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0547/2017-1139276
  • 发布机构:三封寺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7-24
  • 公开日期:2017-07-2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来源:三封寺镇   2017-07-24 00:00
浏览量:1 | | | |

各村、居委会:

当前,我县气温偏高,干旱少雨。近段时间将持续高温,给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带来极大安全隐患,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火警,确保我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作如下通知: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村(居)都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必须落实村主任亲自抓,分管林业的负责人具体抓,把森林防火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严格火源管理。坚决禁止带火种进山,禁止一切野外用火;重点部位林区护林员必须到岗到位,设岗设卡,把火源控制在林地之外。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落实网格式巡查和定点看护制度。

三、严守防火纪律。各村(居)防火负责人要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要实行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深入林区督查防火工作,扑火突击队要进入临战状态,各村发现森林火警必须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报告,逐级归口上报森林火灾,避免多头报告,严禁瞒报、迟报和漏报。

四、广泛开展宣传。林区要开展声势浩大的防火安全宣传活动,一个星期至少召开一次以上广播会宣传防火知识,天气特别火热干旱期间要做到一天一广播,开展防火宣传,形成群策群力、全民防火的工作局面,确保无森林火警。

五、做好防火准备。各村(居)认真制订好扑火方案,落实好防范措施,按山区村30人,垸区村20人标准,组建好扑火队伍,备足扑火救灾物资,加强痴、呆、傻和精神病人监护,要按照“有火无火按有火准备、小火大火按大火准备”的要求,在思想上、物资上做好扑火救灾的充分准备。在组织火灾扑救工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科学扑救,不得组织妇、幼、老、弱、病、残者参加扑救工作,不得指派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到一线火场指挥扑救,以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六、严格责任追究。凡因宣传不力,措施不力,行动不力,玩忽职守,工作失职,漏报瞒报森林火警火灾或组织扑救不力,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人和事,从严追究惩处,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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