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0547/2019-1640259
  • 发布机构:三封寺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9-27
  • 公开日期:2019-09-2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三封寺镇2019—2020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9-09-27 18:28
浏览量:1 | | | |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三封寺镇2019—2020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三封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9月27

 

 

 

三封寺镇2019—2020年度森林防火工作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警、火灾,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华容县《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三封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森林防火的领导机构及职责

1、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2、镇森林防火指挥所由党委书记张哲君任政委,镇长全金龙任指挥长,由胡剑、罗雯、马中云、熊拥军、任红跃、刘锋、段旭东(常务)任副指挥长。由各村(社区)总支书记、村(社区)主任、林建站、武装部、财政所、派出所、三封中学、民政办、农技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卫生院等相关部门单位一把手任成员。下设办公室,地点镇林建站,由严岳全任办公室主任。 电话:4560058。其职责是:①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赶赴火场,了解火情准确情况,保持上下联系,直至扑救结束;②提出“处理方案”初步意见。

3、指挥长:①召开有关人员或指挥所成员会议,通报火灾事故情况,安排救灾工作;②掌握救灾情况(包括指挥员、扑火队伍、扑救措施、火灾发展趋势等),调度指挥救灾工作;③根据需要成立火场指挥、后勤保障、火案查处、善后处理等小组,协调火场和有关部门的工作。

4、武装部:组成一支30人专业扑火民兵应急分队,根据森林防火、扑火需要,认真组织民兵进行森林防火、扑救技术训练,及时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5、林建站:负责研究制定全镇森林防火措施,并监督执行,归口组织、指挥全镇森林防火工作,负责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日常工作。

6、财政所:负责筹集森林防火、扑火和兴修、维修森林防火工程以及保障扑救森林火灾的物资和资金,逐步增加投入,改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扑救手段。

7、派出所:负责维护森林火灾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在扑火抢险紧急期间,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偷窃森林防火物资、破坏森林防火工作设施的违法犯罪分子。

8、三封中学:配合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搞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对中小学校的师生进行森林防火教育,并在每年防火期间内广泛发动中小学生积极参加“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搞一次路队宣传”、“写一条宣传标语”、“写一封家信”、“出一期黑板报”的“五个一”活动。

9、农技中心:在扑救森林火灾时负责调集车辆运送扑火队伍及物资。

10、文化综合服务站:保障各村广播线路畅通,能及时将镇森林防火指挥所的指令传达千家万户。

11、卫生院:及时对扑火受伤的人员进行救治,及时提供医药保障。

12、民政办:负责妥善安置灾民,对因扑救火灾受伤致残人员进行抚恤。

13、各村委会由村主任任扑救队长,分管林业的负责人为副队长,领导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森林火灾的预防

各防火单位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分年度制定辖区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方案,按要求配齐防火工具,定期开展防火培训。森林防火期内,检查站的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观察了望和报告火情,出现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各村(场)应组织护林防火人员和专职护林人员深入林内巡查,加强火情监测。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全镇改季节性防火为常年防火,每年9月为森林防火宣传月。

全镇凡是有林地都划为“甲级森林防火区”,华一水库风景旅游区为特级森林防火区。

森林防火期内,严格火源管理,实行限制生产用火,改革陋习用火,禁止迷信用火,教育安全用火。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生产用火,必须经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或森林派出所现场勘查,开设好防火隔离带,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申请生产用火许可证后方能用火。经批准,炼山用火要选择三级风以下天气进行,并做到白天烧完,用火单位炼山时要事先通知镇防火办,并配足看守人员,保证有领导和护林员在场指导,炼山结束时要彻底消除余火后方能撤离看守人员。

成片造林必需按标准设计,营造生物防火林带。

三、森林火灾的扑救

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组织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减少灾害损失,各单位要根据本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森林火灾扑救方案。

森林火警火灾的扑救工作,应本着保护自己,积极扑救的原则进行,坚决杜绝人员伤亡。在扑救森林火灾时应组织、有领导的进行,不得乱兵上阵,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发生森林火灾后,以属地行政领导为指挥,进行统一指挥扑救,其他人员应服从调遣,边界地域火灾由镇防火指挥所指定人员组织扑救。

高火险等级期内和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各单位防火办要昼夜值班,林区主要路口、重点部位要派专人巡逻值班,实行戒严,封火防火。

村(社区)基层单位为便于报警和组织扑救,应统一报警信号和报警工具。

各防火单位要对风力灭火机具、通讯、交通工具进行全面维修,充分发挥作用,镇政府组建30人的森林火灾扑救队,各村(社区)要组建20-30人的常备扑火队,并造册上报镇防火办,每年开展1-2次训练演习,提高扑火救灾能力。

村委会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群众扑救,同时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凡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赴指定地点,投入扑救。

森林火灾扑灭后,必须全面清理余火,留足看守人员,经检查无火隐患后,方可撤离留守人员,留守人员撤离火场时必须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所。

对因扑救森林火灾受伤、致残或牺牲人员的医疗抚恤,以及扑火经费的支付,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26、27条规定进行。

四、森林防火纪律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组织要认真履行森林防火职能,落实好预防和扑救措施,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广大干部和群众要积极投入防火救灾战斗,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为国家和人民利益,时刻准备牺牲一切。

各级干部和森林防火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明纪律,防火期内不得擅离岗位和不请假外出。

坚持值班制度,确保上下信息畅通,严格火警火灾报告制度,发生森林火警及时报告,不得迟报、虚报、瞒报灾情。

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森林防火的物资供应准备,不得有碍扑火救灾工作。

严肃查处违反森林防火纪律的人和事,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从严追究:

