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0547/2017-1139265
- 发布机构:三封寺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6-05
- 公开日期:2017-06-0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各村(居)、部门单位:
《三封寺镇“河长制”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6月2日
华容县三封寺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镇河道、湖泊、水库、渠道(以下统一简称河道)保护管理,实现“水清、河畅、堤固、岸绿、景美”的水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小康三封建设,以保障水安全、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修复水生态、改善水环境、强化水管理、弘扬水文化为主要任务,根据全镇工作部署,在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镇级、村级河道“河长制”全覆盖,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道管理机制,维护河道健康生命,实现河道功能永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理念,强化规划约束,科学开发、合理利用,有效保护河道资源,正确处理河道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道生态功能。
(二)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及部门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构建河湖管理新机制。
(三)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村、部门单位是辖区内所有河道管理保护的责任主体,跨行政区域的河道、水库、湖泊、渠道由镇人民政府统筹协调,逐层分解目标,逐级落实责任。
(四)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各河道具体实际,实行因河施策,一河一策,系统治理,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保障治理长远有效。
(五)坚持城乡统筹、水陆共治。加强区域合作,统筹城市与农村发展需求,统筹上下游、兼顾左右岸,水陆并重,城乡同治,系统治理,充分发挥河湖综合功能。
(六)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科学规划,严格执法,切实发挥河长制作用。
三、工作目标
(一)到2017年底,镇域内河道实现“河长制”全覆盖,基本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道管理体系。基本完成华容河、华洪运河、华一水库等7座水库、大垱湖、六合湖、马涧港、王字港整治任务。
(二)到2018年底,全镇“河长制”管理全面落实,主要河道实现“清面全面完成、清乱基本完成、清养初步完成”的目标。
(三)到2020年底,基本解决华容河、华洪运河河道垃圾和黑臭问题,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河道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全镇“河长制”管理实现常态化,河道环境面貌显著改观,镇域河道范围内实现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河底无淤积、河面无垃圾、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七无”目标。
(1)用水总量严格控制。全镇用水总量控制在县4.04亿立方米平均数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至42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53左右。
(2)水体水质根本好转。华容河、华洪运河、华一水库等7座水库、六合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全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3%左右;
(3)水域岸线有效保护。河湖生态护岸比例达到85%;华容河、华洪运河等干流自然生态岸线保有率达到90%,河湖生态基流满足度达到100%。
(4)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基本消除垃圾河、黑水河、臭水河;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40%;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现象有效遏制。
(5)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建立涵盖基础信息、实时水量水质数据等在内的河湖管理信息平台,河湖管理与保护联合执法机制不断完善,在华容河、华洪运河、华一水库等7座水库、大垱湖、六合湖建立基于水质水量考核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四、组织形式
根据我镇河道水系及管理体系,实施按河道级别和河道所在地相结合的多级“河长制”,覆盖全镇范围内的所有河道、水库、湖泊、大型渠道。
(一)组织体系
三封寺镇党委、政府成立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简称委员会)。
镇党委主要领导任第一河长,镇政府领导任河长,相关村负责人担任副河长。
委员会成员由镇水管站、华一水库管理所、镇纪检监察室、镇新农办、镇农技中心、镇林建站、镇财政所、镇派出所、镇公路站、镇卫生院、镇国土所、镇文化站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村负责人组成,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负责人。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河长办)设镇水管站,办公室主任由镇水管站、华一水库主要负责人担任。镇、村两级行政区域内主要河道设立河长,村、组设立河道保洁员、巡查员。华容河、华洪运河、华一水库等7座水库、大垱湖、六合湖、马涧港、王字港、复兴港、沙沟子等,分别由镇负责人担任镇级河长,明确一个联系部门,负责工作协调;上述河、湖、库、渠所在或流经的村,其村主要负责人担任辖区内河道的村级河长。
未纳入镇管范围内的其他沟渠、大型山塘等由村设立村级河长、组级河段长。
(二)工作职责
(1)委员会职责。根据上级要求研究决定相关制度和办法,审核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相关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矛盾,组织开展综合考核工作,统筹协调其他重大事项。
(2)河长职责。第一河长组织领导全镇河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镇级河长负责指导、协调相应河道管理保护工作,督导下级河长和有关单位履行职责;副河长负责组织所辖河道管理保护工作。
(3)河长制办公室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河长制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督促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指导下级河长制办公室开展工作;河长人员变动时,及时调整河长名单。
(4)委员会成员职责
