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00/2014-1013296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10-23
- 公开日期:2014-10-2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政办函〔2014〕64号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流程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流程》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20日
县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
提案工作流程
为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以下简称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办理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流程。
一、交办
(一)县政府办综合协调办负责,按县政府相关会议要求,将属于县政府系统承办的建议和提案,交由相关乡镇和县政府相关部门(以下简称承办单位)办理,并提出办复时限和工作要求。需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县政府办综合协调办确定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应依照各自职责共同办理。
(二)承办单位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建议和提案,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府办综合协调办说明情况,经县政府办综合协调办同意后退回,不得自行转办、积压。
(三)交办主要依据为各部门单位“三定”职能。
二、承办
(一)承办单位接到建议和提案后,要逐件登记,经单位主要负责人阅批后,指定责任部门和专人办理。
(二)承办单位对所承办的建议和提案,应当自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时间性较强的重要建议和提案,应立即办理;对在规定时限内难以办结的,要承诺办复时限,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说明原因。
(三)承办单位对难以单独办理的建议和提案,要及时协调、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办理。
三、答复
(一)承办单位的答复件要按照统一格式行文,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签发,加盖单位公章,附带《征求意见表》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二)答复件要针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答复,行文要言简意赅、逻辑严谨、条理清晰。
(三)承办单位在答复建议和提案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走访、电话联系、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并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征求意见表》上签署意见。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应当再作研究办理,并在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馈意见后1个月内重新答复。
对因政策规定或客观条件所限无法解决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要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如实说明情况,争取理解和支持。
(四)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和提案,各单位应依照各自职责分别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名提出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除答复领衔代表、委员外,还应当答复每位附议代表、委员,或者商领衔代表、委员同意后请领衔代表、委员转复其他代表、委员;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应答复代表团负责人,请其转告本团代表。
(六)对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结果报送县政府办综合协调办统一回复。
(七)建议和提案办复结果的三种类别分别为:“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基本解决的;“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C类”,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解决,予以解释说明的。
(八)建议和提案办结后,承办单位要将答复件和《征求意见表》各一式二份,分别报送县政府办综合协调办、县人大联工委或县政协法制提案委。
四、跟踪办理
承办单位要在坚持“三访”(办前访、办中访和办后访)制度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经常性的梳理与复查。对近年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建议和提案,要认真复查,积极推进落实,保证质量并在承诺的办理期限内再次答复代表。每年的跟踪办理情况要向县政府办综合协调办报告。
五、检查
县政府办综合协调办对承办单位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六、总结
建议和提案的承办单位应在8月底前向县政府办综合协调办提交书面总结。
七、报告
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由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重点提案办理情况由县人民政府向县政协常委会通报。
八、考核
(一)考核方式。县政府办综合协调办采取办中督查和办结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时征求县人大联工委、县政协法制提案委的意见。
(二)考核对象。县政府系统承担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单位。
(三)考核评分标准。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办理工作80分、综合评价10分、工作量调节10分,同时实行奖励加分。
(四)考核结果运用。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纳入绩效评估考评内容,考核结果在全县通报。
九、存档
县政府办综合协调办和承办单位要将建议和提案办理相关资料及时立卷归档。
附件:1、人大代表建议答复件格式
2、政协委员提案答复件格式
附件1:
人大代表建议答复件格式
X X X单 位(红头)
XX字[2014]XX号A类
对县X届人大X次会议第X号建议的答复
XX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XXX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感谢你们对XXX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公章)
年 月 日
承办负责人:XXX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XXX 0730-XXXXX
附件2:
政协委员提案答复件格式
X X X单 位(红头)
XX字[2014]XX号A类
对县政协X届X次会议第X号提案的答复
XX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XXX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感谢你们对XXX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公章)
年 月 日
承办负责人:XXX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XXX 0730-XXXXX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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