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0547/2021-1834965
- 发布机构:三封寺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7-12
- 公开日期:2021-07-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三封寺镇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暑期防学生溺水十条措施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为严防暑期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特明确以下十条措施:
1.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在每天的黄金时段播放防溺水知识5次以上。(责任单位:宣传办、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2.各中小学校要及时组织各班级师生,在放假前上好一堂防溺水教育安全课,开展一次防溺水教育专题讲座。各班班主任要在家长微信群中每周传播防溺水信息2次以上。(责任单位:三封中学)
3.三封中学统一制作《防溺水宣传手册》和《致家长的一封信》,交由各学校负责人将宣传手册和一封信送至每一位学生及家长手中,并要求各学校及时收回回执单。(责任单位:三封中学)
4.“村村响广播”每天要提醒教育3次以上,通过案例警示学生及家长、村(社区)要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群体为重点,开展防溺水教育宣传。(责任单位:宣传办、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5.建立健全“镇干部联村(社区)、村干部联水域”的联点工作责任制,双休日与节假日做到放假不放松,联点干部要每周开展2次以上防溺水教育宣传。驻村工作队要主动担责,积极参与防溺水宣传、巡查,督促落实相关措施。(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6.在易发溺水事故重点水域(河湖、塘坝、水库、沟渠、溪流、鱼塘、水坑等)的危险区域立好防溺水警示牌,必要区域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配好救生杆、救生圈、绳子或竹竿、木棍等适用的救生工具。(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7.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村干部、驻村辅警、网格员和志愿者等人员,每日午后至傍晚在重点水域组织“一日三巡查”,确保警示牌、隔离带等防溺水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社区))
8.民政办、工青妇团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加治安巡逻、防溺水宣讲等志愿活动,组织志愿者结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做好监护教育工作。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留守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责任单位:工会、妇联、团镇委、民政办)
9.村(社区)要因地制宜组建应急抢救队,充分发挥村组干部联络渠道作用,发生意外事故后,要第一时间通知抢救队赶赴现场,并在30分钟内报告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10.水域产权单位、管理机构、生产经营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防溺水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溺水责任制度,配齐配足相关抢救设备,确保将防溺水责任落实落细到人到时间。
水利服务站、华一水库管理所:及时收集气象水文部门雨情、水情,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加强水库及库区的安全管理与安全设施建设;对重点水域的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安全警示标牌的设立情况进行常态化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自然资源所:加强对全镇取土场所的安全管理,对工程项目取土遗留下来的坑洼进行巡查,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防止因存蓄水而造成溺水事故。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加强对全镇因建筑工程而形成的水池水坑及取水井的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回填。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强对全县农业领域涉水工程、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彻底消除各类溺水隐患,并积极开展防溺水检查和宣传教育。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内河的管理,加强巡查管理工作。
派出所: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溺水事故后,可以及时快速投入救援,保护现场,调查溺水原因,鉴定事故性质,配合相关部门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应急办: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健全学生溺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学生溺水应急处理方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信息共享,救援联动机制。
请相关部门单位将上述10条措施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防溺水工作。镇督查办将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督查,并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全镇平安建设考评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对发生较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建立信息月报制度,每月报情况,无事报平安;一旦遇到突发事件,须在1小时内如实上报情况。
三封寺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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