赋“黄码”,凭一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自动解码后,不限制活动。通过及时发送手机短信通知近3天没有检测核酸的人员在24小时内完成检测。(2)“精准追”可能暴露的重点人群。对在病例(包括初次检测阳性的无症状感染者)发病前4天至被隔离管理期间,与其同时段(含延后1小时)、同场所(出现多个病例的重点场所或单个病例涉及通风不良空间密闭的高风险场所)及周围250米范围内,停留1小时以上的人员,赋“黄码”,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实施核酸检测3天2检(两次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检测结果为阴性者自动转为“绿码”。(3)“精准堵”潜在密切接触者。对通过视频监控、电子支付、现场或电话调查等手段排查出的与病例同时段出现在重点场所(病例发病前或无症状感染者首次阳性标本采样时间前4天至其被隔离管控期间所涉及的重点场所)的人员,赋“黄码”,居家隔离7天和7天居家自我健康监测,实施核酸检测14天4检(第1、4、7、14天检测核酸)。对潜在密切接触者加快排查,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的按照相关规定管理(4)严格管理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对此类人群赋“红码”。对密切接触者采取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实施核酸检测14天5检(第1、4、7、10、14天核酸检测)。如果密切接触者前4天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与其相关的次密切接触者第1、4、7天检测结果为阴性,则次密切接触者第7天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如果密切接触者前4天核酸检测结果出现阳性,则与其相关的次密切接触者转为密切接触者管理(见附件7)。
2.落实“黄码”管理措施。根据防控区域重点人员健康码赋码转码相关规定,对特定时间段内在重点区域有停留史的人员,将其健康码赋黄码,督促加强健康检测、减少活动聚集。我镇区域内黄码人员由摸排管控组督促其按要求检测核酸(对3天内未检测核酸的人员开展上门问询及健康管理)。
3.开展流出人员协查。卫生部门加强对跨地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通报协查。公安部门利用大数据技术及时向有关省、市、县推送疫情发生地漫出手机号码信息,对相 关人员赋“黄码”。
六、快速转运隔离
1.严格落实人员转运。医疗救治组要制定和完善人员转运工作方案,落实转运车辆,确保点对点规范转运。卫生部门要将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全部录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信息系统,确保每天将应转人员全部转运至集中隔离酒店,并在系统中录入转运结果。对不宜集中隔离观察的人员,由摸排管控组监督落实居家隔离。转运时,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人员转运工作指南》(见附件9),落实分类分批转运,按照被转运人员的类型,外事组派出相应类型的车辆转运。要做到“一车一消毒”。转运工作人员要严格做好防护,严防交叉感染。
2.严格落实应隔尽隔。防控救治组要落实集中隔离场所及其生活物资保障。集中隔离场所原则上“单人单间”隔离。对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要区分楼层、区分房间标识进行隔离,将密切接触者安排在高楼层、次密切接触者安排在低楼层。在隔离场所不足时,先安排密切接触者,再安排次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隔离时间从与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最后接触的日期开始计算,建立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人员健康监测登记表(附件10),严格落实每日监测。严格把握“同住”审批要求对于符合共同居住条件的集中隔离观察人员,要做好人员健康防护(附件11)。隔离人员解除隔离时要发放解除医学隔离观察证明。
七、快速核酸筛查
大规模人群核酸筛查。防控救治组要根据实战演练效果,进一步完善我镇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细化谁采样、谁送样、谁检测、在哪里检测、结果如何反馈、谁负责质控等措施。各社区(村)要及时统计辖区应检人员信息,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核酸检测力量主要依托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疾控中心及第三方实验室。
八、快速风险监测
1.加强哨点症状监测。卫生院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强化预检分诊,落实发热门诊(诊室)闭环管理要求,将高风险职业史纳入流行病学史初筛。要特别关注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要将发热、有流行病学史或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全部引导至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对所有发热和可疑患者及时开展核酸检测,落实应检尽检,核酸结果反馈前,患者一律留观。对有流行病学史、核酸检测阴性,但已有新冠肺炎临床表现的患者同时进行血清抗体检测、影像学检查和血常规检查。对有典型新冠肺炎症状的发热病人,特别是CT有影像学改变的患者,应立即对其实施核酸双采双检。
