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0547/2018-1392924
- 发布机构:三封寺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4-13
- 公开日期:2018-04-1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各村(居)、部门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村(居)、部门单位财务管理,理顺财务关系,增强民主理财、民主监督意识,澄清财务家底,规范财务行为。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对全镇村(居)及镇属部门单位财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审计。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镇成立财务清理审计领导小组,由镇长谢绍峰任组长,纪委书记周循清任副组长。下设两个清理审计组,第一组陈文华任组长,李铮(主审)、罗丽萍、龚贵明、蔡跃文为成员,审计墨山铺村、松木桥村、辅安村、复兴村、水利管理服务站、文化综合服务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自来水厂;第二组陈赞任组长,邓作群(主审)、谯卫国、刘练、郑志勇为成员,审计莲花堰村、新铺村、华一村、泰和村、居委会、林业和建设规划环保站、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公路管理站、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各村(居)、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工作班子。
二、清理审计范围及内容
1、清理审计范围:原则上是2017年度的财务。各村(居)、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上溯不限。
2、清理审计内容:各项自营收入、上级拨款、救灾扶贫款、征地补偿款、财政转移支付款、专项资金、各项费用支出、债权债务。
三、清理审计方法及时间
1、清理审计方法:本次财务清理审计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为主,镇财务清理审计组到村(居)直接参与财务清理。部门单位由镇财务清理审计组调账审计。
2、清理审计时间: 4月15日——5月15日。
四、清理审计的要求
1、结账报账。各村(居)、部门单位在4月15日前必须无条件的结清所有账务并到财政所报账。
2、组织清理。各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开展财务清理审计。
3、处理落实。对查出的经济问题,按相关纪律、规定处理,同时核销无效债权债务及账实不符的财产物质。
4、公布结果,接受监督。召开专题财务清理审计评议会,公布结果,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在村(居)务公开栏内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5、确保效果。各村(居)、部门单位必须严肃认真,正确对待此次财务清理审计工作,为财务清理审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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