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00/2013-1010263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3-04-21
  • 公开日期:2013-04-2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3-04-21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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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13〕第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岳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县人民政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12]政国土字第2134号)依法对农业科学研究所部分土地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农业科学研究所,北临华鲇路,南邻农科所渔池,东临桂花岭路,西至县新人民医院,具体见征地红线图。

二、征收用途:机关团体用地。

三、征收土地单位面积和地类:本次征收农业科学研究所集体土地5.037公顷,其中水田1.7436公顷,坑塘水面3.2934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按湘政发[2012]46号文件执行。

五、安置途径:采用货币补偿方式安置。

六、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日内,持合法的土地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所用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县国土资源局征拆中心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按照湘政发[2012]46号和岳政发[2009]16号文件给予补偿,在此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视为放弃其应有权益。

特此公告。

 

 

 

                                       201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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