2.加强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监测。严格落实交通、物流、医疗卫生、进口冷链等行业系统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出现本地疫情时,高风险岗位人群每周至少开展2-3次核酸检测,中风险岗位人群每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相关岗位人群如有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者随时进行核酸检测。大型超市、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认真落实“湖南居民电子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措施。发现“红黄码”或来自高中风险区的人员,及时报县疾控中心,并配合做好处置工作。落实冷链食品监测,及时运用“湘冷链”平台上报相关信息。
3.加强药店监测。出现本地新发病例时,辖区内零售药店在销售退热、止咳药物以及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时,应按照规定要求落实购药、用药对象实名登记制度,通过零售药店常规化疫情监测警戒系统及时上报,追踪有发热、咳嗽的病人并引导其及时就医。
九、快速组织救治
1.全力以赴救治患者。配合县人民医院对初筛阳性感染者复采标本后迅速收入隔离病房。发生聚集性疫情时,要按照“四集中”原则,将病例集中收治在县人民医院隔离病房,全力以赴救治患者。
2.做好医疗机构感染控制。卫生院每个业务科室要有专人督促检查,严格执行感染防控制度,加强重点科室、重点人群、重点环节感染防控管理,将风险防控落实到每一个环节。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院感知识再培训,重点加强穿脱防护服等操作培训以及陪护、安保、保洁等工勤人员的培训管理,做到全院工作人员每月100%接受培训、100%考核合格。规范处置医疗废物,新冠相关病例产生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标签应标注“新冠肺炎”字样,并设置专区存放。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的消毒,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严防医务人员感染事件发生。
3.落实感染者健康管理措施。现场指挥所要督促做好感染者健康管理工作,病例治愈后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再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十、快速信息报送
准确上报病例信息。散发病例发生后,镇指挥所当天要报送病例基本信息、活动轨迹,涉及疫情舆论的信息要及时回复澄清。
附件:1.疫情准备相关指标
2.重要数据报送-每日工作情况报表
3.个案轨迹调查表
4.新冠肺炎个案初步流行病学快速调查核心
信息
5.本地疫情密切接触者界定指导意见
6.新冠肺炎疫情封闭区管理措施
7.围追堵截防控措施
8.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人员转运工作指南
9.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隔离观察人员健康监
测登记表
10.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共同居住人员健康防
护指引(试行)
附件1
疫情准备相关指标
1.防护物资、采样耗材储备。各类防护物资、采样耗材储备量不低于30天满负荷工作使用量。
2.集中隔离点:按照不少于20间/万人口储备集中隔离点。疫情发生后原则上按照1:100的比例启用隔离房间,首发病例可按1:500启用隔离房间,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
3.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市、区两级分别建立不少于200人和100人的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城区常住人口大于100万但小于500万的城市,市、区两级分别建立不少于100人和50人的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城区常住人口小于100万的城市
4.(包括县(市、区)市和市辖区),建立不少于50人的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城区常住人口在50万以下的县城(不包括县(市、区)市和市辖区),建立不少于30人的流行病学调查队伍。
5.500万以下人口的城市,按2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50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按3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储备检测能力和物资。
附件2
重要数据报送-每日工作情况报表
报表1:XX市州本土聚集性疫情防控处置总体情况(2021年X月XX日0-24时)
内容 |
