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23/2018-1391026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7-11
- 公开日期:2018-07-1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政办函〔2018〕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华容县农村改厕专项调查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0日
华容县农村改厕专项调查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爱卫办关于印发农村改厕专项调查表(2018年版)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18)3号)要求和省市卫计委、省住建厅召开的农村改厕专项调查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全面掌握全县农村户厕、公厕以及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厕所的总体状况,为科学评价全省农村厕所革命的进展和效果、制订相关政策措施提供依据。
二、工作任务
通过入户和现场调查获取数据,填写统一调查表格并逐级汇总上报。
1.调查范围。全县农村地区所有村级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所在地。县城建成区和列入3年内拆迁计划的村除外。
2.调查对象。包括每个村级单位的所有家庭,同时调查村卫生室和农村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村内公厕和学校(幼儿园、小学、中学)的厕所情况。
3.调查内容。农村户厕与粪便处理情况;农村公厕与粪便处理情况;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厕所与粪便处理情况;农村学校厕所与粪便处理情况。
三、实施步骤
1.县级培训。7月13日前,举办全县农村改厕专项调查工作与培训会议,对各乡镇组织实施负责人和调查人员进行培训。
2.乡镇培训。7月16日前,各乡镇遴选安排好村、组调查人员,组织调查人员进行专项调查内容和表格填写的具体培训。
3.现场调查。7月25日前,各乡镇完成本辖区农村改厕专项调查,各乡镇、村(社区)完成现场调查、数据汇总、自查复核、数据上报。
4.汇总上报。8月15日前,由县卫计局、住建局、疾控中心对全县数据汇总审核后,将调查汇总表报送至市卫计委、市疾控中心。
5.迎检抽查。8月下旬,迎接省市卫计委、省住建厅和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中期评估省级抽查工作,对我县农村改厕专项调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复核。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次农村改厕专项调查结果将作为全省2018-2020年各地农村厕所革命和粪污治理工作任务分解安排的重要依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要求做好动员部署和培训工作,严谨认真开展调查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2.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县政府将与各乡镇签订工作责任状,明确乡镇主体责任;县卫计局要牵头组织开展农村改厕专项调查工作,县住建局要配合县卫计局开展调查工作;各乡镇要明确一名乡镇党政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建立有效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组建一支人员充足、业务熟悉、作风过硬的调查队伍,并加强对所辖村场(社区)的现场调查指导。同时,各乡镇和县卫计局、住建局要妥善保存各类调查原始档案备查。
3.加强管控,确保质量。现场调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农村改厕专项调查表(201 8版)》要求,如实填报有关情况及数据,不得虚报谎报瞒报。各乡镇和县卫计局、住建局要层层严格把关,认真审核调查数据,按一定的比例逐级进行抽查复核及汇总上报,并针对抽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修正。
4.加强督导,严格问责。相关部门和调查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把审核关,县农村改厕专项调查工作组要加大对乡镇、村现场调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力度,及时掌握调查进度,并将督查结果及时予以通报。对不按照相关要求实事求是进行农村改厕专项调查、影响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改厕工作顺利推进的单位与个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附件:华容县农村改厕专项调查工作组
附件:
华容县农村改厕专项调查工作组
组 长:范文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包汉忠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桂云 县卫计局局长
包金跃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刘新民 县卫计局副局长
张志豪 县住建局副局长
蔡建湘 县疾控中心主任
涂兆华 县住建局村镇办主任
毛友元 县卫计局爱卫办主任
工作组下设:
1.技术培训指导组
组 长:蔡建湘 县疾控中心主任
成 员:县卫计局疾控中心专业人员
2.督导检查组
组 长:毛友元 县卫计局爱卫办主任
涂兆华 县住建局村建办主任
成 员:各乡镇统计工作负责人
3.现场调查组
组 长:各乡镇所属村场(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
成 员:各乡镇、村(社区)相关干部
村民小组(社区居民小组)组长
改厕工程专业施工人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