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00/2014-1013287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7-24
  • 公开日期:2014-07-2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慈善天天捐”活动的通 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4-07-24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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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政办函〔2014〕51号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入开展“慈善天天捐”活动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慈善事业的要求,促进我县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继续开展慈善天天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慈善天天捐”活动的重要意义

慈善天天捐活动是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慈善事业的重要载体,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贫困群体实际困难的需要。深入开展慈善天天捐活动,有利于倡导社会的慈善风尚,增强公民的责任意识,拓宽慈善的筹资渠道。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慈善天天捐活动的现实意义,广泛宣传,正确引导,层层发动,积极参与。

二、认真做好组织安排工作

慈善天天捐活动在全县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和广大公民中开展。按照自愿的原则,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每人每天捐赠0.5元;单位每年捐赠1天的办公经费或节约的某项开支(其他单位参照此标准执行);企业按年纳税比例的10%捐赠。县财政局协助募集由财政统发工资的干部职工捐款;其他干部职工及单位捐款活动由各单位分别组织,所募集的善款及时交县慈善总会(设县民政局208,联系电话:4230378)或划转县非税收入帐户(帐户名称:华容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岳阳华容县支行,开户帐号:8030  0321  0000  00177),由县慈善总会统一管理。今年慈善天天捐活动开展时间为7-8月。不能及时上缴善款的,将由县财政代扣代缴(各单位凭进帐回单到民政局财务室308换捐赠收据)

三、切实规范慈善资金的管理

县慈善总会要加强对捐助资金的管理,实行专户存蓄,定期公布,不得挪用。要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资金的募集和使用情况,自觉接受舆论和群众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资金募集和发放过程的监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确保慈善活动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各单位对其双联单位、建整扶贫联点村、特困户进行帮扶的资金,不在慈善天天捐活动的捐助行列。

四、加强募捐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慈善总会要加强对募捐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明确一名负责人亲自抓,并安排专人组织好本单位的募捐活动。县直各部门的二级机构和下属单位的募捐,由一级机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发动和统一收缴。各单位严禁截留、挪用慈善资金。县政府督查室对此项活动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募捐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华容县2014慈善天天捐捐款计划表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722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共印24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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