XX市(县) |
XX市(县) |
XX市(县) |
累计(人) |
||
阳性感染者信况 |
当日新增数 |
|
|
|
|
|
现在院数 |
|
|
|
|
||
累计总数 |
|
|
|
|
||
当日新增来源 |
人群筛查 |
|
|
|
|
|
集中隔离点 |
|
|
|
|
||
居家隔离 |
|
|
|
|
||
发热门诊 |
|
|
|
|
||
其他 |
|
|
|
|
||
当日新增疫苗接种情况 |
完成全程接种人数 |
|
|
|
|
|
接种但未完成全程接种人数 |
|
|
|
|
||
未接种人数 |
|
|
|
|
||
累计来源 |
人群筛查 |
|
|
|
|
|
集中隔离点 |
|
|
|
|
||
居家隔离 |
|
|
|
|
||
发热门诊 |
|
|
|
|
||
其他 |
|
|
|
|
||
累计感染者疫苗接种情况 |
完成全程接种人数 |
|
|
|
|
|
接种但未完成全程接种人数 |
|
|
|
|
||
未接种人数 |
|
|
|
|
||
出院及解除隔离情况 |
当日出院及解除隔离 |
|
|
|
|
|
累计出院及解除隔离 |
|
|
|
|
||
累加总数 |
总数 |
|
|
|
|
|
其中:14岁及以下人数 |
|
|
|
|
||
其中:14岁及以下人数比例(%) |
|
|
|
|
||
其中:60岁及以上人数 |
|
|
|
|
||
其中:60岁及以上人数比例(%) |
|
|
|
|
||
现在院人数 |
总数 |
|
|
|
|
|
其中:14岁及以下人数 |
|
|
|
|
||
其中:14岁及以下人数比例(%) |
|
|
|
|
||
其中:60岁及以上人数 |
|
|
|
|
||
其中:60岁及以上人数比例(%) |
|
|
|
|
||
确诊病例 |
现在院总数 |
|
|
|
|
|
现有危重型 |
|
|
|
|
||
现有重型 |
|
|
|
|
||
现有轻型、普通型 |
|
|
|
|
||
当日新增 |
|
|
|
|
||
当日出院 |
|
|
|
|
||
累计总数 |
|
|
|
|
||
累计出院数 |
|
|
|
|
内容 |
XX市(县) |
XX市(县) |
XX市(县) |
累计(人) |
||
阳性感染者情况 |
|
现在院隔离 |
|
|
|
|
当日新增 |
|
|
|
|
||
当日转确诊 |
|
|
|
|
||
无症状感染者 |
当日解除隔离 |
|
|
|
|
|
累计总数 |
|
|
|
|
||
累计转确诊 |
|
|
|
|
||
累计解除隔离 |
|
|
|
|
||
密切接触者情况 |
一级密切接 触者 |
现有 |
|
|
|
|
单日新增 |
|
|
|
|
||
当日解除 |
|
|
|
|
||
累计观察 |
|
|
|
|
||
累计解除 |
|
|
|
|
||
居家隔离人数 |
|
|
|
|
||
集中隔离人数 |
|
|
|
|
||
集中隔离点中2人以上同住人数 |
|
|
|
|
||
服用中药预防饮人数 |
|
|
|
|
||
密切接触者转为阳性 |
|
|
|
|
||
阳转率(%) |
|
|
|
|
||
二级密切接 触者 |
现有 |
|
|
|
|
|
单日新增 |
|
|
|
|
||
当日解除 |
|
|
|
|
||
累计观察 |
|
|
|
|
||
累计解除 |
|
|
|
|
||
居家隔离人数 |
|
|
|
|
||
集中隔离人数 |
|
|
|
|
||
集中隔离点中2人以上同住人数 |
|
|
|
|
||
服用中药预防饮人数 |
|
|
|
|
||
密切接触者转为阳性 |
|
|
|
|
||
阳转率(%) |
|
|
|
|
||
集中隔离点 |
现有隔离点数 |
|
|
|
|
|
备用隔离点数 |
|
|
|
|
||
现有房间数 |
|
|
|
|
||
已用房间数 |
|
|
|
|
||
备用房间数 |
|
|
|
|
内容 |
XX市(县) |
XX市(县) |
XX市(县) |
累计(人) |
|
小区(村)管控情况 |
高风险区数量 |
|
|
|
|
中风险区数量 |
|
|
|
|
|
有阳性感染者的小区(村)数 |
|
|
|
|
|
环境采样阳性小区(村)数 |
|
|
|
|
|
人员出入情况 |
当日进入市区人数 |
|
|
|
|
累计进入市区人数 |
|
|
|
|
|
当日流出市区人数 |
|
|
|
|
|
累计流出市区人数 |
|
|
|
|
|
排査和核 酸检测情况 |
当日全市排查人次 |
|
|
|
|
当日全市核酸检测人次 |
|
|
|
|
|
疫情发生后全市排查人次 |
|
|
|
|
|
疫情发生后全市核酸检测人次 |
|
|
|
|
|
协查情况 |
累计向外市推送协查人次 |
|
|
|
|
累计向外省推送未持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离开本市出省人次 |
|
|
|
|
报表2:XX省本土聚集性疫情阳性感染者
地市 |
阳性感染者数量 |
|||
新增(人) |
现有(人) |
最近报告日期 |
累计(人) |
|
XX市(县) |
|
|
|
|
XX市(县) |
|
|
|
|
XX市(县) |
|
|
|
|
全省(市)总计 |
|
|
|
|
注:最近报告日期指最后一例阳性报告的日期(X月x日)
重要数据报送-每日工作情况报表
报表3: XX市州新冠肺炎感染者临床收治统计表
收治医院 |
感染者报告地市 |
现住院数(人) |
已出院数 (人) |
累计收治数(人) |
|||||
确诊 |
无症状 |
合计 |
|||||||
危重型 |
重型 |
轻型 |
普通型 |
||||||
XX医院 |
XX市 (区) |
|
|
|
|
|
|
|
|
XX市 (区) |
|
|
|
|
|
|
|
|
|
XX医院 |
XX市 (区) |
|
|
|
|
|
|
|
|
全省总计(人) |
|
|
|
|
|
|
|
|
重要数据报送-每日工作情况报表
报表4:XX市本土聚集性疫情核酸检测情况汇总表
|
XX县 |
XX县 |
XX县 |