镇林建站:负责协调推进河道保护有关宣传项目,优化经济产业布局规划,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严格控制水质污染投资项目审批。负责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控制和工业节水,协调与河道保护管理有关的新型工业化问题。负责指导相关规划的制定。负责指导河湖滩涂绿化造林和湿地修复工作。负责城区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监管;负责华容河三封境内的河道保洁工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置,负责水环境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组织跨镇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实施,牵头组织水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工业污染源、城镇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整治及监管;做好排污许可、水污染排放总量控制;组织水环境质量评估,河道断面水质监测。
镇农技中心:负责农药化肥面源治理,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参与河道保洁、水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负责渔业船舶污染防治,依法查处违规渔业行为,开展鱼类等水生生物放流。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畜禽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执法监管。
镇财政所:负责河道水环境保护、河道治理、河道保洁、河道管护的资金支持和管理,协调落实河长制专项工作经费,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镇纪检监察室:负责对镇河长和成员单位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湖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进行追责。
镇公路站:负责航道保洁,水上运输安全及船舶、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参与水环境污染防治事故调查处理。
镇国土所:负责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组织开展矿山整治工作,协调做好河道划界工作。
镇卫生院:负责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监测、卫生监督检查,做好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及疾病控制工作。
镇派出所:负责涉及水环境、水生态、水保护等涉水、涉河违法治安、刑事犯罪行为的打击,参与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
镇水管站、华一水库管理所:负责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功能区和跨界河道断面水质监测,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水域岸线登记及管理、河湖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理与养护、水库养殖污染防治,开展河湖连通工程及备用水源工程建设等,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行为。
五、主要任务
(一)统筹河湖保护管理规划。在统筹考虑地区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的基础上,结合流域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与流域环境保护和产业发展规划,科学制定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逐步推进与河湖环境有关的水利、农业、国土、交通等部门规划“多规合一”,打造可持续发展的水环境。(镇林建站牵头,有关单位参加)
(二)强化河湖防洪保安管理。进一步加强修、防、管“三位一体”管理工作。加强河湖堤防管理。定期对辖区内河道堤岸进行全面巡查,督促相关单位及时修复和更新堤岸工程及附属设施,防止出现自然损坏或人为破坏以及沿河宣传牌、标志牌、警示牌破损、颜色脱落、字迹不清等;加强河湖疏浚工作。定期组织对主要河流、主要湖泊、主要沟渠进行疏浚,确保河道水域面积不减少、蓄水能力不减弱、排涝功能不减退;加强河道执法力度,依法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构)筑物和其它危害河道行洪安全的物体;加强河湖防洪保安。搞好河湖水利建设,加强河湖巡查防守,消除河湖安全隐患,确保河湖安全。(镇水管站牵头,有关单位参与)
(三)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健全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积极探索水权制度改革,推进水权交易。加快水资源管理系统和监测系统建设。严格入河排污口调查和监督管理,核定、控制水功能区纳污总量。坚持节水优先,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提高工业、农业和城镇生活用水效率。(镇水管站牵头,镇新农办、镇农技中心、镇林建站、镇自来水厂等参与)
(四)开展河流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主要河流源头、重要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水环境保护,划定禁止开发区,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实现河流源头保护区污水“零排放”。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2017年底前,完成10000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建立与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构建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应急保障体系,提高环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镇新农办、镇水管站、华一水库牵头,镇农技中心、镇卫生院等参与)
(五)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进一步完善治污系统,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标准,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落实水污染防治计划,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建立“以水控陆”的入河排污管控倒逼机制和考核体系。加强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水产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落实部门职责,分头推进防治措施。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河湖连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三处集镇及工业园黑臭水体整治力度。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实施入河排污口综合治理。2017年底,镇属重点河湖、水库、渠道等水污染得到有效治理。2020年,乡镇墟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镇新农办牵头,镇水管站、华一水库、镇农技中心、镇公路站、镇林建站等参与)
