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00/2013-1010370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3-04-25
  • 公开日期:2013-04-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2013年度地质灾防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3-04-25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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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政办函〔201345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华容县2013年度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华容县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423

 

 

 

 

 

华容县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地质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和范围

我县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主要涉及城镇、矿山、重要交通干线、风景旅游区和大堤,其范围主要包括:

1、城镇。东山镇的部分地段岩石裂隙发育、风化严重,在暴雨的诱发下,可能发生滑波、崩塌等地质灾害。

2、矿山。矿山地质灾害突出表现为崩塌、滑坡等,其主要诱因是乱采滥挖及地质环境保护工程设施不完善等,其发生区域及灾害发生机率取决于采矿的合理性及所处位置的地质环境条件。东山镇、胜峰乡、三封寺镇、万庾镇等乡镇的采石场,东山镇、治河渡镇、南山乡、终南乡等乡镇的砖瓦厂及东山镇的原高岭土开采区均存在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

3、重要交通干线。S306S202华容县境线路两旁地形边坡切割强烈,坡角陡峭,岩石抗剪能力弱,易引发崩塌等地质灾害。

4、水库大坝。我县水库坝基多建在花岗岩基底上,表层岩石风化强烈,一旦连降暴雨,雨水淋浇大坝,水库水位陡涨,导致坝脚岩土浸润软化,抗剪强度降低,岩石中的静水压力增大,或者水库溢洪道堵塞,水库水位上升到临界位时,两岸岩体就有可能发生滑动,造成水库大坝溃塌,灾害以山洪——滑坡——泥石流灾害链的形式出现,冲毁库区农田、房屋。

5、风景旅游区。我县桃花山风景区目前仍有4家采石场在生产。受人工采掘活动的影响,岩体裸露面积和碎石、山渣堆积增多,加上地形陡峻,如遇连续强降雨,要特别注意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发生。桃花山风景区公路两侧村民削坡建房,如受强降雨影响,易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6、大堤。我县北靠长江,南临洞庭湖,藕池河、华容河穿境而过,水系复杂,境内防汛大堤长达323公里。汛期大堤受雨水长期浸泡和部份堤段堤基不牢的影响,极可能发生崩塌、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

二、重点防范期

 我县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关系极为密切,据气象趋势预测,今年4月初到9月为集中降水时段,确定4月下旬至9月下旬为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在此期间,应特别注意全县经济活动密集区、矿业活动强烈地区及汛期堤垸分布地区的地质灾害与监测,做好防灾减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地质灾害监测

1、重点监测范围、内容。

 原则上以临灾特征较明显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重点监测的范围,在汛期地质灾害巡查中,应予重点核查,并作出稳定情况的初步评价。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隐患体变形情况、动植物异常情况、地下水变化情况等。

2、监测方法。

 采取汛期巡查和常规监测相结合、专业单位监测和群众监测相结合、定期监测和汛期连续降雨时加密监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测。

1)汛期巡查。

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每年汛期是地质灾害高发期,国土资源部门应组织专业队伍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落实监测责任。其他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开展责任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巡查。

2)群测群防监测。

利用已初步建成的群测群防网络,结合县政府《关于明确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禁违拆违治违乡村信息员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的通知》(华政办函[2012]70号)文件精神,由当地政府组织,国土资源部门指导,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对发现的隐患点落实监测人,通过监测及时掌握隐患点的动态变化情况,一旦发灾,能及早发现,主动避让。

3、监测责任单位、责任人。

1)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监测责任落实到乡镇政府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2)危及公路、水利水电、航道、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该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监测;

3)其他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由防灾责任单位负责监测。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各乡镇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和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熟悉和掌握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避险、抢险、治理等有关知识和技能,提高他们的防灾减灾意识,努力搞好群防群治工作。

2、各乡镇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本乡镇经济发展计划,并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汛期突发地质灾害的调查处理、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防及治理工作。

3、各采矿权人必须向县国土资源部门作出年度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书面承诺,并按照《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暂行办法》,及时缴存备用金,按照承诺书的内容及时进行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和治理。

4、城市规划、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项目建设都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采矿、取土和其它工程活动都要严格按操作程序科学施工,避免人为诱发地质灾害。

5、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制定监测、预警、疏散及应急处理等防灾预案,并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人。

6、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应建立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灾情速报制度等。按照《华容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以村场为单位组建抢险应急小分队和以村()主任、村小组长为联络员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一旦发现灾情,要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并搞好应急处理,把灾情减少到最小程度。

7、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各采矿企业实行采矿权人负责制。县政府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评估范畴,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因人为因素出现重大问题的乡(镇),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华容县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共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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