XX县 |
XX县 |
合计 |
|
当日核酸检测人次 |
|
|
|
|
|
|
|
疫情开始后累计梭酸检测人次 |
|
|
|
|
|
|
|
第一轮核酸检测 |
检测时间段 |
20XX年X月 |
X日X时-20XX年X月X日X |
|
|||
本轮采样目标人数 |
|
|
|
|
|
|
|
本轮累计采样人次 |
|
|
|
|
|
|
|
本轮累计检测人次 |
|
|
|
|
|
|
|
本轮累计阳性数 |
|
|
|
|
|
|
|
第N轮核酸检测 |
检测时间段 |
20XX年X月X日X时-20XX年X月X日X时 |
|
||||
本轮采样目标人数 |
|
|
|
|
|
|
|
本轮累计采样人次 |
|
|
|
|
|
|
|
本轮累计检测人次 |
|
|
|
|
|
|
|
本轮累计阳性数 |
|
|
|
|
|
|
重要数据报送-每日工作情况报表
报表5:XX市州本土聚集性疫情核酸检测情况汇总表
|
XX县 |
XX县 |
XX县 |
XX县 |
XX县 |
合计 |
|
当日核酸检测人次 |
|
|
|
|
|
|
|
疫情开始后累计 |
|
|
|
|
|
|
|
核 |
核酸检测人次 |
||||||
第一轮核酸检测 |
检测时间段 |
X月X日 |
X月X日 |
X月X日 |
X月X日 |
x月x日 |
X月X日 |
本轮采样目标人数 |
|
|
|
|
|
|
|
本轮累计采样人次 |
|
|
|
|
|
|
|
本轮累计检测人次 |
|
|
|
|
|
|
|
本轮累计阳性数 |
|
|
|
|
|
|
|
第N轮核酸检 测 |
检测时间段 |
X月X日 |
X月X日 |
X月X日 |
X月X日 |
X月X日 |
X月X日 |
本轮采样目标人数 |
|
|
|
|
|
|
|
本轮累计采样人次 |
|
|
|
|
|
|
|
本轮累计检测人次 |
|
|
|
|
|
|
|
本轮累计阳性数 |
|
|
|
|
|
|
附件3
个案轨迹调查表
序号 |
日期 |
时间 |
活动场所 |
活动内容 |
估算波及 人数 |
甄别完成 情况 |
已甄别密切接触者 人数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1.此表更新时间。
2. 文字简述:截至XX月XX日,对XX个案活动轨迹调查显示,XX在过往14天内,曾经在XX个场所有活动史;已完成XX个场所甄别,其中XX个经甄别纳入【重点场所】管控。目前,已甄别密切接触者XXX人。
附件4
新冠肺炎个案初步流行病学
快速调查核心信息
简述感染者发现过程
一、 个人、家庭和工作基本情况
二、 感染者发病和诊疗经过
三、 流行病学调查
(一)活动史:按天记录主要活动地点等信息。
(二)可疑暴露史和影响的人员及地点: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环境暴露史、密切接触者人员、次密切接触者人员、入境人员、可能被病毒污染的场所等。
四、 密切接触者调查与管理
初步判断的密切接触者人员基本信息;提醒其他部门需要再次排查的密切接触者人员名单及信息。
五、 采样与检测结果
病例实验室采样结果信息。
六、 感染来源分析
通过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等方法做出初步推断。
新冠肺炎个案流行病学快速调査核心信息表单
1、基本情况 |
姓名 |
|
年龄 |
|
出生年月日 |
|
身份证号(护照号/其 |
|
职业 |
|
工作/学习 |
|
家庭住址(包括户籍住址、 |
|
家庭居住环境 |
|
联系电话 |
|
主要家庭成员信 |
|
|
疫苗笫一剂接种时间 |
|
疫苗第二剂接种时间 |
|
|
|
|
|
|
|
|
2、发病就诊情况 |
发病时间 |
|
症状 |
|
体征(最高体 |
|
服药情况 |
|
就诊情况 |
|
医院检查结果 |
|
医院诊断意见及处置 |
|
|
|
|
|
|
|
|
3、流行病学调査 |
回溯时间 |
旅居生活史、阳性个 案接触吏 |
症状 |
时间 |
地点(环境密 闭情况) |
接触人 |
活动(聚餐、工作、学 习、培训、购物等) |
交通工具 |
个人防护情况 |
对方防护清 况 |
14天(具体日期) |
|
|
|
|
|
|
|
|
|
|
13天 |
|
|
|
|
|
|
|
|
|
|
12天 |
|
|
|
|
|
|
|
|
|
|
11天 |
|
|
|
|
|
|
|
|
|
|
10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天 |
|
|
|
|
|
|
|
|
|
|
检测阳性日期 |
|
|
|
|
|
|
|
|
|
|
1天 |
|
|
|
|
|
|
|
|
|
||
2天 |
|
|
|
|
|
|
|
|
|
|||
3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开始隔离管控日期 |
|
|
|
|
|
|
|
|
|
|||
4、密切接触者 |
姓名 |
身份证号/ 护照号 |
现住址(含街道) |
联系方式 |
与感染 者的关 系 |
与感染者的接触情况 |
是否医务 人员 |
末次接 触时间 |
暴露类型 |
是否曾出 现症状 |
症状出现时间 |
所属地区 |
|
|
|
|
|
|
|
|
|
|
|
|
|
5、采样及检测情况 |
采样日期 |
标本类型 |
采样单位 |
检测单位 |
检测方法 |
检测结果 |
Ct值 |
检测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感染来源分析 |
现场流行病学线索 |
|
||||||||||
初步结论 |
|
附件5
本地疫情密切接触者界定指导意见
一、优先排查管控
本地疫情发生时,在病例发病前或无症状感染者(以下简称阳性人员)首次阳性标本采样时间前4天内判定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密切接触者)。优先排查管控与阳性人员共同居住(家庭成员、邻居)、工作接触(同事)、亲密朋友、餐馆同桌/邻桌、共用厕所、共乘电梯的人。
