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00/2013-1010425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3-07-10
- 公开日期:2013-07-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有螺地带敞放家畜的通 告
HRDR—2013—00004
华容县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在有螺地带敞放家畜的
通 告
华政告〔2013〕4号
为认真做好血吸虫病传染控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46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江湖洲滩有螺地带全面实施禁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牧范围:东洞庭湖区幸福乡、注滋口镇、团洲乡外洲,东山镇长江外洲,华容河两岸。
二、禁止在上述区域放牧牛、羊等牲畜。凡在禁牧区放牧的牛、羊等家畜,县血防部门将依法予以暂扣处置,由县畜牧部门进行强制检疫,并依法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三、对阻碍破坏行政执法部门履行职责的,由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禁牧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禁牧宣传工作,引导、扶持农民调整养殖业、种植业结构,加快消灭血吸虫病步伐,落实封洲禁牧管理员,加强禁牧监督检查。
五、广大群众要增强血吸虫病防治意识,自觉执行禁牧区不得敞放家畜的规定,同时要主动制止和积极举报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730-4130705。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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