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00/2015-1023741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10-17
- 公开日期:2015-10-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政函〔2015〕52号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
表彰长江6?1“东方之星”沉船事件救援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长江6?1 “东方之星”沉船事件发生后,我县认真按照省市统一安排,相关部门精心组织、紧密配合,全力做好应急救援、善后处置、客轮看护等工作,为救援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支持和帮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决定授予县人武部等12个单位“长江6?1 ‘东方之星’沉船事件救援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给予徐勇等26名同志记三等功,王健等35名同志嘉奖奖励,现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集体(12个)
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县城管大队、小集成洪泛区管委会、东山镇、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计生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警大队
二、县政府记三等功人员(26名)
徐勇、范征、刘立武、刘明、刘立波、徐竞夫、周勇、朱健强、陈雄飞、蔡智(洪泛区)、高佳泉、何樊、贺朝阳、李铭涛、廖权红、张昭林、罗敏、邓治平、丁德山、蒋志新、陈桂云、范志刚、黄平华、杨镇国、刘力、周文胜
三、县政府嘉奖人员(35名)
王健、陈彬、徐彬、潘为伟、廖利平、钱程、黎振、胡琛、白奇海、季斌、谢建勋、蒋新发、周忠波、吴建国、胡洪波、李贻文、白振昌、黎智、赵祥云、王立群、于辉荣、何鹰、刘建芳、邓拳红、凌灿华、黄良炎、徐柏安、谭秋良、张静、李建中、鲁长城、刘飞、李忠国、戴兵、彭卫国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向先进学习,在各自的工作岗位发扬顾全大局,紧密配合,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加速推进县委、县政府“六大工程”中积极作为,为全面建成小康华容作出新的贡献!
华容县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16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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