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00/2013-1009819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3-07-13
  • 公开日期:2013-07-1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华容县实施“提升行政效率、提升落实到位率、提升群众满意率”主题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3-07-13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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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政发〔20139

 

 

华容县人民政

关于印发《华容县实施“提升行政效率、提升落实到位率、提升群众满意率”主题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华容县实施“提升行政效率、提升落实到位率、提升群众满意率”主题活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711

 

 

华容县实施“提升行政效率、提升落实到位率、

提升群众满意率”主题活动方案

 

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提升行政效率、提升落实到位率、提升群众满意率”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和县委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工作作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积极打造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高效政府,深入推进县委“三三六”工程,全面完成县《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优化服务平台、精简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行政效率的提升;严格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促进落实到位率的提升;推进深入调查察民情、强化服务解民难、多办实事惠民生、廉洁从政聚民心,促进群众满意率的提升。以转变作风、优化服务为手段,围绕政府工作上水平、争一流、作贡献,着力解决思想解放不够、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不高、执行力不强的问题,加快推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1、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的执行力和推动力;

2、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和见效;

3、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率。

三、活动内容

(一)推进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务的落实。

1、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任务,由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分解,在20个工作日内通知到各单位;县政府各类会议确定的重要工作,由县政府办秘书室负责形成会议纪要和文件,在会后7个工作日内下发到相关单位。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在接到工作任务后,主要负责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签批;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工作措施,制定任务分解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分管负责人、责任单位(岗位)和承办人,明确工作质量标准、完成时限及要求,落实工作责任。任务分解方案由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任务下达后10个工作日内送县政府督查室备案。县《政府工作报告》、各类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负责督促落实到位,对落实情况实行季通报,半年讲评,年底评估考核。

2、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要建立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务台帐,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定期或按工作任务进度分阶段开展自查,按月形成自查简明书面材料,报县政府分管领导、送县政府督查室。

3、承办工作任务的部门单位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及时调度和协调,认真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工作任务如期如质完成。

(二)强化领导批示(交办)工作的执行。

1、领导批示、交办的工作事项,在签批中明确了牵头单位或单位负责人的,其单位和负责人为直接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具体负责该工作的办理,不得层层转批转办。在签批中明确了办理期限的,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未明确办理期限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承办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须及时向签批领导报告;对未经批准超期办理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承办人要向签批领导说明情况。签批的工作办结后,由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直接向签批领导报告,并将简明书面材料送县政府办综合协调室。

2、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班子成员(含县政府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的原则,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主动解决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和矛盾。一般性且仅涉及一个单位的问题,由承办单位直接负责办结;重大问题或涉及多个单位的问题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或政府办分管副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明确牵头办理责任单位与责任人;疑难复杂问题,县政府分管领导要组织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依法按程序办理,对非职权范围内事项要提出明确具体的转办意见,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再按程序决定,不得随意将问题上交。

3、交由各乡镇和县直单位直接办理的事项,承办方要认真负责办理。县政府办副主任及牵头部门要做好跟踪督办工作,及时掌握办理进度、解决办理中的问题,并向签批领导汇报办理结果。

(三)规范部门单位请示(办)事项的办理。

1、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向县政府提交请示(办)事项,归口县政府办综合协调室一个口子统一受理,并按一般、重大等等级登记在册。重大事项呈送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一般事项呈送县政府分管领导处理。县政府办综合协调室受理请示(办)事项后当日报请县政府办主任签批送审意见,并送达县政府相关领导。县政府领导原则上不直接受理乡镇和部门单位的请示(办)事项材料。

2、县政府分管领导在收到请示(办)事项的批示后5个工作日内,应根据问题的性质和难易程序作出安排。凡法律、法规、规定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未规定时限的,只要手续完备、符合政策,应在最短时间内办理。除涉及重大改革问题、重大项目决策和出台地方性配套文件等需要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反复进行协调的事项,以及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财政税收等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问题外,一般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研究办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因特殊情况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协调仍然解决不了的事项,可提请县政府主要领导研究解决。

3、承办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或因政策、法律等原因不能办理的,要主动说明情况,并就何时以及如何办结作出时间承诺或提出处理建议,协调做好后续工作。同时,承办方应将承办事项办理结果及时送县政府办综合协调室。县政府办综合协调室在收到请示(办)事项办理结果2个工作日内,呈送签批领导并向请示(办)单位反馈办理情况。

(四)提高县政府会议效率。

1、全县性工作会议原则上实行整合开会,实行月计划管理,每月不超过2次,上月25日至下月5日内,需要召开会议的单位必须将会议申报表报送到县政府办综合协调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分管副县长或协助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会前组织调查、研究和讨论,形成基本一致意见,于会前5个工作日内递交县政府常务秘书室汇编、送审,会前2个工作日内分送县政府与会领导。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会后5个工作日内发出会议纪要。

