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00/2014-1013287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7-24
- 公开日期:2014-07-2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政办函〔2014〕51号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入开展“慈善天天捐”活动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慈善事业的要求,促进我县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继续开展“慈善天天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慈善天天捐”活动的重要意义
“慈善天天捐”活动是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慈善事业的重要载体,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贫困群体实际困难的需要。深入开展“慈善天天捐”活动,有利于倡导社会的慈善风尚,增强公民的责任意识,拓宽慈善的筹资渠道。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慈善天天捐”活动的现实意义,广泛宣传,正确引导,层层发动,积极参与。
二、认真做好组织安排工作
“慈善天天捐”活动在全县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和广大公民中开展。按照自愿的原则,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每人每天捐赠0.5元;单位每年捐赠1天的办公经费或节约的某项开支(其他单位参照此标准执行);企业按年纳税比例的10%捐赠。县财政局协助募集由财政统发工资的干部职工捐款;其他干部职工及单位捐款活动由各单位分别组织,所募集的善款及时交县慈善总会(设县民政局二楼208室,联系电话:4230378)或划转县非税收入帐户(帐户名称:华容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岳阳华容县支行,开户帐号:8030 0321 0000 00177),由县慈善总会统一管理。今年“慈善天天捐”活动开展时间为7-8月。不能及时上缴善款的,将由县财政代扣代缴(各单位凭进帐回单到民政局财务室308换捐赠收据)。
三、切实规范慈善资金的管理
县慈善总会要加强对捐助资金的管理,实行专户存蓄,定期公布,不得挪用。要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资金的募集和使用情况,自觉接受舆论和群众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资金募集和发放过程的监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确保慈善活动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各单位对其“双联”单位、建整扶贫联点村、特困户进行帮扶的资金,不在“慈善天天捐”活动的捐助行列。
四、加强募捐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慈善总会要加强对募捐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明确一名负责人亲自抓,并安排专人组织好本单位的募捐活动。县直各部门的二级机构和下属单位的募捐,由一级机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发动和统一收缴。各单位严禁截留、挪用慈善资金。县政府督查室将对此项活动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募捐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华容县2014年“慈善天天捐”捐款计划表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2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共印24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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