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0547/2018-1392918
- 发布机构:三封寺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4-13
- 公开日期:2018-04-1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各村、居委会:
为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我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成果,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现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通知如下,请予认真落实。
一、宣传动员
各村、居委会要在全镇动员大会后迅速部署工作,早谋划、早准备、早动手,落实职责,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要利用春闲这一有利时机,大力宣传和引导城乡居民参保、续保,持续缴费,高标准缴费。充分运用镇村智付通代办点,智慧人社手机缴费,迅速启动2018年度征缴工作。全面实行自主缴费,让群众形成“自愿参保,积极缴费”的氛围。
二、明确目标
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参保缴费,参保缴费率95%以上,且巩固率在98%以上,自主缴费率100%(具体任务见附表)。
三、缴费标准和档次
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十四个档次。各村、居委会要大力宣传、引导居民高档次缴费。
四、缴费方式
1、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各村代理点缴费。
2、手机下载“智慧人社”APP,注册信息后自主缴费。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由镇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镇人社站具体组织实施。各村、居委会支部书记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居委会会计为具体责任人。各村、居委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分解目标,确保工作实效。
2、强化征缴管理。各村、居委会要明确专人负责社会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加强对自主缴费的指导和管理,严格执行日清日结制度。及时将收取的社会养老保险费缴存银行
3、严肃工作纪律。各村、居委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对弄虚作假,把关不严造成社保基金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严格执行考核。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全镇年度综合考评。5月31日止完成参保任务95%以下,且巩固率在98%以下的村、居委会在千分制考核中扣分值的50%,并处罚款500元。
附件:2018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各村任务表
2018年4月9日
附件:
2018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各村任务表
单 位 |
缴费任务(人) |
备 注 |
居委会 |
719 |
|
墨山铺 |
1412 |
|
莲花堰 |
2199 |
|
松木桥 |
2369 |
|
华 一 |
850 |
|
复 兴 |
2613 |
|
辅 安 |
2131 |
|
泰 和 |
1950 |
|
新 铺 |
2047 |
|
合 计 |
162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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