(六)强化重点水域监测。加强河湖的水量、水质、水环境监测,强化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完善水资源管理、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水质、水量监测和评价,规范成果发布。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机制,追溯污染来源,严格落实整治责任、整治期限和整治措施。(镇新农办牵头,镇水管站、华一水库等参与)
(七)推进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快城乡水环境整治,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推进美丽乡村、生态乡村建设。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强河湖湿地修复与保护,开展河湖沿岸绿化造林,改善河湖生态环境。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工程,保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和满足生态基流要求。2020年,全镇河湖生态基流满足度达到100%,河湖生态护岸比例达到85%。(镇水管站、华一水库牵头,镇农技中心、镇新农办、镇林建站等参与)
(八)抓好河道保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河道保洁工作机制,按照“控源头、清河道、重监管”要求,强化日常保洁和突发保洁。建立河道保洁责任体系,坚持属地管理,分区分段明确河道保洁任务目标,确保城区段河道垃圾有专人及时清理,其他河段有人定期负责清理,确保河岸无垃圾堆、水面无漂浮废弃物,基本实现区域内岸上垃圾不入河,河道垃圾不出境,确保河容河貌加快好转。(镇水管站、华一水库牵头,镇林建站、镇新农办、镇公路站、镇农技中心等参与)
(九)严格行政监管与执法。完善巡查制度,开展河湖管护、涉河工程、水域岸线、河道保洁的日常巡查。探索水利、环保、渔政、畜牧、农业、国土、交通、城管、公安等部门综合执法试点,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矿、倾倒废弃物以及电、毒、炸鱼等破坏河湖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镇水管站、华一水库、镇新农办牵头,镇国土所、镇农技中心、镇公路站、镇林建站、镇派出所等与)
(十)完善河湖保护管理制度及法规。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强化领导干部河湖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按照保护生态、管控结合、等效替代的原则,建立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制度,严格禁止建设项目非法占用水域和岸线。建立河湖水域岸线巡查检查制度和违法行为报告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和考核问责。制定、修改和完善河湖及堤防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明确河湖管理责任和管理主体,积极推行管养分离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河湖养护专业化、社会化。(镇纪检监察室牵头,镇新农办、镇水管站、华一水库参与)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有关单位要把实施河长制,保护河湖健康,作为当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编制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建立河长制工作督办制度,开展日常督办、专项督办、重点督办,确保工作落实。
(二)严格考核问责。按照《湖南省河长制考核办法》建立奖惩机制,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镇党委、政府对村、部门绩效考核内容,作为主要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依据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要求,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湖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村要因地制宜设置河长制办公室,建立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健全河道巡查检查和管理养护制度,以市场化模式培育河道社会化养护队伍,实行全方位、“网格化”管理。
(四)落实保障措施。镇财政要保障河道巡查保洁、堤防工程维护等日常管养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用于河湖日常管护。落实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河道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等工作费用。加大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项目资金投入。落实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村、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河湖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河长制实施工作成效。在河道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河长名单、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引导社会各界增强河湖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
附件:
1、镇级第一河长、河长、副河长、办公室主任名单
2、镇管河道河长名单
附件1
镇级河长名单
第一河长:黎志良
镇级河长:谢绍峰
镇级副河长:马中云
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白远星(垸区)
汪 志(山区)
附件2
镇管河道“河长”名单
类别
|
序号
|
河湖名称
|
河 长
|
副河长
|
责任单位
|
主
干
河
流
|
1
|
华容河
|
马中云
|
吴道东 毛铁夫
|
水管站、农技中心、
新农办、相关村场
|
2
|
华洪运河
|
马中云
|
吴道东 毛铁夫
焦治军 程正红
|
水管站、国土所、文化站、
相关村场
|
|
主
要
内
湖
|
1
|
大垱湖
|
熊拥军
|
陈其明 袁继平
|
农技中心、新农办、
松木桥村、辅安村
|
2
|
六合湖
|
昌 乐
|
陈其明 刘中号
袁继平
|
农技中心、辅安村、复兴村
|
|
3
|
龙开湖
|
刘 锋
|
袁继平
|
财政所、辅安村
|
|
主
干
渠
道
|
1
|
马涧港
|
熊拥军
|
焦治军
|
民政办、松木桥村
|
2
|
王字港
|
张云龙
|
刘再跃
|
林建站、华一村
|
|
3
|
复兴港
|
张云龙
|
刘江华
|
公路站、复兴村
|
|
4
|
沙沟子
|
蔡勋国
|
蔡先其 袁继平
|
林建站、泰和村、辅安村
|
|
水
库
|
1
|
华一水库
|
周循清
|
刘再跃
|
华一水库管理所、
林建站、华一村
华一村
|
2
|
杨家冲
|
昌 乐
|
李隆庆
|
华一水库管理所、莲花堰村
|
|
3
|
张家湾
|
任红跃
|
刘祝平
|
华一水库管理所、莲花堰村
|
|
4
|
黄吉湾
|
任红跃
|
刘祝平
|
华一水库管理所、莲花堰村
|
|
5
|
燕子庵
|
罗 雯
|
敖学成
|
华一水库管理所、莲花堰村
|
|
6
|
石壁堰
|
罗 雯
|
李庆华
|
华一水库管理所、莲花堰村
|
|
7
|
铜馨冲
|
刘 锋
|
蔡建军
|
华一水库管理所、华一村
|
说明:跨行政区域的河道,水面以河道中轴线为界,陆地岸线以行政区域自然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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