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0547/2017-1139271
- 发布机构:三封寺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6-27
- 公开日期:2017-06-2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各村(社区)党组织、部门单位党组织: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将党组织、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
(一)采集内容
采集内容共有26项(详见采集表格),其中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10项,党员基本信息16项。
对于仍未取得联系的党员或停止党籍的失联党员,可先采集已知信息,待取得联系或作出相应处理后补充更新信息。对信息采集期间新发展和新转入的党员信息要及时采集。对采集过程中发现不准确、不完整、不规范的信息,要及时更正、补充、完善。
(二)工作安排
信息采集工作由各党(总)支部具体实施,7月31日之前完成全部信息采集、校核、入库等工作。具体任务和工作步骤如下:
1.党支部(党总支)
⑴采集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各党支部(党总支)要安排专门的信息采集员负责,通过查阅本党组织成立文件和所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对党组织和所在单位进行采集,填写《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2)(有总支的下设支部也要填写,支部名称必须与公章一致),于6月30日前上报给镇组工办。
⑵采集党员基本信息。各党支部向所辖党员发放《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3),指导党员按要求填写并签字确认。因外出、失联、年老体弱等原因无法填写表格的,可由他人代为填写。因外出等无法签字的,可由信息采集员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党员确认信息,并标注在信息采集表上。
⑶初核信息。党支部(党总支)通过比对党组织成立文件、居民身份证、党员名册和其他相关材料,对采集到的党组织和所在单位信息、党员信息进行逐一核对,确认信息是否真实完整、填写格式是否符合规范。核对无误后,由信息采集员和党组织书记在信息表上签字确认,于7月12日前报送镇组工办。
此项工作将作为年底各党(总)支部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8月上旬,镇组工办将对各党(总)支部党员信息,深入实地进行检查。对数据质量不高的,责令其及时自查整改,必要时进行二次验收,直至符合要求。8月中旬,县委将组织验收工作组,选择一定比例的基层党组织,深入实地进行检查,通过查看信息采集表、党员档案等方式,验收入库信息是否完整、准确、规范。8月底,省委组织部还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入库信息进行验收。
(三)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责任。由于工作量大,各党(总)支部要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信息采集覆盖所有党支部、所有党员,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要明确1名负责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指派业务熟、责任心强的党务工作者,搞好信息采集、校核工作。
2.保证信息质量。各党(总)支部要充分利用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成果,对信息内容严格把关、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完整、规范。信息采集表一份本级党组织留存和一份交镇组工办存档,相关电话记录、短信、微信等确认信息要留存备查。镇党委将把督查指导贯穿于信息采集、录入、校核全过程,对于弄虚作假、敷衍应付的及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及时更新维护。各党(总)支部要指定1名党务工作者,负责信息日常维护、办理相关业务等。如有党组织调整、党员基本信息变动、新发展党员、党员转入转出组织关系、党员外出流动、失联党员重新取得联系、党员停止党籍、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党员出党等情况,均要及时报镇组工办,并更新维护本级信息。
4.注意安全保密。各党(总)支部要强化保密意识,在组织进行数据采集、校核以及日常维护等工作中,除正常业务需要外,一律不得向外提供、发布和泄露有关信息。对因违规泄露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党组织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联系人:陈 超、黎 娅,联系电话:18478338377、15576060635,QQ:100519022、906227404
附件:
1.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
2.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3. 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
4. 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
2017年6月27日
附件 1
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
党组织信息
1.党组织名称(填写全称):
2.党组织书记:
3.党组织联系人:
4.联系电话:
5.组织类别(参照《组织类别代码》填写相应代码):□□□
6.党组织所在单位情况(勾选一项):
与上级党组织相同□
法人单位□
联合支部□
(备注:“与上级党组织相同”指本党组织所在的法人单位与上级党组织所在的法人单位相同,如勾选此项,则以下所在单位信息不用填写;“联合支部”指本党组织为多个单位共建的联合党支部,如勾选此项,则以下应填写多个所在单位信息,不够可另附页。)
所在单位信息
7.单位名称(填写全称):
8.单位类别(参照《单位性质类别代码》填写相应代码):□□
9.单位建立党组织情况(参照《单位建立中共组织情况代码》填写相应代码):□□
10.党组织所在单位代码(一般为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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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采集员(签字): 党组织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基层党委(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2
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1.姓名:______________
