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23/2018-1306390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2-27
- 公开日期:2018-02-2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政发〔2018〕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结合市人民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特对2018年度县人民政府主要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县政府主要工作任务实行县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制和部门单位负责制,明确各牵头单位为工作任务完成的主体责任单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主动担当,精心组织,亲自抓安排部署,抓推进落实。相关协办单位要积极履行配合职责,安排专人抓好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共同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牵头单位要对照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实化任务分解,定目标、定措施、定时限,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建立工作台账,严格按“四四表单”制度做好交办督办,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牵头单位要将具体实施方案和“三明确一限期”清单于2018年3月15日前报送县政府督查室备案。
三、加强协调调度。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协作意识,务求实效;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搞好日常调度,及时协调解决任务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县政府分管领导要适时对分管工作任务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和调度,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顺利推进。
四、严格督查问效。各牵头单位要对工作开展进行常态化督查,及时掌握具体情况,强力推进工作任务落实,并在每季度末将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报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跟踪督查督办,及时反馈各部门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并将平时工作推进情况和年度完成情况作为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
五、严肃责任追究。各部门单位必须不折不扣完成县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扯皮、进度迟缓的单位和主观不作为的人和事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2018年度县人民政府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
华容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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