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00/2011-1003238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1-07-06
- 公开日期:2011-07-0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华容县村账乡(镇)代理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华容县村账乡(镇)代理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华容县村账乡(镇)代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深化村账乡(镇)代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村场财务管理,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的意见》(湘财乡[200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行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巩固农村税费改革和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成果,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村级财务行为,增强村场财务透明度,维护集体经济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二、村账乡(镇)代理的范围
村账乡(镇)代理范围为各乡镇所有行政村场、居委会。已实行独立核算的村场所属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农业厂场可以不纳入。
三、村账乡(镇)代理的方式
对已按照《华容县村账乡(镇)管实施方案》(华政发〔2003〕14号)实行了村账乡管的乡镇,原则上维持原配备人员和核算方式不变;未实行村账乡管的乡镇,要迅速组织清理财务,核对账目,确保在4月30日前完成账务移交。
四、村账乡(镇)代理财务核算主要内容
1、财政转移支付收入、村级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村集体统一经营收入、“一事一议”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的核算和管理以及其他各种渠道取得的收入的核算和管理。
2、村级各项支出的核算和管理。
3、收益及收益分配的核算和管理。
4、村场集体资产、债权债务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的应纳入村级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和其他会计事项的核算和管理。
5、涉及上述内容的账簿、凭证和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及档案。
五、具体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村账乡(镇)代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副组长,监察、审计、司法、人民银行、农办、财政、经管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财政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由乡镇长任组长,值班负责人任副组长,财政所长、经管站长、司法所长为成员。县财政、经营管理部门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指导乡镇搞好村账乡(镇)代理工作。
2、加强资金管理。村场所有收入都必须缴入财政结算专户,支出严格实行申报审批制度,严禁坐收坐支。村级使用的票据由财政所和经管站统一管理。
3、明确工作职责。村账乡(镇)代理的具体工作由乡镇财政所和经营管理站负责,各乡镇要成立农村财务管理中心(简称财管中心),由值班负责人任主任,财政所长、经管站长任副主任。财管中心设总会计1名,报财政局和经管局批准;设资金会计1名,由财政所人员担任,负责村级资金的管理和核算;记账员2-4名,由经管站人员担任,负责村场的会计核算。村场设报账员一名,由村场推荐,经乡镇财管中心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行文认可,报县财政局、经管局备案。
4、签订委托协议。所有实施村账乡(镇)代理的村场,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由财管中心与村民委员会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实行依法委托。
5、完善监督体系。一是完善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理财小组,规范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二是规范代理会计监督。乡镇财政所及经管站会计人员要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责,依据有关规定,对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有效监督。三是实行财务公开。财管中心要组织各村按时在村进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加强审计监督。县财政和经管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定期组织开展对乡镇代管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防止挪用侵占村集体资金现象的发生,确保村集体资金的安全与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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