二、重点场所密切接触者界定
(一)居住地点
1. 高层商品房住宅小区:阳性检出者发病前(检出阳性前)4天内,有如下情况的人员建议判为密切接触者:(1)共同居住者;(2)同单元同一楼层的其他家庭成员;(3)同乘电梯人员;(4)阳性感染者到访过的家庭全员;(5)有过明确直接接触的人员;(6)流调人员判定为具有潜在被感染风险的人员。(7)如阳性人员感染来源未明时,建议同一单元或楼栋的所有人员参照密切接触者管理。
2. 城中村的楼房: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参照商品房住宅小区。握手楼同层居民全部判为密切接触者。
3. 城中村的平房:阳性检出者发病前(检出阳性前)4天内,有如下情况人员建议判为密切接触者:(1)共同居住者;(2)共用卫生间,厨房等设施的人员;(3)阳性感染者到访过的家庭全员;(4)有过明确直接接触的人员;(5)前后左右紧邻的邻居家庭全员;(6)流调人员判定为具有潜在被感染风险的人员。(7)村内出现感染来源未明阳性人员时,可适当扩大密切接触者判断范围。
(二) 工作/学习地点
1. 高层办公场所:同办公或同线下会议人员等直接接触人员判为密切接触者。
2. 幼儿园、学校、培训班:同班级或同宿舍人员等直接接触人员判为密切接触者。
(三) 其他密闭空间
1. 结合大数据手机轨迹、场所监控录像、消费记录确认阳性人员在该场所的活动路线及其他人员情况。结合场所类型、环境状况、通风情况、病例及同场所人员活动情况、防护情况等进行密切接触者判定。
2. 对于通风不良、人员密集、停留时间较长的就餐、娱乐、休闲等场所,有如下情况建议判为密切接触者:(1)与阳性人员共同前往;(2)同场所服务人员;(3)直接接触;(4)阳性人员所在桌子周围或频繁经过;(5)同上洗手间;(6)暴露于阳性人员污染的环境和物品的其他人员。
当阳性人员感染来源未明时,确认与阳性人员同时段处于场所内的全部人员,全部参照密切接触者管理。
三、相关定义
1、密切接触者
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4天开始,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4天开始,与其有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如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明确感染时间者,则为该时间点开始,与其有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
2、密接的密接。
密切接触者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首次接触(病例发病前4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4天至被隔离管理前这段时间内,密切接触者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第一次接触)至该密切接触者被隔离管理前,与密切接触者有共同居住生活、同一密闭环境工作、聚餐和娱乐等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调查中要以与密切接触者接触频繁的家属和同事等人群为重点。
3、一般接触者。
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乘坐飞机、火车和轮船等同一交通工具、共同生活、学习、工作以及诊疗过程中有过接触,以及共同暴露于商场、农贸(集贸)市场、公交车站、地铁内等公共场所的人员,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
4、潜在密切接触者。
在病例发病前或无症状感染者首次阳性标本采样时间前4天至被隔离管控前所涉及的通风不良、空间密闭的髙风险重点场所的停留史和活动史。对本地疫情,可通过视频监控、电子支付、现场或电话调查等方式排查确认与阳性人员同时段出现在该场所的人员。
5、可能暴露重点人群
病例发病前或无症状感染者首次阳性标本采样前4天至被隔离管控前,所涉及的通风不良、空间密闭的髙风险重点场所,与阳性人员同时段出现在该场所及周边范围内、停留超过1小时以上的人员。
附件6
新冠肺炎疫情封闭区管理措施
一、实行封闭管理。相关区域的小区、社区、路段设立卡口,仅保留少量出入口,关卡24小时值守。人员只进不出,车辆禁止通行。人员就医等需求报社区管控专班统筹安排,出入时规范防护,严格消毒。
二、严格管控措施。停止区域内的所有商贸服务,娱乐场所、餐饮、商铺、群众性健身文化活动场所等全部停业。
三、做好居家隔离。隔离期间,所有人员居家不得外出,确保“足不出户
四、满足基本需求保障。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管理服务,积极回应居家隔离人员合理诉求,日常必需物品由属地街道(镇)配送上门。保障水电网络通讯畅通,引导居民网上购物,物流专人管理,无接触配送到家。重点关心关注考生、孕产妇、残疾人、独居老人等人群的特殊需求。
五、做好涉疫情生活垃圾处理。一般隔离人员产生的垃圾按“其他相关生活垃圾”处置,垃圾日产日清,清理前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消毒液或75%的酒精喷洒消毒,双层垃圾袋包装,再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处理。普通居民使用后废弃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处理。
六、规范环境消杀。严格按照操作标准开展消毒工作,重点对厢式电梯、公共楼道、公共厕所、公共座椅、健身器材等公共
