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00/2013-1009878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3-07-10
  • 公开日期:2013-07-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3-07-10 16:18
浏览量:1 | | | |

 

 

 

 

华政发〔201311

 

 

华容县人民政

关于公布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我县发现一批有重要文物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以及《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湖南省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核定,批准木鱼山遗址等70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古石刻与近现代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为华容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附后),现予公布。

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对已公布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要逐处做好标志说明或树立界桩,建立记录档案,并分别设置专门机构或者确定专人负责管理;要对本辖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编制保护与利用的详细规划,纳入城镇建设规划之中。管理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文物保护单位及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拆除,并保护好与文物保护单位相关的人文和自然环境风貌。从发文之日起,未经县人民政府和县文物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工程建设;经批准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进行的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征得县文物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凡违反规定建设的建筑物和设施,必须无条件拆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建设单位和个人负责。

  

附件:1、华容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2、各级人民政府已公布的我县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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