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0547/2018-1392918
  • 发布机构:三封寺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4-13
  • 公开日期:2018-04-1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
来源:1   2018-04-13 12:27
浏览量:1 | | | |


 

各村、居委会:

为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我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成果,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现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通知如下,请予认真落实。

一、宣传动员

各村、居委会要在全镇动员大会后迅速部署工作,早谋划、早准备、早动手,落实职责,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要利用春闲这一有利时机,大力宣传和引导城乡居民参保、续保,持续缴费,高标准缴费。充分运用镇村智付通代办点,智慧人社手机缴费,迅速启动2018年度征缴工作。全面实行自主缴费,让群众形成“自愿参保,积极缴费”的氛围。

二、明确目标

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参保缴费,参保缴费率95%以上,且巩固率在98%以上,自主缴费率100%(具体任务见附表)。

三、缴费标准和档次

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十四个档次。各村、居委会要大力宣传、引导居民高档次缴费。

四、缴费方式

1、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各村代理点缴费。

2、手机下载“智慧人社”APP,注册信息后自主缴费。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由镇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镇人社站具体组织实施。各村、居委会支部书记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居委会会计为具体责任人。各村、居委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分解目标,确保工作实效。

2、强化征缴管理。各村、居委会要明确专人负责社会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加强对自主缴费的指导和管理,严格执行日清日结制度。及时将收取的社会养老保险费缴存银行

3、严肃工作纪律。各村、居委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对弄虚作假,把关不严造成社保基金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严格执行考核。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全镇年度综合考评。5月31日止完成参保任务95%以下,且巩固率在98%以下的村、居委会在千分制考核中扣分值的50%,并处罚款500元。

 

附件:2018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各村任务表

 

 

2018年4月9日

 

 

 

 

 

 

 

 

 

 

 

附件:

2018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各村任务表

 

单  位

缴费任务(人)

备  注

居委会

719

 

墨山铺

1412

 

莲花堰

2199

 

松木桥

2369

 

华  一

850

 

复  兴

2613

 

辅  安

2131

 

泰  和

1950

 

新  铺

2047

 

合  计

16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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