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00/2014-1013288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7-25
- 公开日期:2014-07-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政办函〔2014〕52号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通知》(湘政办函〔2013〕149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 “三公”经费(指公务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下同)审计监督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思想认识
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有利于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廉洁节俭政府。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要把“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听取审计机关的情况汇报。被审计单位要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开展“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工作,不得阻碍、干涉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对“三公”经费的审计监督权,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资料。监察部门要及时查处拒绝、阻碍、干涉“三公”经费审计的单位和个人。
二、突出工作重点
审计机关在常规审计,特别是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审计和行业审计的审计实施方案中,要将“三公”经费审计作为审计的重点内容;在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把“三公”经费审计监督作为审计重点;“三公”经费支出数额大的部门、单位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单位要重点纳入“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范围。
1、要审查“三公”经费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
2、要审查是否存在将“三公”经费变相列入“办公费”、“会议费”和“维修费”等,是否存在将“三公”经费支出摊派转移到下属单位、有关企业或者服务对象等问题。
3、要审计经费支出是否超出相关标准、定额,如公务车辆购置是否严格执行规定排量和车价标准,是否为公务车辆增加高档配置和豪华内饰;公务车辆维修、保险、加油等是否严格执行定额标准、定点管理和单车核算;公务出国(境)是否严格按规定的人员名单、天数、经费标准等执行;公务接待是否按规定标准执行。
4、要在揭示“三公”经费问题的同时,找出在体制、机制和管理上存在的不足,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堵塞“三公”经费支出的漏洞。
5、对“三公”经费支出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审计机关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建议有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要将“三公”经费审计结果作为评价领导干部(人员)的重要依据。
三、完善管理措施
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审计查出的问题,建立和完善“三公”经费内部控制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和公开制度;加强公务接待费的管理,实施公务接待费指标控制,并建立专项考核机制;完善公务考察经费管理,严格控制出国(境)和国内考察活动。因工作需要,安排了考察项目的,必须做到事前审批,对未审批、超审批范围、超资金预算的考察费用不得报销;规范公务用车经费管理,严格控制车辆维修费、油料费、租车费等车辆运行费用,严格执行车辆编制和购车标准。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3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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