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0547/2021-1889397
- 发布机构:三封寺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10-18
- 公开日期:2021-10-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印发《三封寺镇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三封寺镇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已经镇党政负责人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三封寺镇委员会办公室
三封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
三封寺镇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的林长制工作体系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制度机制,实现森林资源“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生态系统持续向好,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不断满足的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体系
成立三封寺镇林长制工作委员会,由县委副书记、镇党委书记李乐同志任林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全金龙同志任第一副林长,其他党政负责人任副林长,委员由相关单位负责人担任。镇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镇林业工作站(简称“镇林长办”),由陈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村(社区)设立村级林长、副林长,分别由村党总支书记和村委会成员担任。
镇级林长责任区域划分,以党政负责人联点村(社区)安排为依据,每个村(社区)明确1名镇级林长负责。
三、工作职责
(一)林长制工作委员会职责
负责研究林长制工作重大事项,组织协调相关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协调处理部门之间、村(社区)之间的重大争议问题,统筹协调其他重大事项。
(二)各级林长职责
1.镇级林长
林长:负责对全镇林长制的建立和实施进行总督导。
第一副林长:负责组织领导责任区域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建立巡林制度;负责制定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清单;专题研究林长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每年召开镇级林长会议不少于3次,向上级林长报告辖区内林长制工作不少于2次;负责护林员、监管员和相关执法人员等网格化管理人员的配备;承办上级林长、镇林长交办的事项。
副林长:做好辖区内造林、抚育、乡村绿化、封山育林、林业产业发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权限内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珍稀濒危植物、乱征滥占林地等方面的综合执法,依法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县林业局完成林业惠民资金的造册发放工作;负责责任区域林长制宣传工作,做好林长制公示牌,畅通监督电话,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负责监督、检查村级林长履职情况;负责护林员、监管员和相关执法人员等网格化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每月巡林不少于1次。
3.村级林长职责
负责在责任区内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有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组织、协调完成年度造林、林木采伐、森林抚育、封山育林、村庄绿化美化、义务植树等任务;负责协助完成林业惠民资金的造册发放工作;负责落实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措施,及时发现、制止和向上级林长报告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珍稀濒危植物、乱征滥占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及环境污染问题;配合相关部门现场执法和涉森林资源纠纷、案件的调查(协查)、处理等;每月巡林不少于3次,巡查记录全面、准确;负责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宣传工作;加强林长制公示牌、林业设施管护;负责监督护林员履职情况;负责落实上级林长交办的事项。
(三)林长办职责
林长办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拟定林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下达工作任务,督促任务落实,承办林长会议,落实林长决定和林长交办的事项,组织开展林长制工作考核。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生态保护。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制度。加大林地监管力度,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禁止毁林开垦。严格落实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加强公益林管护,推进天然林保护修复,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强化桃花山省级森林公园等重要生态功能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栖息地保护。
(二)推进生态修复。大力实施封山育林、重点区域生态修复、防护林体系建设、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加强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等经营措施,提升森林质量。突出杭瑞高速、蒙华铁路等重点生态廊道以及华容河等重要河流水系生态廊道建设。坚持适地适树、良种良法,推动科学绿化。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落实部门绿化责任,推广“互联网+”等义务植树模式,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三)强化灾害防控。强化监测预警、火源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群防群治、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等预防基础工作。加强预案体系、防灭火队伍等建设,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森林有害生物测报和防控能力建设,严防松材线虫病等外来有害生物入侵。
(四)强化林业基层基础建设。构建“三员”(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分区负责的网格化管理体系。整合各类护林员,组建综合护林员队伍。网格划分原则上以村为单位划为一个网格,一个网格配备1名护林员。监管员一般按2-5个网格配备1名,由镇人民政府负责选配、管理,从林业工作站的工作人员中优选;执法人员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关人员兼任。强化对护林员、监管员和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日常管理,实现巡山护林常态化、规范化。
加强林业工作站能力建设和森林防火、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执法、巡护装备。加强林区山区、自然保护区水、电、路、网、讯设施建设,加强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施建设。
(五)健全林业行政执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加强森林资源督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体系建立(2021年10月中旬)。出台全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召开全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动员会议,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建立林长制体系。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2021年10月底)。对照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全面实施林长制。
第三阶段:常态化运行(2021年11月以后)。林长制工作步入常态化,健全各项制度,不断巩固完善改革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迅速制定林长制实施方案,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配强人员力量,保障工作经费,狠抓责任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林长令、林长会议、林长巡林、部门协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工作考核、工作通报等制度,确保林长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落实林长制工作考核结果列入村(社区)、部门单位综合绩效考评内容。落实党员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三封寺镇林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三封寺镇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职责
3.三封寺镇村(社区)林长及“三员”花名册
附件1
三封寺镇林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林 长:李 乐 县委副书记、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林长:全金龙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林 长:胡 剑 党委副书记
罗 雯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马中云 一级主任科员、党委委员
熊拥军 党委委员
任红跃 党委委员
陈 超 党委委员、副镇长
高卓林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 锋 副镇长
黎 娅 人大副主席
委 员:镇纪委、党建办、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工作站)、水利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司法所、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公路管理站、三封中学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附件2
三封寺镇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职责
镇纪委:负责对林长制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依纪追究林长制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党建办:负责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各村(社区)和成员单位综合绩效考核和党员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负责林长制工作宣传教育和经验推介;负责林长制工作舆论引导和舆情引导处置工作。负责督导宗教场所做好植树绿化和森林防火工作。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负责协调、指导维护林长制实施过程中的社会稳定工作和协调相关部门对重大森林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将森林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做好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综合防控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及时查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影响林区安全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治安刑事案件,配合做好重大火案查处等森林防火工作。
司法所:支持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加强全镇林业行政执法指导和监督。
三封中学:负责组织中小学校开展义务植树、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国土绿化、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校园绿化行动,提高中小学校园绿化水平。
财政所:负责落实林长制工作经费,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项目资金投入力度。
自然资源所:负责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督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控制度的落实,科学划定生态用地等工作;组织开展矿山植被复绿和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组织实施林权不动产登记发证、林权不动产争议调处等工作。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园林绿化行政案件的查处。
公路管理站:负责按国家规定加强林区道路建设等工作。
水利服务站:负责组织河湖库渠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防护林、护堤林营造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水系生态廊道建设;做好全镇水土保持监督等相关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支持、指导发展林下种植、养殖;负责组织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积极参与国土绿化以及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农村田埂焚烧和农作物焚烧等农事用火的森林防火工作。
林业工作站:负责制定全镇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加强监督管理,组织森林资源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指开展森林湿地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重大有害生物防治责任落实;负责指导、协调林业产业发展;负责林业碳汇工作;负责林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附件3
三封寺镇村(社区)林长及“三员”花名册
序号 |
单 位 |
镇级林长 |
村级林长 |
村级副林长 |
护林员 |
监管员 |
执法人员 |
1 |
墨山铺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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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莲花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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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松木桥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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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辅安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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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华一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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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复兴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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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泰和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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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新铺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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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三封寺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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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镇级林长为联点村(社区)党政负责人;村级林长、副林长,为村党总支书记和分管林业工作村委会成员。护林员按1村1人,由村“两委”提出初步人选;监管员一般按2-5个网格配备1名,由林业工作站提出初步人选;执法人员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提出初步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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