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00/2016-1024407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02-27
- 公开日期:2016-02-2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华容县2016年粮食生产责任制考核与奖励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7日
华容县2016年粮食生产责任制考核与奖励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加强粮食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进一步调动全县各级各部门以及广大干部群众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确保实现全年粮食生产工作目标,县人民政府决定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促进粮食生产和落实粮食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奖励项目、标准及条件
粮食生产责任制考核设立四项奖励
(一)粮食生产标兵、先进乡镇
全县评选1个标兵乡镇、3个先进乡镇。
获奖条件:
1、全年粮食实际播种面积比2015年增长1%以上,双季稻种植面积占水稻面积的98%以上。
2、标兵乡镇双季稻亩产950公斤以上,先进乡镇达到亩产930公斤以上。
3、早稻直播控制在2%以内,晚稻杜绝直播,且无耕地抛荒。
4、新培育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5个以上。
5、早晚稻统防统治面积在20000亩以上。
6、全年水稻机械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70%以上。
(二)单项工作先进
1、集中育秧。按县粮食生产指挥部集中育秧方案,全面完成集中育秧的乡镇参与评比,奖励前3名。
2、压单扩双。按县粮食生产指挥部压单扩双增面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任务的乡镇参与评比,奖励前3名。
3、农技服务。乡镇技术人员办示范样板,试验、示范、关键技术推广取得明显效果的乡镇农技推广站,奖励前3名。
4、粮食生产先进村场。粮食生产村场按照双季稻种植比例、集中育秧、良种良法(包括控制直播)、商品贡献等指标,奖励综合排名前10名。
(三)粮食生产先进个人
评选为全县粮食生产作出突出贡献的县、乡、村干部30名。
(四)优秀种粮大户
全县评选综合排名前5名。
获奖条件:
1、水稻种植面积150亩以上,双季稻亩产950公斤以上。
2、双季稻面积占水稻播种面积的95%以上。
3、水稻机械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5%以上。
二、考核评定
粮食生产考核工作由县粮食生产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经严格考核公示后报县政府审定。
三、考核时间
粮食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在6月份和10月份分两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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