2.性别:男□ 女□
3.民族:________
4.公民身份证号:□□□□□□□□□□□□□□□□□□
5.出生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6.学历(参照《学历代码》填写相应代码):□□
7.人员类别(勾选一项): 正式党员□ 预备党员□
8.所在党支部(填写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加入党组织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0.转为正式党员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1.工作岗位(参照《工作岗位代码》填写相应代码):□□□□
12.联系电话(手机号):□□□□□□□□□□□
(固定电话):(区号)□□□□ +(电话)□□□□□□□□
13.家庭住址(具体到门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党籍状态: 正常□ 停止党籍□
15.是否为失联党员: 是□ 失去联系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
否□
16.是否为流动党员(由流出地党组织负责采集):是□ 否□
外出流向:___________省(区、市)___________市(地、州、盟)_____________县(市、区、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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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签字): 信息采集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党支部书记(签字): 基层党委(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
a.党组织名称。要填写全称,即公章上的名称。如果没有公章,一般为“中共”+“单位名称”+“党组织类型”,如“中共芜湖市委组织部机关支部委员会”。
b.党组织书记。书记空缺的暂时填写“暂无”,书记到任后及时更新信息。
c.党组织联系人。通常为负责党组织内部事务的党员。
d.联系电话。是指能联系到该党组织的电话号码,可以是联系人的手机号,也可以是党组织办公电话。固定电话要包括区号,如“010—51527811”。
e.组织类别。按照表格附录选择对应代码。
f.党组织所在单位情况。分为“与上级党组织相同”“法人单位”“联合支部”三类,填写时勾选一项。其中“与上级党组织相同”是指本党组织所在的法人单位与上级党组织所在的法人单位相同,比如某某市委组织部机关第一党支部,所在单位为该市委组织部,与他的上级党组织即机关党总支的所在单位一样,所以应该勾选此项,勾选后,所在单位信息不用填写系统自动带入。选择“与上级党组织相同”时需要注意的有2点,一是要先确定上级党组织的所在单位信息是否填写正确。这也是第一步提到的要全省各级党组织自上到下依次排查党组织信息和层级关系的目的。如果某某党支部选择了与上级党组织相同,但上级党委又修改了所在单位信息,那么该党支部的所在单位也同时更改了。二是要确定上级党组织在系统中是否填写了所在单位信息。应中组部要求,本系统中除了基层党组织和临时基层党组织类型以外的组织都不需要填写所在单位信息。所以如果一个基层党委的上级是某县级工作委员会,系统中县级工作委员会不需要填写所在单位信息,此时基层党委选了“与上级党组织相同”就无法获取单位信息。这种情况时,基层党委需要选择“法人单位”单独填写。“联合支部”指本党组织为多个单位共建的联合党支部,系统中如果党组织的组织类别选择的是联合党支部或临时联合党支部,则此项自动勾选。联合党支部的党组织需要填写参与组建联合支部的所有单位信息,至少填写2个,否则无法保存。
g.单位名称。填写全称,即单位公章上的名称。这里所填写的单位,指的是法人单位,即在编办、民政或工商等部门有正式登记的单位,一般都具有组织机构代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果党组织所在的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则这里的单位名称不能填写分支机构的名称,而是要填写它所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名称。
h.单位类别。按照下拉选项相应代码。
i.单位建立党组织情况。按照下拉选项选择相应代码。
j.党组织所在单位代码。一般为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关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可以在组织机构代码证上查找,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以在营业执照上查找,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也都可以在登记部门颁发的证件上查找。部分因特殊情况没有组织机构代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可以填写18个0。
附件4
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
a.姓名。
b.性别。
c.民族。
d.公民身份证号。以上四项均依据党员本人身份证填写。失联党员如“公民身份证号”无法获得可填写18个0。
e.出生日期。依据党员本人身份证填写。极个别党员的实际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上登记的不一致,则填写组织上认定的出生日期,允许与身份证上的不一致。
f.学历。按照下拉选项选择对应代码。只有学位没有学历的应以已获得学历证书为准。未获得和在读的都不算已取得的学历。
g.人员类别。按照下拉选项选择对应代码。
h.所在党支部。系统自动填写为当前支部。
i.加入党组织日期。指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该项原则上要具体到日,如党员无法记清,党员档案等材料不齐全时,日期统一写到当月的1日。
j.转为正式党员日期。该项参照上一条填写。
k.工作岗位。按照下拉选项选择对应代码。如在代码表中无法对应,则选择“611其他从业人员”或“613其他无业人员”。
l.联系电话。优先填写手机号。对于部分年纪大,没有手机的党员,可以填写本人住宅电话或子女手机号码。
m.家庭住址。要具体到门牌号。如家庭常住地址与现居住地址不同,则填写当前最容易与党员取得联系的地址。
n.党籍状态。选择“正常”和“停止党籍”的其中一项。本次信息采集不包括“出党”和“死亡”的党员。
o.是否为失联党员。失联党员指在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中仍未取得联系的党员。如果是失联党员,则勾选“是”,并填写失去联系的起始日期。其他党员勾选“否”。
p.是否为流动党员。要根据2006年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来认定是否为流动党员。流动党员信息由流出地党组织负责采集,外出流向填写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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