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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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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2012-06-04
  • 公开日期:2012-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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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华容县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2-06-04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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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华容县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华政发〔201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华容县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华容县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012—2014年)

 

根据《湖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湘环函[2011]152号)、《岳阳市“十二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责任书》和县委十一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为强力推进我县城乡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并重、资源开发与保护节约并重,利用三年时间,大力开展城乡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实现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确保一年见成效,两年内城乡环境质量根本改观,三年达到岳阳市“十二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要求。

1、以节能减排为重点,通过加大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的力度,确保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化学需氧量四项指标每年削减2%以上。积极治理工业污染,关停“五小”企业,强力推行城区“煤改气”,防止污染转移,确保达标排放。

2、以创建省级环境生态乡镇和省级生态示范村为抓手,开展农村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探索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

3、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净化处理力度,确保饮用水安全。

4、加强环境监管,努力建设生态环境宜居县。继续执行“四个一律”:凡没有办环评手续已开工建设的一律停止施工;凡已办环评手续没有竣工验收的一律停止生产;凡已办竣工验收,但排放物依然超标的一律限期整改;凡偷排的企业一律按上限处罚到位并停产整顿。继续加大对县城噪音、烟尘等影响群众生活的污染整治力度;继续加大山体植被保护,打击乱采乱伐行为。

二、实施内容

按照“以城区和农村集镇为重点,稳步推进”的总体要求,对全县环境进行综合整治,重点解决节能减排、污染源整治和矿山开采等突出的环境问题。

(一)工业污染整治行动。所有企业必须建立环保设施,保证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项目把关,坚决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制度,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

1、强化重点行业监管,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一是抓好重金属排放行业监管。加强涉铅、砷等重金属企业的防控,定期对重金属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加强涉重金属建设项目的源头把关,挂牌督办一批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二是抓好化工行业监管。开展化工行业执法检查活动,逐步完善涉及有毒物质企业档案;整治不符合产业政策、无环评审批文件、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未按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危化品存储管理不规范、废渣处置不规范、污染物超标排放等行为。积极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指导企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

三是严格控制“两高一资”行业。严把项目审批关口,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落地。加强“两高一资”企业监督检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的企业实施关停。

2、强化重点企业监管,推进全县节能减排工作。

一是加强对昊天化工、雪花啤酒、宝丽纺织、湘妃家纺、华信板材、帮成纸业等重点排污单位的检查,对偷排、超标排放、闲置治污设施、在线监控或监测设备数据弄虚作假的,依法从严处罚。

二是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监督检查。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和污泥处置实施动态管理,严厉查处超标排污和违规处置污泥的行为;加强对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企业的监管,严禁超标排污;对于因超标排污或恶意偷排影响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企业,实施停产整顿,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加强垃圾处理场管理。核查垃圾处理场填埋量、雨污分流情况、防渗措施、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严肃查处垃圾渗滤液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和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地下水质监测,督促完善环境应急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四是继续做好“煤改气”工作。要求城区所有宾馆、茶楼、酒楼的锅炉、大灶改烧煤为天然气(或其他清洁能源),以提高城区空气环境质量。

(二)生态创建行动。创建一批省级生态村和优美乡镇。在已创建官堰、蔡兴、黄蓬等20个村为省级生态村,三封寺镇、东山镇、万庾镇为省级生态乡镇的基础上,2012年拟创建10个省级生态村、2个省级生态乡镇、40个县级环境保护先进村;争创1-3个国家级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做好松木桥片区10个村(东山镇的先红村、平垒村、禾场岭村、天井村、三封寺镇的官堰村、星火村、复兴村、新铺村、红莲村、柞树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要通过整治,使人居环境得到改善,饮用水源(华一水库、胜利水库)水质和地表水水质达到国家I级标准。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处理率达85%,生活垃圾做到“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实现生活垃圾的定点存放转运率100%,无害化处理率大于80%,实行畜禽养殖的生态良性循环。

(三)饮用水保护行动。县环保局、卫生局要对全县440多个自然村的饮用水进行水质监测,对不达标的予以整治。对饮用水源进行普查,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保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对大湖精养、珍珠养殖进行禁批、限养,最后实现禁养,与各乡镇及相关部门签订责任状,以确保农村饮用水源安全。

(四)畜禽养殖整治行动。对于新、改、扩建的规模化养殖场,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物要通过雨污分流与厌氧+生物处理的方式统一收集和处理,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一律关停,城关地区禁止养猪。

(五)“五小”企业整治行动。严查“五小”企业,重点对农村的塑料厂、蔬菜加工厂、采石场、轧花厂、砖瓦厂等小型加工业进行整治,对整治不到位的一律关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要彻底取缔污染严重的小型加工企业,对于此类企业出现反弹现象的乡镇,严格执行环保“一票否决”。