七、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和服务。实施“专人包户”制度,村(居)委和属地公安机关组成监控和服务团队,“社区三人组”负责居家人员健康监测,每日2次体温检测和症状询问。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及时送定点医院排查,做好透析等慢性病患者送医就诊服务。
八、组织开展核酸检测。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所确定频次,建议前7天每天一检查,第10、14天对区域内全体居民开展核酸检测。采样时避免人群聚集和交叉。
九、加强宣传引导,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及时对群众做好解释工作,稳定群众的情绪,消除群众的忧虑和恐惧心理,营造“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维护社会稳定。
十、封闭管理区域的解除。14天内没有发现感染者,环境清洁消毒合格,达到封闭管理时限后,由街道(镇)提交申请,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估,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所同意,解除封闭管理。
新冠肺炎疫情封控区管理措施
一、实施封控管理。相关区域的小区、社区、路段设立卡口,仅保留少量出入口,关卡24小时值守。人员只进不出,车辆禁止通行。人员就医等需求报社区管控专班统筹安排,出入时规范防护,严格消毒。封控区域内,设立若干个网格化管理,各网格内人员不可以流动到其他网格。
二、严格管控措施。区域内的餐饮场所暂停营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除外)和卡拉OK、电影院、健身房、室内游泳馆、酒吧、洗浴中心等密闭场所暂停营业,所有培训机构(含托管)暂停线下服务。区域内保留一定数量通风条件良好的超市,其员工不得离开封控管理区,工作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三、做好居家隔离。所有人员原则上足不出户,待2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可以有序到区域内的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生活物资、领取快递以及非聚集性活动等。
四、做好基本需求保障。组织物流网络保障物资供应,保障区域内的超市、农贸市场为居民提供服务。可适当设置外卖、快递临时暂存点,做到专人管理,无接触配送。重点关心关注考生、孕产妇、残疾人、独居老人等人群的特殊需求。
五、做好涉疫情生活垃圾的处理。一般隔离人员产生的垃圾按“其他相关生活垃圾”处置,设置指定垃圾收集装置,日产日清。
六、规范环境消杀。严格按照操作标准开展消毒工作,重点对厢式电梯、公共楼道、公共厕所、公共座椅、健身器材等公共
七、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和服务。实施“专人包户”制度,村(居)委和属地公安机关组成监控和服务团队,“社区三人组”负责居家人员健康监测,每日2次体温检测和症状询问。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及时送定点医院排查,做好透析等慢性病患者送医就诊服务。
八、组织开展核酸检测。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所确定频次对区域内全体居民开展核酸检测,采样时避免人群聚集和交叉。建议按照第1、4、7天开展三轮全员核酸检测。
九、加强宣传引导,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及时对群众做好解释工作,稳定群众的情绪,消除群众的忧虑和恐惧心理,营造“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维护社会稳定。
十、封控管理区域的解除。7天3检没有发现感染者,环境清洁消毒合格,达到封控管理时限后,由街道(镇)提交申请,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估,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所同意,解除封控管理,转为警戒区管理7天,设定流动检测点,加强流动核酸检测和居民健康监测。警戒区管理7天无新增病例报告,则解除管理。
新冠肺炎疫情警戒区管理措施
一、实施闭环管理。相关区域的小区、社区、路段设立卡口,实行24小时值守,出入口严格执行体温必测、口罩必戴、扫通行码、亮健康码通行。严格管控非本小区(村居)居民进出。
二、非必要不外出。所有人员不聚集不串门,在第1次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暂实施居家隔离。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以外出,外出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两点一线”往返目的地。非必要不离开警戒区域,确实要离开的,凭72小时有效核酸检测证明。
三、严格管控措施。区域内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除外)和卡拉OK、电影院、健身房、室内游泳馆、酒吧、洗浴中心等密闭场所暂停营业,所有培训机构(含托管)暂停线下服务。区域内公共交通限制载客量保持在限定值50%以下。超市、农贸市场加强通风,限制人流,提倡非现金支付。餐饮场所禁止堂食,每个包房不超过10人。
