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00/2013-1010326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3-05-18
- 公开日期:2013-05-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政办函〔2013〕59号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县“十二五”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准确掌握我县森林资源现状,提高森林科学经营管理水平,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十二五”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通知》(湘政办函〔2013〕60号)精神,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赋予各级人民政府的法定职责,是林业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调查成果是制订国民经济与林业中长期规划、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绿色华容的重要依据。各乡镇与县直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今年内全县“十二五”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强领导
县政府成立华容县“十二五”森林资源二类调查领导小组,由黎朝晖同志任组长,易忠、卢进跃同志任副组长,县林业局、财政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小集成洪泛区管委会和各乡镇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林业局,卢进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工作。
三、明确任务
本次调查采用遥感(叠加卫片)调查新技术,全面查清我县森林资源的现状与分布。调查单位必须组织精干的调查队伍,严格执行调查技术规程,科学、全面、客观地开展调查。各乡镇要大力支持配合此次调查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强化管理
县“十二五”森林资源二类调查领导小组要建立和落实目标责任考核和质量检查监督制度,确保调查成果真实可靠。相关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对调查人员的劳动保护,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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