1、矿山开采。从严整顿矿山开采秩序,对矿山资源开发实行严格限批,坚决关停水库周围、环境敏感区域、风景区的矿山开采,坚持“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恢复植被。实行联合执法,加大对乱采滥挖矿产资源的打击力度,防止水土流失和泥石流现象,关停无证无照、污染严重的矿山开采加工企业。对岳阳万里石石材有限公司、岳阳同兴石材有限公司、华容县悬鼓崖采石场依法进行整治,对整治后仍未达标的,坚决予以关停。

2、碎石加工行业。重点做好防尘、噪声处理,督促企业做好污染防治措施。依法关停一批在人口集中区、敏感区的碎石企业。

3、石材加工企业。重点做好防尘、噪声、污水处理,督促企业做好污染处理措施,依法关停一批在人口集中区、敏感区的石材加工企业。

4、蔬菜加工行业。逐步将蔬菜加工行业规范化、集约化、科技化,搞好集中污水治理,把蔬菜企业做大做强,形成品牌。重点要检查全县蔬菜加工行业的证照情况,特别是环评手续、质监认证、工商执照;检查蔬菜建设项目是否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是否违规排放污染物;腌制池要逐步取缔更不允许新增;检查其生产的产品是否符合国家产业规定的标准。通过关停一批、整治一批,最后规范到15家左右。

5、棉花加工企业。县环保局要依法关停、整治华容县万圣短绒加工厂、华容县团华棉业有限公司、华容县振兴棉业有限公司等16家污染严重、群众投诉多、反映强烈的企业。

6、其他“五小”企业。坚决关停一批老百姓呼声大、污染严重的“五小”企业。依法关停、整治华容县登艮塑料加工厂、华容县福临木材加工厂、华容县苏岳精炼油脂、华容县景明矿业有限公司、华容县操军塑料厂等15家加工企业。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3月29日)。

1、部署城乡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启动环保专项整治行动。

2、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实施环保专项整治的必要性、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

3、县、乡、村层层召开环保专项整治动员会议。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4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

1、以乡镇为单位,组织群众开展农村环境整治。

2、各部门单位根据分工、管辖范围、职责权限,制订工作方案,落实整治任务。具体指标达到《岳阳市“十二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责任书》中规定的要求。

3、指挥部开展督促检查,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整治工作典型。

4、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重点做好松木桥片区示范点建设、验收工作,启动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积极推进生态乡镇、村创建,开展一次全县规模企业和农村工业企业排污设施专项检查行动,启动生活污水净化处理系统建设工作,开展农村空气及地表水环境质量定期监测试点,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

5、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全面推进生态乡镇、村创建工作,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普查工作,对大湖精养、珍珠养殖进行禁批、限养,对农村工业企业排污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按规范要求完成生活污水净化处理系统建设,开展农村空气及地表水环境质量定期监测,制定措施确保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6、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全县企业排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关停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完成省级生态乡镇、村建设,争取把30%的乡镇、村创建成省级生态乡镇、村。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面达标,农药瓶、地膜、医疗废物、废电池全部按规范收集,集中安全处置。村民环境意识明显提高,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全面控制,农村工业污染全部进行了有效治理,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规定标准要求。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达到控制标准要求,饮用水水源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要求。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20日)。回顾总结前段工作,查漏补缺,制定继续实施农村环境专项整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总结经验巩固成果。

四、保障措施

1、强化领导责任。成立华容县环保专项整治指挥部,雷欣同志任指挥长,胡秋香、黎安常、范光武、杨学文、袁为凡、卢进跃等同志任副指挥长,人大城环委、政府办、政协群团联谊委、监察局、环保局、农办、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发改局、卫生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工信局、畜牧局、水产局、生态能源局、各乡镇为成员单位,负责城乡环境保护和专项整治方面的具体事项。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环保局,杨学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要成立以乡镇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分管责任人,各村场支部书记为本辖区的具体责任人。

2、加强部门联动。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参与,依法履行相关职能。

3、加大宣传力度。相关单位要通过向全县城乡发放倡议书、印发环保培训手册、开办农村环保学校等方式提高全县群众环保意识;要在县电视台、《今日华容》、《华容手机报》网站开辟专栏,宣传农村环境专项整治;要建立公众参与的监督机制,广泛吸收环保志愿者参与环保;让环保知识走进中小学生课堂,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增强全县民众环保意识。

4、加强经费保障。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投入到城乡环保专项整治。环保部门要把争取到的1200万元专项资金全部投入到松木桥片区10个村的环境连片整治,把争取到的其它环保资金用于相应的环保项目;农办要负责农村“一事一议”的资金到位;财政部门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奖励经费、宣传经费、指挥部办公经费等方面;各企业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安排资金用于污染治理;各乡镇、村庄要采取“以劳代投”的方式,投入人力物力做好环保专项整治。

5、建立长效机制。探索和建立城乡环保整治长效运行机制,逐步完善,形成长效的城乡环境管理体系,不断巩固成果,实现环保整治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附件:1、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机构职责

2、2012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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