四、加强健康服务。落实“四个一”健康服务,指导居民自我健康检测,每日测量体温,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在单位及居住地村(居)委会报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随访。辖区医疗机构加强发热病例监测。药店强化对退热等中西感冒药销售登记上报管理,禁止向健康码“黄码”人员销售退热类药品。
五、加强环境卫生。加强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卫生死角,加强对公共卫生间、社区活动场所、户外活动设施等公共部位以及垃圾站点的消毒。
六、加强宣传引导,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及时对群众做好解释工作,稳定群众的情绪,消除群众的忧虑和恐惧心理,营造“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维护社会稳定。
七、闭环管理区域的解除。14天内没有发现感染者,环境清洁消毒合格,达到闭环管理时限后,由街道(镇)提交申请,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估,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所同意,解除闭环管理。
附件7
围追堵截防控措施
策略 |
人员范围 |
人员管理 |
核酸检测 |
围 |
一般人群:对曾在阳性个案感染地所在乡镇(街道)逗留时间超过1小时的人员。 |
赋“绿码”不限制活动 |
对近3天内没有采样检测核酸的人员,发送手机短信,要求其在24小时内进行免费核酸检测。未及时检测的人员连续三天每天发送一次提醒短信。 |
追 |
可能暴露的重点人群:在病例(包括初次检测阳性的无症状感染者)发病前2天至被隔离管理时,与其同时段(含延后1小时)、同场所(出现多个病例的重点场所或单个病例涉及通风不良空间密闭的高风险场所)及周围250米范围内,停留1小时以上的人员。 |
赋“黄码”,限制进入公共场所 |
对近3天内没有采样检测核酸的人员,发送手机短信,要求其在24小时内进行免费核酸检测,一次检测阴性后,黄码变绿码。每半天动态跟进核酸检测进展,未及时检测的人员再次发提醒短信,2日内仍未检测的,3人小组上门找人采样。 |
堵 |
潜在密切接触者:通过视频监控、电子支付、现场或电话调查等手段排查出的与病例同时段出现在重点场所(病例发病前或无症状感染者首次阳性标本采样时间前4天至其被隔离管控前所涉及的重点场所)的人员。 |
赋“黄码”,7天居家隔离措施 |
采取7天居家隔离措施,落实7天3检。对潜在密切接触者要加快排查,判为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的按照规定管理。 |
截 |
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
赋“红码”,集中隔离 |
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后每日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中第14天双采双检。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开展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4天和7天开展核酸检测,其中第7天双采双检。次密:按照国家第八版防控方案集中隔离。 |
附件8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人员转运工作指南
为指导各地做好新冠病毒感染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等人员的转运,有效降低转运过程中的传播风险,防止疫情扩散,制定本指南。
―、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一)转运车辆
1. 病例转运使用的救护车,需具备转运呼吸道传染病患者基本条件,尽可能使用负压救护车进行转运。
2. 专车专用,驾驶室与车厢严格密封隔离,车内设专门的污染物品放置区域,配备防护用品、消毒液、快速手消毒剂。
3. 转运时应保持密闭状态,转运后及转运下一例患者前应对车辆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4. 转运重症病例时,应随车配备必要的生命支持设备,防止患者在转运过程中病情进一步恶化。
(二)工作人员防护
转运病例时医务人员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司机应穿工作服,戴医用防护口罩、手套。转运后须及时更换全套防护物品。
(三)病例防护
病例转运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口罩和手套。
(四)车辆消毒
1. 转运过程中,若出现人员呕吐、吐痰,应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剂或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清除呕吐物后,再对呕吐物污染过的地面、车壁等进行消毒处理。
2. 转运结束后,应对车辆进行终末消毒,开窗通风,使用过氧化氢喷雾或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车厢及其物体表面。发热病人需要转运时参照以上要求执行。
二、 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一)转运车辆
1. 专车专用,驾驶室与车厢做好物理隔离,车内设专门的污染物品放置区域,配备防护用品、消毒液、快速手消毒剂。
