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00/2013-1010205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3-03-15
- 公开日期:2013-03-1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政办函〔2013〕22号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3年无偿献血活动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保证我县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保证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推动我县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等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无偿献血是一项长期重要而又艰巨的社会工作,同时也是政府行为。按照市政府“以用定献”原则及我县2012年度医疗临床用血情况,现将预约献血人数分配至各单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支持献血工作,迅速行动起来,认真组织本单位献血人员按照指定时间、地点有秩序分批进行采血。
二、明确事项,安全献血。献血者必须是健康的适龄者,年龄在18—55周岁内,距上次献血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有明显的心血管疾病、肝肾功能损害,患有传染病或携带传染病病原体的人及患有恶性肿瘤或其他医生认为不宜献血的人不参加。献血的当日要吃好早餐,不能空腹抽血,献血者献血后由岳阳市中心血站发给无偿献血证和纪念品。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公民参与无偿献血后,有关单位可以适当给予补贴。
三、密切配合,责任到人。为确保活动顺利完成,县红十字会办公室和相关单位要明确职责,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要指派专人负责,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无偿献血活动已纳入政府绩效评估,县政府督查室将组织人员对每年每批次献血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各单位要主动与县红十字会联系,将本单位献血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县红十字会办公室(邮箱:Lybyy1124@163.com;联系人:卢艳波4132630 13786042206)。
附件:1、2013年县直单位参加无偿献血工作指导性意见安排表
2、2013年全县乡镇参加无偿献血工作指导性意见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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