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0547/2021-1835047
- 发布机构:三封寺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6-30
- 公开日期:2021-06-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
为规范我镇农村广播“村村响”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更好发挥广播在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防灾减灾应急作用,确保“村村响”长期响、优质响、安全响,根据国务院《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6〕2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村村响”等三项工程建设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43号)、《华容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村村响”运行维护管理的通知》(华宣联〔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镇广播“村村响”运行维护管理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党委书记张哲君任组长,镇长全金龙任副组长,其他党政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广播“村村响”运行维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宣传办公室,党委委员任红跃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广播“村村响”运行维护管理的日常工作。各村(社区)也要相应成立相关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广播“村村响”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农村广播“村村响”系统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由乡(镇)、村(社区)两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村村响”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1.镇宣传办负责指导和协调村(社区)开展全镇广播“村村响”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2.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全镇广播网络的传输、运行、维护,并负责组织全镇广播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3.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村场广播“村村响”的播出、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
三、强化工作措施
(一)加强队伍建设。成立镇“村村响”安全播出管理机构,负责全镇“村村响”系统安全播出管理。村(社区)成立相应机构,专人专职,负责本辖区“村村响”安全播出管理。村(社区)由党总支书记负总责,宣传委员具体抓,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的管理机制;村(社区)明确由总支书记负总责,一名文化广播员具体负责的“村村响”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二)加强阵地建设。农村广播“村村响”系统是国家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各级党委、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也是公共应急指挥的重要手段。其设备、设施属于财政投资兴建的公共资产,各村(社区)负责管理和使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截留和破坏。各村(社区)要加强“村村响”阵地建设,按照国家村级平台建设的有关规定,建立独立的广播室,做到制度上墙,面积在40㎡以上,具隔音效果,不扰民。
(三)加强播出管理。“村村响”广播系统信息发布按照“平时服务,灾时应急”要求,分为“定时播出”和“应急播出”两种方式。
1.“定时播出”即正常情况下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农业生产,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适时发布各级党委政府的通知、通告、公告等相关信息。
2.“应急播出”即紧急情况下通过农村广播“村村响”,进行安全防范、灾难避险、灾难自救等知识宣教和灾害预警、突发情况处置等权威信息发布、抢险救援指挥等。
3.执行“定时播出”时,村(社区)播放平台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转播县级平台播放内容或自定本级内容。
4.执行“应急播出”时,面向村(社区)的应急播出,需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后,由广播电视台播出前端开通权限。
5.严格播出“三审制”,一般自制性节目和稿件,村(社区)必须经党总支书记、宣传委员、广播员审查方能播出;所有稿件和节目未经审查一律不得播出。凡发生在本辖区内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灾害性事件的报道,须按有关规定逐级报审,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播出。要做好“村村响”播放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做到有记录,有播出内容和台账。
(四)强化资金保障。两级运行维护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各村(社区)要足额投入维护经费。
(五)加强督查力度。镇广播“村村响”运行维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全镇广播“村村响”的运行、维护和安全播出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对各村(社区)年终千分制考核的内容。对私自违法安装地面接收设备的,将依法予以取缔和处罚。各村(社区)及其工作人员在广播“村村响”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和恶劣社会影响的,由镇纪委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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