2、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必须严格按会议通知要求安排人员参加会议,因特殊情况需要代会,必须向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批准,代会人员应在会后2个工作日内向应参加会议的人员传达会议精神。

3、需要县政府办制发的全县性会议通知,申请开会的单位必须提前2个工作日,向县政府总值班室呈报,按程序审批,由县政府总值班室提前一天下发通知。

(五)加快“县长信箱”、“12345”公众服务热线问题的处理。

1、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要明确办理、回复“县长信箱”(含“省长信箱”、“市长信箱”转批件)和12345公众服务热线问题的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落实办理工作责任。

2承办机构在收到县政府网络信息中心交办的信访事项后,要及时提出办理意见,并建立交办信件和热线问题的受理、登记、呈报、批示、交办、承办、回复等工作流程,加强监督管理。

3、各单位在收到交办信件和热线工单后,要在1个工作日内送单位相关负责人阅批,重大问题和有争议的事项要送主要负责人阅批。职权范围之内的要及时受理,立即办理;职权范围之外的事项,要及时返回,并陈述理由。承办单位受理的一般事项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重要事项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要按程序办理延期手续。对已办结的事项应在办结后1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回复来信、来电人,并抄送县政府网络信息中心备案。

(六)落实群众来信来访接处的责任。

1、群众来信、来访和办事时,被询问的第一位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及本人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主动、热情地接待,并告知自己的身份与联系电话。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场给予明确答复或办理;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做好解释说明,并引导来访人员到有权办理的部门办理。有权办理部门人员不在时,首问负责人应将来访或办事人员的有关诉求、所办事项及材料收下,做好记录,及时移交给有权办理的单位和人员。

2、承办人对承办诉求和事项,应一次性告知所办事项的全部办理程序、政策法律依据、应提供的全部资料、相关注意事项并承诺办结时限。

3、对能当场办理的事项,承办人应即刻办理。不能当场处理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告知办结时限;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不了的,要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并向办理对象说明延期原因和时限。承办人应当记录服务对象的联系电话,按时将办理结果回复服务对象。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制定实施办法,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利用局域网、墙报、板报、宣传栏等载体广泛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新闻媒体要对全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至11月)。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工作措施,迅速开展“三提升”主题活动。8月底召开工作调度会,听取各单位工作情况汇报,部署安排下一步工作。9月至11月,各单位根据全县工作调度会的要求,组织一次回头看,切实解决在落实“三提升”主题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评议考核阶段(11月至12月)。县政府督查室对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分,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其结果纳入县政府绩效评估。召开年度讲评大会,表彰先进,通报后进单位和典型案件。

(四)整改建制阶段(12月底前)。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对年度讲评中指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落实,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巩固活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华容县“三提升”主题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各副县长、县政府办主任任副组长,县政府组成部门、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政府法制办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三提办”)设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任副主任,具体负责“三提升”主题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督查、统筹推进和综合考核工作。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分管和具体负责人,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主题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情况,实行“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半年一讲评、年终一总结”督查机制。责任单位每月要对所承担的重点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研究解决。主管单位或牵头单位每季度要听取一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汇报,进行实地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县政府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全县性会议,对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讲评,通报工作情况,推介工作经验,分析问题成因,挂牌督办后进单位。县政府每年召开一次重点工作总结奖惩会,根据督查和考核结果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后进单位,严肃查处失职渎职人员。

县领导批示(交办)工作和部门单位请示(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实行“一月一次情况碰头,两月一次讲评督办”督查机制。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每月牵头组织听取各承办单位办理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职能之外的问题,要提出处理建议,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处理。由县“三提升”主题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两个月对各批示、交办工作和请示(办)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讲评,对存在的问题,根据讲评意见由县政府办综合协调室点对点下发整改通知,建立未办结件台账,进行跟踪督办,督促限时办结。

(三)优化绩效评估。完善绩效评估制度,实行绩效评估与单位的评估等次及评先评优挂钩、与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奖金挂钩、与干部使用推荐挂钩、与行政问责挂钩等措施。通过量化评估内容,硬化评估指标,优化评估方式,强化评估奖惩,提高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可操作性,进一步激发机关干部的工作热情,促进干部工作作风转变和工作效率提高。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三提升”主题活动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县三提办”要及时向监察机关移交线索,提出行政追责建议。县监察局和县直各监察组织要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发现和处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对服务意识淡薄、服务效能低下、服务态度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作人员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情节较轻的,要按照有错无为问责制规定提出问责处理建议,情节较重的,要依法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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