1、拒不执行镇森林防火指挥所调度或指令的。

2、拒不服从组织领导或临阵脱逃的。

3、玩忽职守,工作失职或组织扑救不力,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

4、弄虚作假,谎报灾情的。

5、其他妨碍森林防火工作的。

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对各村场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给予奖励。

对违反森林防火法规的,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条规定严肃查处。

本方案不到之处,执行国家《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实施方案》、和县《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

本方案涉及的机关单位所应做的工作、事项,由各机关单位负责落实。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本方案由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负责解释。


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

为了切实加强林区野外火源管理,严防山林火灾发生,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林区禁止烧山和其他野外用火,必要的生产用火,须经县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发给生产用火许可证后,严格按“十不准”、“八不烧”的规定执行。

二、在规划炼山造林地的周围,应开设宽为15—20米的防火线形成封闭圈,以防跑火成灾。炼山时应有足够的人员看守,烧后应待余火彻底熄灭,确认无复燃的可能后,看守人员才能离开火烧迹地。

三、长期在林区从事林、工、副生产的外地人员,必须经过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批准,办好入山手续,进入国有林区必须经过国有林场登记、批准,办理入山手续,并保证遵守当地护林防火规定,才能进入林区作业。临时入林区砍柴、挖药材、采收山果等副业人员,必须服从当地护林人员的指导,遵守护林防火制度,专人带火用火,用火后彻底熄灭余火。

四、经过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单位批准,在林区从事烧木炭、烧砖瓦等生产活动,必须选择安全地带,事前要开好足够宽度的防火线严防跑火,在林区内的房屋、仓库、油库、靶场地段要因地制宜开设防火线。

五、凡进入林区的汽车、拖拉机等各种机动车辆,要对驾驶员、乘客进行安全防火教育,不准乱丢烟头火种,护林员、养路人员要严加了望,发现火情及时报告,组织扑灭,对违反规定的按《森林防火条例》进行处罚。

六、进入林区旅游或从事地质、采矿、林业勘察设计、施工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护林防火的规定,不准随意用火。

七、所有林区社区民和进入林区的人员都要牢记“进入林区防火第一”、“护林防火人人有责”,自觉消除各种火灾隐患,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森林防火宣传资料

 

1、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2、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3、森林防火要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4、扑救森林火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5、提高认识,看准问题,健全森林防火制度。

6、把住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时期,采取坚决措施,杜绝林区火源,确保林区安全。

7、加强林区巡逻、瞭望,坚持24小时值班,谁失职,谁有罪。

8、加强火源管理,严格特殊生产用火的审批制度。

9、禁止林区的一切非生产性用火,对违反规定随意用火引起森林火警、火灾的肇事者,一定要按森林防火符合的规定处罚。

10、加大宣传力度,使人人明白森林防火的重要性。

1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12、清扫护林路,栽好生物防火隔离带,努力创造森林防火的安全环境。

13、森林是我家,防火靠大家。

14、建设秀美山川 护林防火当先。

15、共享森林美景,严防森林火灾

16、身在绿海中,防火记心中。


林区用火“十不准”

 

一、不准在林区烧田坎坡边;

二、不准在林内乱丢烟蒂柴梗;

三、不准在林区烧火土灰积肥;

四、不准在林区建窑烧砖瓦、石灰;

五、不准在林内烧荒、开垦耕地;

六、不准在林内烧纸上坟;

七、不准在林内打火把照明;

八、不准在林内生火取暖、做饭;

九、不准在林区内燃放鞭炮;

十、不准在林内用火驱烧蚂蚁或蜂窝。

 

 

林区炼山“八不烧”

 

1、不经批准不烧。

2、没有开好防火线不烧。

3、领导不在场不烧。

4、没有林业技术人员或护林员指导不烧。

5、没有组织好扑火队伍不烧。

6、没小有准备好扑火工具不烧。

7、有风天气不烧。

8、不烧冲天火。


扑救森林火灾基本知识

 

1、扑火原则:保存自己,扑灭山火。扑火时要绝对保障人员安全,不能盲目扑火。

2、扑火方法:到达火场后,要观察地形、地貌、火势、风向和周围的民房,因地制宜,确保重点,有的放矢。

3、扑火战术:

1)打小不打大。火势大时扑火队员要主动撤到安全地带,等到火势小时再集中兵力一举扑灭;

2)打下不打上。即平常说的不打冲天火,火从山上往下烧时(坐山火)也要根据当时的风势,择机扑灭。

3)打内不打外。即不打对头火,扑救山火时要顺着火势从已烧过的一面往火势蔓延方向组织扑救,除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在火势蔓延方向安全地带开辟隔离带外,不能在火势蔓延方向前强行截火路,以免人员伤亡。


三封寺镇森林防火分片包干责任区

 

 

村场名称

 

办点工作组组长

办点干部

墨山铺村

段旭东

周  凯、蔡光顺、张佳文

莲花堰村

罗  雯

李燚颖、杨  杰、刘  勃

松木桥村

马中云

陈  赞、许  杨、罗正环

辅安村

胡  剑

陈文华、赵珍珍、李  铮

华一村

任红跃

吴昊雄、严治平、包剑锋

复兴村

刘  锋

刘迪红、李绍春、郑志勇

泰和村

全金龙

高卓林黎娅、邓圆圆、白远星

新铺村

张哲君

陈  超、刘金松黎  阳、邓作群

三封寺社区

熊拥军

赵祖华、严岳全、刘正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