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0547/2022-1918930
- 发布机构:三封寺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3-07
- 公开日期:2022-03-0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三封寺镇2022年度党风廉政
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规划》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三封寺镇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规划》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三封寺镇委员会
三封寺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7日
三封寺镇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工 作 规 划
为进一步强化镇党委自我监督意识,切实履行好内部监督的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组织的“再监督”,强有力地推进“富美华容”现代化强县发展新征程建设,着力抓好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相关重点工作,强化推进清廉单元建设和清廉镇村创建,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紧扣中央、省市县委工作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定稳妥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贯彻落实“三高四新”“三区一中心”“一廊二中心”战略部署、加快建设富美华容现代化强县提供坚强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三封寺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全金龙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胡 剑 镇党委副书记
罗 雯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熊拥军 镇党委委员
任红跃 镇党委委员
高卓林(常务)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 典 副镇长
黎 娅 镇人大副主席
成 员:陈文华 纪委副书记
曹 前 纪检委员、纪检干事
李 铮 纪委委员
蔡光顺 纪委委员
彭依蕾 纪检干事
张文浩 监察干事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党组织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镇纪委办公室,由高卓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事务。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坚决做到“三为主、五带头”;专职党委副书记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协助“一把手”全面负责;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到班子成员和各线(办)、部门单位具体负责,做到每项任务有责任领导、有承办线(办)、有落实措施、有工作考核。
三、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富美华容现代化强县建设和镇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持续深化政治监督,着力保障政令畅通、步调一致;健全规范监督体系,着力做实日常监督、全过程监督;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着力削减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始终聚焦群众关切,着力整治微权腐败、践行为民宗旨;巩固拓展作风建设,着力营造务实清廉、政商亲清的发展环境;持续擦亮巡察“利剑”,着力强化整治体检、纠正整治偏差;提升自身治理能力,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铁军队伍。
四、工作措施
(一)抓好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
1.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会重要议题,每年专题研究不少于4次,每半年向县纪监委汇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全年共计2次。
2.建立《三封寺镇党委落实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做到动态更新、随机检查、定期考核、严肃追责。
3.研究制定《三封寺镇党政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量身定制镇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理清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4.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层级管理,要求部门单位及村(社区)每季度向镇党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二)健全机制,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完善财务监管制度,对公务接待、补贴发放、政府
采购等方面的规范申请和审批流程建立监管和内审机制。
2.各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建立服务窗口,规范并公开服务标准、办事程序,明确相关事项办理的时限和要求。
3.全镇各部门对前来咨询和办理的事项,在职责范围内的,要在第一时间受理并及时向当事人反馈;在职责范围外的,要主动帮助搞好衔接。
4.制定《三封寺镇考勤管理办法》,健全人员管理制度。
5.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为重点,每月开展一次作风督查,严格按照“四有”标准建立问题台账。
(三)筑牢防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道德教育
1.利用党委中心组、专题会议学习党风政风廉政建设相关政策文件,对上级下发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2.党委书记全年至少上2次以上廉政党课,组织全镇负责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制度并开展讨论。
3.及时传达通报本单位党员干部问责情况,对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必须在宣布处分决定后1个月内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4.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坚持做到“三个必谈”,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进行提醒谈话;对提拔、重用的干部或调整到高廉政风险岗位的干部必须进行任前廉政谈话;针对本镇的廉政风险点,每年必须开展一次例行廉政谈话。
(四)强化监督,做好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
1.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公开制度,坚持重大问题党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
2.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列为班子建设和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严格落实“三项程序、一项评议”,每年6月和12月对“三重一大”事项逐项进行民主测评。
3.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个人收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主要领导为重点,以权力监督制约为核心,找准廉政风险点,制定《三封寺镇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一览表》,明确风险内容、治理目标、治理措施、责任领导等。
4.认真抓好上级开展的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各项惠民政策不折不扣兑现到群众手中。
5.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利用党务、政务、村务公示宣传栏和“互联网+监督”做好公示,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监督。
(五)加大查处力度,配合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
1.及时履行线索报告制度,党委对本镇内部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做到不包庇、不隐瞒,在发现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线索报送县纪委,重大紧急问题即时报送。
2.围绕“常教育防发案、常提醒少发案、办小案控大案”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民生案件;严肃查办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失职渎职以及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
3.积极配合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将巡察信息准确传达到基层,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扩大社会知晓面,要求涉及巡察的部门单位及时、全面、准确提供原始资料,全程配合资料查阅和询问。对巡察出的问题,不遮掩、不回避,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逐项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今年的巡察整改工作圆满完成。
三封寺镇党政负责人成员或工作分工如有变动,其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相应变动,原则上不另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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