2. 转运过程中,若出现人员呕吐、吐痰,应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剂或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清除呕吐物后,再对呕吐物污染过的地面、车壁等进行消毒处理。
3. 转运后,应开窗通风;使用过氧化氢喷雾或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车厢及其物体表面。
(二)工作人员防护
转运时工作人员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司机应穿工作服,戴医用防护口罩、手套。转运后须及时更换全套防护物品。
(三) 人员防护
转运过程中控制同车人员数量,尽量间隔就坐,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和手套,减少相互交流。
三、 出院病例和解除隔离人员
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密切接触者和入境人员解除隔离后,要尽快返回家中,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
附件9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隔离观察人员健康监测登记表
基本信息 |
姓名: 性别: 年龄: 房间号: 隔离类型:口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出院观察□入境人员隔离观察□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观察□一般人员□其他身份证号或居住证号(护照号): 电话: 新冠疫苗接种:口未接种 口第一剂次接种日期:——年一月一日 □第二剂次接种日期:——年一月一日 开始隔离日期: 年月曰时计划结束隔离日期: 年月曰时特殊注意事项: |
||||||
隔离天数 |
日期 |
体温(°C) |
症状 |
核酸检测 |
是否服用中药预防饮 |
||
上午 |
下午 |
釆样时间 |
结果 |
||||
1 |
月日 |
|
|
口无口发热口干咳口乏力口鼻塞流涕口咽痛口嗅觉/味觉减退口结膜炎口肌痛口腹泻口 |
|
|
|
2 |
月日 |
|
|
口无口发热口干咳口乏力口鼻塞流涕口咽痛口嗅觉/味觉减退口结膜炎口肌痛口腹泻口 |
|
|
|
3 |
月日 |
|
|
口无口发热口干咳口乏力口鼻塞流涕口咽痛口嗅觉/味觉减退口结膜炎口肌痛口腹泻口 |
|
|
|
4 |
月日 |
|
|
口无口发热口干咳口乏力口鼻塞流涕口咽痛口嗅觉/味觉减退口结膜炎口肌痛口腹泻口 |
|
|
|
5 |
月日 |
|
|
口无口发热口干咳口乏力口鼻塞流涕口咽痛口嗅觉/味觉减退口结膜炎口肌痛口腹泻口 |
|
|
|
6 |
月日 |
|
|
口无口发热口干咳口乏力口鼻塞流涕口咽痛口嗅觉/味觉减退口结膜炎口肌痛口腹泻口 |
|
|
|
7 |
月日 |
|
|
口无口发热口干咳口乏力口鼻塞流涕口咽痛口嗅觉/味觉减退口结膜炎口肌痛口腹泻口 |
|
|
|
8 |
月日 |
|
|
口无口发热口干咳口乏力口鼻塞流涕口咽痛口嗅觉/味觉减退口结膜炎口肌痛口腹泻口 |
|
|
|
9 |
月日 |
|
|
口无口发热口干咳口乏力口鼻塞流涕口咽痛口嗅觉/味觉减退口结膜炎口肌痛口腹泻口 |
|
|
|
10 |
月日 |
|
|
口无口发热口干咳口乏力口鼻塞流涕口咽痛口嗅觉/味觉减退口结膜炎口肌痛口腹泻口 |
|
|
|
11 |
月日 |
|
|
口无口发热口干咳口乏力口鼻塞流涕口咽痛口嗅觉/味觉减退口结膜炎口肌痛口腹泻口 |
|
|
|
附件10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共同居住人员
健康防护指引(试行)
一、除用餐、淋浴等场景外,必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且不能同时摘口罩,口罩应按要求及时更换,一般不多于4小时,避免搂抱、亲昵、同时用餐、面对面朝向睡觉休息等行为,尽量不喂食。
二、每天尽量开窗通风或每2小时开窗通风一次,室内空调风速调至低速,观察对象床位于下风口,陪护人员床位靠近窗口,条件允许可放空气消毒机(靠近隔离观察对象)。
三、加强手卫生,饭前便后、互相接触及触摸共用物品前后等均应洗手或手消毒。
四、轮流使用卫生间,每次便后应先盖马桶盖再冲水,便器用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再使用。
五、用过的纸巾、口罩、消毒湿巾以及其他生活垃圾应及时装入黄色医用垃圾处理袋,喷洒消毒后扎紧塑料口,放置于隔离房间门口。
六、台面、门把手、电话机、开关、热水壶、洗手盆等日常接触使用的物品表面,应使用消毒湿巾擦拭。
七、观察对象的毛巾、衣物、被罩等需清洗时,要单独放置,先用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用清水漂洗干净。
八、有条件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可提供有里外间套房,无条件的应尽可能保持床间距大于2米。
九、隔离观察对象和陪护人员要注意日常卫生、防护知识及隔离期间要求等学习,并正确使用黄色医用垃圾处理袋、医用外科口罩、消毒湿巾、消毒剂等防护用品。有发热、咽痛、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隔离点管理人员或医护人员报告。
十、14岁以下儿童、孕产妇、70岁以上老年人、半自理及无自理能力人员的陪护人员应经过医务人员评估,符合条件后经隔离点管理者确认后方可共同居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