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00/2010-1000843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0-07-01
- 公开日期:2010-07-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华容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五月十九日
华容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县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生态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创建国家级文明县城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建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中心,坚持“政府组织,全民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以城市园林绿化为重点,努力建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发展水平,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人居和谐的省级园林县城。
二、工作目标
经过二年时间的努力创建,到2011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的各项工作,并通过市级初审,2011年12月全面通过省级园林县城达标审核、验收。具体目标如下:
(一)园林绿化建设
1、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4%;建成区绿地率不低于30%;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
2、县城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95%以上;道路绿化达标率达78%以上。
3、新建居住小区绿地率不低于35%;旧居住小区改造绿地率不低于30%;“花园式居住小区”占到全部小区的50%以上。
4、全县“园林式单位”达标率达45%以上。
5、全民义务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在85%以上,尽责率在80%以上。
6、县城公共绿地布局合理,维护良好,干净整洁,特色鲜明;有一个面积3公顷以上的综合性公园,公园设计建设突出植物景观,公园绿地面积占到公园总面积的70%以上,绿化植物呈现多样性,富有特色,维护管理良好;广场绿化建设以植物造景为主,以乔木为主,乔灌花草相结合,建筑小品、城市雕塑美观,突出城市特色,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7、购置园林绿化设计配套设施一套。
(二)生态建设
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25%以上;年内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超过220天。
(三)市政设施建设
城区道路照明装置率达到80%以上,道路亮灯率达到95%以上;人均拥有道路面积达到7平方米以上;用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达100%;每万人拥有公厕3座。
三、实施步骤
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共分四个阶段,即组织宣传阶段、全面实施阶段、巩固提高阶段和迎检验收阶段。
(一)第一阶段:组织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3月至2010年4月中旬)
组建创建工作班子,制定规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宣传发动。对照标准,查找差距,做好各项工作准备。通过大力宣传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的意义,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动员全县人民和全社会力量积极投身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活动。
(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0年4月下旬至2011年8月底)
1、着力抓好硬件建设。对照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掀起建绿、护绿、管绿的高潮,努力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确保硬性建设达标。
2、认真做好软件建设。对达标道路、广场、公园、单位、小区等及时做好资料的整理,抓紧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评审,确保一次验收通过。同时高质量编制各种创建资料,整理归档。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1年9月初至2011年10月下旬)
1、对照《湖南省园林县城标准》,邀请省专家指导组现场指导,逐项搞好查漏补缺工作,全面巩固前段创建成果。
2、认真自查,落实专家意见,确认达标后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书面申请。
(四)第四阶段:迎检验收阶段(2011年11月至2011年12月)
1、认真做好各项准备,迎接检查验收。
2、对验收过程中专家组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及时整改,通过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华容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指挥部,负责创建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协调、检查、验收,并督促创建工作的落实。各单位都要成立创建班子,制定具体方案和过硬措施,对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创建任务指标,单位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认真落实。2010年创建省级园林式单位名单(要求绿地率35%,绿化覆盖率40%,景观效果好):烟草局、国税局、国土资源局、检察院、法院、党校、广电局、邮政局、城关镇、环保局、公安局、卫生局、人民医院、中医院、信用联社、电力局、建设局、水利局、教育局、怀乡中学、一中;2010年创建市级园林式单位名单(要求绿地率30%,绿化覆盖率35%):国土资源局、物价局、水产局、农业局、气象局、房产局、工商局、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妇幼保健院、行政服务中心、林业局、人武部、公路局、质监局、信用联社、六中、成教中心、实验小学、华泰公司、金环花园小区;2011年创建市级园林式单位名单:档案局、老干局、血防办、交警大队、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计局、人事局、工商银行、人寿保险公司、血防医院、经管局、工业局、盐业局、畜牧局、农机局、科技局、劳动就业服务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城管大队、环卫中心、自来水公司、残联。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工作,要通过宣传,让全县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的深远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加强管理,强化保障。一是加大财政支持,特别是大型公共绿地建设的投入;二是各单位每年都要挤出部分资金,既要完成单位院内绿化,也要出资支持城区公共绿化;三是各单位要合理安排绿化,努力达到庭院绿化指标,特别是园林示范单位,要保证高标准完成庭院绿化任务;四是凡新建小区、新建工程项目必须有绿化资金预算,今后凡达不到绿化指标的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一律不予验收;五是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新建工程的管护,不断提高绿化管护水平,促使生态县城建设上水平、上档次。
(四)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健全督查检查机制,定期对各部门的阶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将创建工作纳入全县年度考核,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凡因工作不力影响创建工作成效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领导实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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