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0547/2019-1640053
- 发布机构:三封寺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7-01
- 公开日期:2019-07-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社区):
根据县扶贫办的相关精神,将在七月上旬开展一次动态调整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新增和返贫人口的识别纳入、识别不准户的清退(标识)、人口自然增减的处理。
二、工作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和“分户甄别、分类处理”原则。特殊情况要做好详细备案,严禁搞简单“一刀切”。
三、时间安排
本次动态调整时间为7月1日至7月22日,各村(社区)要根据时间表,将任务进行具体分解。
1、7月1日至7月2日,宣传发动。
2、7月3日至7月21日,要完成入户调查、信息登记、群众评议、比对核实、公示公告等程序(具体安排见附表4、5)。填好《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数据备案表》(附表1)。
3、7月22日,将《备案表》报县扶贫办。
四、重点政策
对于已完成清退、纳入、人口自然变更程序并已备案的,在没录入系统之前,作如下处理:
1、清退的对象经县扶贫办批准后,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不再享受扶贫政策,不再进行帮扶。
2、纳入或返贫的对象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公告期满后,享受扶贫政策,并安排专人进行帮扶。人口自然变更的按变更后的人数进行管理。
3、对于今年纳入的贫困户,当年不得脱贫退出。
4、数据汇总后,县扶贫办统一将纳入、清退、人口自然变更数据提供给市扶贫办,由市办上报至省“互联网+监督”平台,上报后视为已录入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统一进行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标准程序。一是新增和返贫人口的管理。重点关注医疗自付费用较大的一般农户、未纳入建档立卡的兜底户、未纳入建档立卡的家庭有残疾人口的住危房的低保户、住危房的脱贫户。纳入时要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民小组评议提名、县级信息比对、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村委会审查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公示、县扶贫办复核、县人民政府审批公告”(即“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的程序进行,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二是识别不准户的清退。要在2018年突出问题大整改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四类人员”户,对确实识别不准需要清退的,要逐户做好走访、登记、评议、比对、公示程序,确保被清退的贫困户准确无误。三是人口自然增减处理。贫困户家庭2019年以来发生人口自然增减的,一线排查中发现的户籍问题,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变更。
(二)做好备案处理。本次动态调整实行“谁走访、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要严格按照要求完善纸质档案,详细进行备案。
(三)压实工作责任。对清退人数仍然较多的,要认真查找深层次的原因,如有优亲厚友、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进行处理。对因工作不负责,出现错评、漏评等问题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确保工作进度。这次动态调整工作,时间十分紧迫,各村(社区)要成立专门班子,把握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统筹安排,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1.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数据备案表
2.删除贫困户核实表
3.湖南省农村贫困户申请审批表
4.新增和返贫程序推进时间表
5.不准户清退(标识)程序推进时间表
三封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8日
附件1
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数据备案表
单位:人
乡镇 |
新增贫困人口 |
清退贫困人口 |
返贫 人口 |
贫困人口自然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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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整户 新识别 |
单个贫困 人口补录 |
小计 |
整户 清退 |
单个 清退 |
标识不享 受政策 |
自然 增加 |
自然 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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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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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删除贫困户核实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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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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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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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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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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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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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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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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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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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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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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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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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 除 原 因 |
存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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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子女有赡养能力且赡养义务履行较好,老人单独立户的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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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家整体外出打工无法取得联系的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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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档之前拥有大型机械设备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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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档之前有财政供养人员(含支村两委干部)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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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档之前是个体工商户或经营企业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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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档之前家有商品房的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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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档之前家有小汽车的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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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原因(需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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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评议小组评议情况 |
经走访调查在初步拟定删除户的基础上,我村于 年 月 日对贫困户 进行了评议,参加评议人数 人,同意删除的 票,情况属实。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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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 、村联点 干部审 核意见 |
村委会签字 (盖章): 村联点干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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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扶贫 办审核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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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党委 审核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四类人员”中有大病、大灾或意外事故等特殊情况可不予删除,由乡镇向县脱贫攻坚大会战指挥部出具相关专题报告,再由县人民政府报省扶贫办备案。
附件3
湖南省农村贫困户申请审批表
村委会: 本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家庭人口 人(其中具有劳动能力的为 人),现为 组居民,有住房面积 平方米,房屋结构为 。承包责任田 亩,责任山 亩,水面 亩。家庭主要收入来源是 ,2017年大致收入 元。 因 原因家庭困难,特申请农村贫困户待遇。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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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意 见 |
村评议小组评议情况 |
根据 户的申请,我们于 年 月 日对申请户进行了民主评议,参加评议人数为 人,该申请户得到同意票为 张。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村委会审查意见 |
经调查并公示,该户符合贫困户相关条件,同意申报农村贫困户。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乡镇审核意见 |
经核实,同意申报该户为农村贫困户。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县扶贫办复核意见 |
经复核,同意申报该户为农村贫困户。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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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审批意见 |
经审查,同意该户享受农村贫困户待遇。 年 月 日(公章) |
备注:要求准确表述本户致贫原因,不能笼统填缺钱、缺技术
附件4
新增和返贫程序推进时间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相关资料 |
7月1日-7月2日 |
户主申请,村民小组评议提名 |
1、申请书 |
2、村民小组评议提名会议记录,本人申请困难的,由村民小组直接提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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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申请人填写好审批表的第一栏,并签姓名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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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村为单位,填报申请人员花名册(含家庭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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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7月5日 |
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 |
1、村民代表评议会议记录,会议签到表,封存选票,结果报告单,会议影像资料。 |
2、根据投票结果,由评议小组组长填好审批表中的“村评议小组评议情况”。评议小组组长原则上不能由村总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兼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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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7月13日 |
村委会审查评议结果并公示 |
1、村委会负责人填好审批表中“村委会审查意见”栏并盖章。 |
2、收集整理好公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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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示无异议后,向乡镇提交花名册,有异议的申请乡镇重点复核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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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7月21日 |
乡镇入户审核并公示 |
1、公示后,由乡镇分管负责人填写好“乡镇审核意见”栏。 |
2、汇总花名册,填写好《备案表》,报县扶贫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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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 |
将名单汇总上报县扶贫办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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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不准户清退(标识)程序推进时间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相关资料 |
7月2日-7月4日 |
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走访、登记信息 |
1、填写好删除核实表的第一页内容。 |
7月7日-7月8日 |
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 |
1、填写好村评议小组评议情况,评议小组组长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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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议会议记录、选票、结果报告单及影像资料。 |
7月8日-7月14日 |
村委会、村联点干部审查评议结果并公示 |
1、评议结果的公示图片或影像资料。 |
2、公示后,村联点干部和村委会填写好审查意见并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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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7月21日 |
乡镇入户审核 |
1、填写好镇扶贫办审核意见,签字并盖章。 |
2、镇党委审定意见,签字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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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汇总花名册,报县扶贫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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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之前 |
发放删除告知书 |
一式两份,删除户送达一份,村委会留存一份(本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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